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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形象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最初起源于美国的一种新型权利,其对于维护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保护人权具有重要作用。虽然在国外司法界形象权已经逐渐影响立法,但是关于形象概念、性质及其客体的争论一直未休。本文试结合主要学说对形象权的性质作一初步探讨,希望可以起到借鉴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学》2019,(6):149-163
体育赛事传播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适用缺乏一致的意见。从解释论的视角观之,体育赛事转播者的信号权益是广播组织权的客体;体育赛事转播内容则是录像制作者权的客体。解释体育赛事内容的独创性时应当考虑解释目的。体育赛事传播内容体现为唯一的表达形式,并不鼓励多样化的创作,所以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将体育赛事传播内容作为邻接权的客体,其法律缺陷是救济程度较弱,不利于体育赛事传播内容的后续商业开发。该缺陷只能通过立法完善广播组织权或设置新的版权客体类型来解决。  相似文献   

3.
时代已进至不保护商品化权就难以合理解决个案纠纷的节点.在立法不可能及时跟进的情况下,对该权利的保护将在很长时间里主要依靠司法对法律的灵活解释和权衡.目前,我国司法中保护商品化权,最合理的法律基础是反误认,而非授予专有财产权.不同客体的商品化权,可依据不同的法律给予法律效果大概相同的救济:真人的商品化权仍可通过灵活解释民法中的人格权制度予以保护;虚构形象和其他形象的商品化权,司法将不得不设立一种“商品化权益”,保护这种民法中没有明确列举,但却必须予以保护的利益.适用不同法源的商品化权,由于保护的是相同的利益,其保护要件基本相同,其中最为本质的,是存在“稳定对应关系”;侵权认定标准也基本相同,都是构成“认可关系”的误认.  相似文献   

4.
在学术界,多数学者认为形象权即是商品化权或者是一种狭义的商品化权,而导致对商品化权的定义、性质、范围、保护模式等问题争论不休。本文认为对形象权与商品化权应重新界定,形象权应仅限于真实人物形象权,而商品化权亦应缩小范围,将真实人物形象权排除在外,形象权与商品化权应是两种独立的、并列的不同权利,分别由人格权法和知识产权法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5.
知名形象商品化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机制的加剧,商家想尽办法去推销他们的商品或服务,比较典型的就是利用知名人物的形象去推广宣传自身的商品,于是大量有关商品化权的纠纷不断涌现。然而我国目前的法律对商品化权的适用范围和保护方法尚无明确的定论。本文通过比较现有法律对商品化权保护的优缺点,提出知名形象商品化权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论形象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公民死亡之后,作为人格区别意义上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但肖像和姓名所可能具有的商业影响仍然存在,并可能被他人非法利用。此种商业影响,应当是一种财产性权利的客体,此种权利就是形象权。形象权的特征有三:第一,形象权涉及诸如肖像、姓名、作品等人格区别因素,但它是财产权,而不是人格权;第二,形象权的产生并不是基于人身的存在,而是基于特定主体的创造性或者有社会影响力的活动;第三,形象权不是为了实现人格区别,而是为了保护人格区别因素所具有的商业价值。因此,形象权既不同于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也不同于著作人身权。形象权是类似于知识产权中财产权利的一种权利,应作为独立于物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的一种民事权利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7.
虚拟人物形象,即创造性作品中塑造的具有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在美国,虚构角色形象的相关权利则称之为"角色权",其权利指向涉及作品中的"艺术形象".就形象权的理论基础,美国Madow教授提出的形象权性质"自由"学说不仅给传统理论带来巨大挑战,而且对于完善现代市场条件下人物形象及其商业利益的保护将产生重要影响.本文认为形象权并没有摆脱人格权的本质属性,没有必要把形象权归位于知识产权或另外单列出一种无形财产权,而是对人格权法律体系进行适度改革.  相似文献   

8.
谢丹丹 《法制与社会》2011,(13):297-297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自然人尤其是名人的形象因素进行商业化利用的现象随处可见。对形象权的法律属性,学界看法不一。本文对这些观点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关见解,即应该将形象权定位为人格权之一种。形象权的民法保护从长远来看,需要从立法论的角度制定人格权法或者民法典以确立形象权的人格权地位,从近期来看,可以通过体系解释、扩张解释等解释方法适用《侵权责任法》第2条和第15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形象的商品化与商品化的形象权   总被引:43,自引:0,他引:43  
吴汉东 《法学》2004,(10):77-89
形象权的保护对象是知名形象 ,包括真实人物形象与虚构角色形象两类。形象权是形象商品化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私权形态。形象权与人格权 (如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知识产权 (如著作权、商标权、商号权等 )存在诸多联系 ,但具有无形财产权的独立品性。  相似文献   

