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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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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赖震平 《河北法学》2015,(2):156-165
商事仲裁制度是一种争议解决机制,为当事人在法院外解决纠纷提供了一种选择。一般来讲,商事仲裁可以分为临时仲裁(Ad hoc Arbitration)和机构仲裁(Institutional Arbitration)两种。临时仲裁作为世界普遍流行的商事仲裁制度,至今在我国难觅身影。随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设立,临时仲裁的引入迎来新契机,有助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乃至我国商事仲裁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临时仲裁作为世界上普遍流行的争议解决机制,尤其是在海事领域,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影响,中国海事仲裁只有机构仲裁.针对中国海事仲裁领域只有机构仲裁的现状,借鉴英国伦敦海事仲裁的先进经验,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为契机,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探索中国现阶段海事仲裁领域引入临时仲裁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3.
陈力 《新法规月刊》2014,(3):97-105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在外商投资领域正在着手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准入前国民待遇,这一制度创新是我国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投资规则的重大战略决策,也不可避免会催生自贸区“专属投资争端”的产生及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需求。针对外国投资者与国内投资者之间发生的“涉自贸区”争端,在构建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的同时,还应考虑涉自贸区商事争端诉讼解决的“集中管辖”与法律适用上的大胆突破;在鼓励投资者通过商事仲裁解决争议的同时,应尝试突破我国现行立法的规定。允许当事人授权下的友好仲裁;针对外国投资者与我国政府之间发生的“涉自贸区投资争端”,不宜将其提交ICSID等国际仲裁机构解决,而应通过构建适合自贸区特色的临时仲裁机制,并将用尽我国行政与司法救济作为提交仲裁的前提。  相似文献   

4.
仲裁纠纷解决机制基于自身制度优势与上海自贸区区内纠纷特点相契合,使其比法院诉讼更适于在自贸区中推广和应用。上海自贸区仲裁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体现在高度自治、效率、专业和国际化,以及司法对仲裁的支持等方面。上海自贸区仲裁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在遵循法制统一原则的基础上,对接国际通行做法,对我国商事仲裁制度的国际化、现代化等机制进行了有益尝试,但仍需解决临时仲裁的引入以及仲裁机构的独立性等问题。  相似文献   

5.
师华 《法学杂志》2002,(6):54-56
国际贸易争议的解决方法主要有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诉讼、WTO争议解决机制和国际争端机制。国际商事仲裁是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国际贸易争议 ,主要是基于双方当事人事先的约定或事后的仲裁协议 ,仲裁人不得对当事人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进行仲裁。国际商事诉讼是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解决国际贸易争议。这里司法诉讼是在一国法院提起的涉及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国际贸易争议 ,各国法院根据本国的民事诉讼法对此类争议行使管辖权。WTO争议解决机制是用来解决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之间由于执行WTO协定而发生争端的一套法律制度。国际争端…  相似文献   

6.
《中国法律》2004,(3):F003-F003,120
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缩写CI.ETAC)承办的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英文缩写ICCA)第十七届国际仲裁大会。於5月Ⅱ6日一Ⅱ8日在中国北京召开。大会主题为厂国际商事仲裁的新视野和展望』,重点研究了中国仲裁与调解问题。特别是投资争端解决、临时保全措施和裁决执行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商事仲裁是目前被广泛运用的解决商事纠纷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争议解决制度。随着世界经济贸易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商事仲裁机构在我国不断发展壮大,以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深圳等城市为代表的商事仲裁机构运行日趋成熟、作用日益明显,但同时又普遍存在性质定位不明、人事财政行政化色彩浓厚、东西部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本文认为在解决这些共性问题基础上,处在发展起步阶段的广西商事仲裁机构更应该关注自身个性问题,结合区域实际选择商事仲裁机构发展路径。  相似文献   

8.
刘永明  王显荣 《河北法学》2003,21(2):117-121
“经济全球化”必然带来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的复杂化 ,而国际商事仲裁无疑是一种快速、有效的解决办法。仲裁领域临时保全措施立法模式的多样化和对更加公平、合理的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渴望必然要求我们努力寻找仲裁领域临时保全措施的发展趋势。文章从理论上通过对世界上各主要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和各主要国家的仲裁法律采取临时保全措施的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后指出 :允许当事人通过特殊协议授权仲裁庭签发临时保全措施的命令 ,仲裁庭因此取得采取使该临时保全措施得到遵守的惩罚性赔偿的权力 ,无论从理论上 ,还是从仲裁自身的逻辑上以及国际商事仲裁的世界发展潮流上都具有其他模式不可比拟的优势。最后 ,针对我国大陆仲裁立法的弊端 ,文章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9.
一、国际商事仲裁概述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涵义 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国际经济贸易仲裁,针对一国而言可称涉外商事仲裁。它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双方依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有关争议提交给某临时仲裁庭或常设仲裁机构审理,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裁决的制度。[1] 国际商事仲裁在13-14世纪意大利城邦国家林立的时期就已经出现,而进入20世纪以后,世界各国纷纷修改或重新制定仲裁法,把仲裁作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一种方式,专门规定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有关问题,设立常设仲裁机构,受理或专门受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许多国家在完善国内仲裁制度的同时,往往也适时地从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中汲取了有益的成份。[2]与此同时,国际社会还通过不懈的努力,先后签定了一系列国际条约,协调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冲突,不断完善国际  相似文献   

