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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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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011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释〔2011〕17号3.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2.
郝静 《河北法学》2012,(3):163-168
反信息公开诉讼,从信息公开制度衍生而来,在很多方面不同于信息公开诉讼。界定反信息公开诉讼,明确其制度依据,探析其举证责任、审理方式、判决方式等诉讼规则,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乃至行政诉讼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3.
论政府信息公开排除范围的界定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在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排除公开的范围应如何界定,成为整个信息公开法制的关键。为防止排除范围被行政主体滥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它排除公开的范围应得到妥善界定。分析以上排除公开的范围,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概念的内涵进行适度收缩,同时要建立价值衡量的原则、明确排除范围的具体子类型、采用梯次化的概念内涵构造以及保证必要的监督空间等,为实现信息公开的价值而策略性地调整信息公开的排除范围。  相似文献   

4.
一、信息不存在成讼的提出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政府行政透明度不断增强,公民知情权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然而,在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中,频繁出现以信息不存在为由拒绝公开的情形。如2010年度上海市政府机关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中,答复信息不存在的就有1514件,占拒绝公开总数的31.4%,2011年度答复信息不存在的有3709件,占拒绝公开总数的34.3%。  相似文献   

5.
2008年5月1日我国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的第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但由于传统观念以及利益因素,各级政府并没有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有许多方面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6.
为正确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7.
享有中国阳光法案之盛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5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这被视为继《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之后,我国政府改革的第三次重大革命,自此我国打造阳光政府,保障公众知情权有了法律保障。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尤其是政府  相似文献   

8.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生效实施可谓是中国行政法制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它为知情权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任何一项权利的真正落实必须依靠与其配套的各种救济制度,信息公开诉讼制度无疑是其中之一。本文在结合国外立法的基础上对该制度的相关问题做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在民主法治国家,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知情权是民主与法治发展的产物,政府信息公开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将是行政诉讼的前沿问题之一,本文试从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况、概念、公开内容和方式以及行政诉讼种类、可诉的法律依据、法院受理以及判决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引起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关注。  相似文献   

10.
彭伶 《中国法律》2004,(5):14-16
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是一项从立法上保障公民获得由政府机构拥有的文件和信息的权利的法律制度:由于这项制度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密切相关,因而被许多国家视为民主政府的基础:从其他国家的立法实践看,信息公开立法在促进“公开的政府”、“透明的政府”、“民主的政府”方面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自上世纪七十年代  相似文献   

11.
政府信息公开应该追求最大限度公开,依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在运行中不能限制申请人的范围和审查申请人的理由.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但为保障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法律所保护的重要利益不受影响或者损害,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予公开之外,可能干扰执法和司法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行政过程中的未完成和不确定的信息等三类信息也应纳入不予公开范围.对于政府历史信息,除了档案公开,也应通过主动公开或者依照申请公开方式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12.
邓志 《时代法学》2010,8(2):37-42
政府信息公开的本质就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然而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概念、范围界定不明确,信息的价值属性,知情权与保密义务的矛盾等原因,使得政府信息公开与反公开的冲突在所难免。因此我们要适用人权保护、利益衡量、权利可克减、程序正当等原则;准确界定豁免公开的范围,建立信息安全、准确保障制度,完善信息豁免公开程序以及构建反公开诉讼机制,以合理有效地消解公开与反公开的冲突。  相似文献   

13.
吴宏文 《人民司法》2013,(10):48-51
【裁判要旨】政府信息从来源上划分,可以分为政府制作和政府从外部获取的信息。从外部获取的原本不是政府信息的信息,一定条件下可转化为政府信息。对于转化为政府信息的信息,政府具有公开义务;对于未转化为政府信息的信息,则不负公开义务。■案号一审:(2012)泰行初字第48号二审:(2013)泰中行终字第19号  相似文献   

14.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公开事项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其中,国家秘密为绝对不公开事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为相对不公开事项,即在权利人同意或者因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予以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做出界定,个人隐私因欠缺法律的具体规定需要通过个案予以界定。正确地界定这三个法律概念,有助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以信息公开法为核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是适应世界发展趋势的理性选择和顺应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路径。2003年"非典"、2008年"雪灾"等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持续关注,由此推动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进程。2008年5月1日,以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宗旨的《政  相似文献   

16.
17.
王进 《法制与社会》2011,(35):143-143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各地出现了很多相关的诉讼,相关的理论研究也越来越多。在举证责任问题上,大多数研究关注的是被告的举证责任。其实,原告的举证责任问题同样重要,与诉讼的胜败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对其展开适当的讨论,不但可以指导司法实践,更可以丰富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   

18.
周文文 《法制与社会》2012,(18):109-110
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是新型的诉讼类型。本文通过对美国信息自由法诉讼中简易判决的借鉴,结合我国国情,认为简易判决的适用具有可行性,应该制定相关的具体制度,让简易判决得到合理的适用。  相似文献   

19.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没有将申请人要求公开的信息与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作为申请信息公开的前提条件。上级行政机关已经制定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实施办法的情形下,下级行政机关如认为公开某一政府信息有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应该对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作出信息公开答复。  相似文献   

20.
作为社会公众的一种合理期待,政府信息公开不仅与社会个体的利益休戚相关,而且对社会进步和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尽管现阶段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尚存在诸多困难,但并不妨碍我们从地方立法入手,按政府信息的类别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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