10.
随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展,商业诋毁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视为不公平竞争的典型行为之一,目前,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竞争立法对商业诋毁均有规定。在学术上,关于商业诋毁的概念、侵犯客体等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分歧。本文拟在总结商业诋毁概念的基础上,对商业诋毁行为的侵犯客体进行分析并论述自己的观点即支持商誉权说。  相似文献   

11.
在人格权领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民事主体的形象利益在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并不能通过现有的具体人格权有利于予以保护。现有的具体人格权在这种形势下,出现了一定的空白。一项新的权利——形象权应运而生。本文认为把形象权作为独立的人格权有利于克服法律保护人格利益的盲区,从而更好的维护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保护人权。  相似文献   

12.
随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展,商业诋毁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视为不公平竞争的典型行为之一,目前,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竞争立法对商业诋毁均有规定。在学术上,关于商业诋毁的概念、侵犯客体等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分歧。本文拟在总结商业诋毁概念的基础上,对商业诋毁行为的侵犯客体进行分析并论述自己的观点即支持商誉权说。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犯罪客体认识存在分歧,基本观点为“公民的住宅安全权利”、“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和“公民住宅的安宁权”。笔者认为上述观点都存在一定的欠缺。而日本采用的是“居住权说”,笔者认为其有可取之处。“居住权说”既可以克服我国刑法理论界三种基本观点的不足,符合人权保护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又有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若干争议问题。也符合认识规律,因此对该理论可以予以借鉴。  相似文献   

14.
形象权是在形象利益商品化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权利。但在我国现阶段,形象权仍然是一种应然的法益而非实然的法定权利,因而司法实践中通常采用包括人格权法、著作权法、商标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内的综合手段保护形象权。而传统的人格权法等对其保护显示出其无能为力的一面,无论放到人身权领域还是单放到版权领域解决,都难以得出令人满意的答案。本文将从形象权的定义、内容、性质及保护等方面对形象权的保护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5.
日本法律对商业形象权的保护   总被引:28,自引:3,他引:25  
一、什么是商业形象权在某些商品上使用著名人物的形象或姓名、虚构人物或动物的形象或名称,吸引顾客,增强商品的购买力,在日本,这些商业活动叫“商品化”。关于商品化权,因为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还没有专门规定,所以要得到法律保护,就要注意满足法律的一般条件。为了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就应当注册商标,在指定的商品、服务范围内受到保护。为了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该商品(物)顾客吸引力的经济价值应当产生“权利”,即具有广泛的“周知性”,这样对他人使用同一或类似标识的行为,就应受惩罚。如果姓名(包括笔名、雅号、艺名、…  相似文献   

16.
胡吕银 《法学》2013,(8):113-121
我国的主流担保理论继受于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不具有合理性。担保究其实质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在其财产权上承受的负担。担保权不是以客体为区分标准的债权或物权,而是以作用形式或功能为区分标准的形成权。担保权与债权有着天然联系,将其置于债法之中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据此,大陆法系肯认的各种担保方式必须予以重新界定,所谓的新型担保是融入了担保功能的新型物权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一、问题的提出名人形象权商业化利用因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而备受人们的关注。对于现实生活中人格权商品化所产生的法律适用的空白地带。学者们有不同的观点。即使同出于对美国公开权制度的借鉴,也有商品化权、姓名肖像广告权、形象权等不同的名称,其内涵通常也有所不同。笔者认为,形象一词虽然是表现特定对象之个性  相似文献   

18.
发现权的理论研究在国内接近空白,立法也语焉不详。本文就发现权的沿革、性质及客体等问题作法理剖析,以期廓清实践中对发现权理解的混乱。  相似文献   

19.
电子游戏中使用真人形象作为虚拟角色的现象日益突出,这涉嫌构成对形象权的侵犯。特别在美国,近几年出现许多判例,美国法院在面对该问题时,排除"主导性目的"标准和Rogers标准,而适用"转化性"标准来判断涉案电子游戏是否侵犯形象权。这一标准的适用与美国对于形象权正当性基础的态度存在直接的关系,然而,是否承认脱离于禁止仿冒原理的形象权仍存在很大的争议。我国应谨慎对待形象权的正当性基础,原则上将其控制在禁止仿冒原理之下,电子游戏中的角色在我国应不倾向于被认定侵犯形象权。  相似文献   

20.
祝建军  汪洪 《知识产权》2007,17(1):53-57
人格权保护人的人格利益,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家将指代人的人格要素的符号用于商业中,为调整由此带来的利益分配问题,产生了形象权法律制度。形象权是指,人对指代其人格符号的要素(肖像、姓名、声音等)享有在商业上使用的权利,包括自己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并排除他人未经许可而用于商业上的专有权利。形象权在法律属性上应归入知识产权法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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