10.
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一种最常见方式。而仲裁协议,则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鉴于仲裁协议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重要作用,对仲裁协议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一、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的要件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指国际经济贸易双方当事人同意就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或者业已发生的争议交付某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相似文献   

11.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院干预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院干预朱克鹏国际商事仲裁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主要方法,从本质上说,它是当事人为解决其间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而作出的一种契约性安排。因此,一般认为,为了保证仲裁的充分有效性,国际商事仲裁必须摆脱内国法院...  相似文献   

12.
“临时措施”(Interim Measures)是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一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比较各国仲裁庭临时措施制度以及其主要执行地法院的立法,阐述了目前在我国两大国际仲裁机构——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4年所,布规则中临时措施的积极意义,深入剖析了目前我国国内仲裁机构规则中初现的临时措施特点与现存“瑕疵”,论证了加快《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必要性,并提出了中国法院在执行仲裁庭临时措施的过程中应该更加尊重国际通行标准、切实完善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促进国际仲裁在中国的长远发展等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3.
合并仲裁法律制度探究--兼论中国合并仲裁制度之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代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对多方当事人争议采取何种适当的仲裁程序加以解决是困扰商事仲裁的一大难题.围绕多方当事人争议的解决问题,在各国仲裁立法与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理论与实践,即否定合并仲裁的实践与肯定合并仲裁的做法.客观地讲,这两种不同的态度利弊并存,各有所长,但相对而言,合并仲裁的优势大于其缺陷.由于合并仲裁有其存在的制度价值、理论基础及可行性,因此中国仲裁立法应当适时引入合并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14.
周清华 《法学杂志》2007,28(3):147-149
面对越来越多的平行仲裁争议,如何有效解决已经成为商事仲裁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课题.本文首先从平行仲裁的概念、特征入手,通过对目前国际上解决平行仲裁的基本方法的分析,指出合并仲裁作为一种方法其存在的价值和一定范围内的可行性.最后,提出了在我国完善平行仲裁解决机制的构想.  相似文献   

15.
正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本质上是一种自由贸易园区,在特殊的国际和国内背景下应运而生。围绕着"境内关外"、国际新规则、贴牌加工贸易中的商标侵权、过境货物的知识产权保护、自贸区中的平行进口行为规制、监管与执法等,探讨上海自贸区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概述为了顺应全球经贸发展,2013年7月3日,国务院原则上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自此,自贸区一直成为各方面研究者和媒体关注的焦点。然  相似文献   

16.
随着国际法学科的反垄断法与国际商事仲裁法研究深入,对于仲裁解决反垄断法法律争议的做法学界与理论界中都存在不同的观点.诚然反垄断法涉及公共利益以及国家经济政策之倾向,然商事仲裁(尤其是国际商事仲裁)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商事争议之时,仲裁机构普遍考虑将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有关国家内国竞争法作为裁决适用法.尽管在我国立法上尚未明确规定反垄断法可以作为仲裁庭可以援引作出裁决的依据,但是亦没有倾向性立法和官方意见反对这种将反垄断法作为强行法或公共秩序而为以援引的态度.进而,在上述基础上得以讨论反垄断争议仲裁解决的理论可行性与实践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7.
一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生效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愿意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某种仲裁机构解决的一种书面合意.它是仲裁机构或仲裁员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目前,尽管各国立法对仲裁协议的生效问题还有不同的规定,但一般来说,仲裁协议要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则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条件:(一)签订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根据对他们适用的法律,即主要是仲裁地法或属人法,具有订立仲裁协议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二)仲裁协议中的当事人,必须是被交付仲裁之争议的当事人.即仲裁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的实践表明,其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在金融领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适用。除对其在金融领域适用时的一些传统理论障碍予以了有效的克服以外,国际商事仲裁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方式的优越性也正得到进一步的体现。虽仍存有一些不足,但在国际和国内机构的推动下,国际商事仲裁方式在国际金融争议及我国涉外金融争议中,都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19.
《北方法学》2020,(4):98-110
仲裁是当今国际社会解决跨境商事争端的最普遍方式。与机构仲裁相比,临时仲裁由于其突出的灵活性和效率性,在许多情况下均得到当事人的青睐,并为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所承认。然而我国法律却对临时仲裁持否定态度,其深层次原因在于我国建立仲裁制度之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拒绝临时仲裁体现出我国法律制度对于商事仲裁性质的根本误解。商事仲裁是建立在当事人私权利基础上的争端解决机制,而并非体现公权力的"准司法"制度,这种误解导致了我国仲裁立法的结构性错误。我国应当以《仲裁法》修订为契机,纠正对于仲裁性质的误解,接受临时仲裁,并对相关法律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以此打造国际化、现代化的商事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20.
赵秀文 《河北法学》2005,23(5):7-13
在国际商事仲裁立法理论与实践上,仲裁机构不仅包括常设仲裁机构,而且也包括临时仲裁机构。我国现行仲裁法并未就临时仲裁作出规定,这是我国在立法制度上的缺憾。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为了在对等原则上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国际经济贸易合同争议,我国仲裁法应当承认临时仲裁在我国仲裁制度中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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