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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员生活(武汉)》2009,(2):42-42
四五十年前的厦门和金门,仅几公里宽的金厦海域两边,不时会有糖果、烟酒从空中落下来,或随海水冲上岸。与神秘礼物一起降临的,是一摞擦的政治传单。两岸对峙时期,蒋介石为了执行“反攻大陆”的政策,对大陆的“心战”攻势成了日常工作,主要手段包括广播、空飘与海漂。到了蒋经国主政,循“三分军事、七分政治”的口号, 相似文献
2.
吴玲琍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3):99-102
诉讼和仲裁都是解决经济贸易纠纷的重要方式,但是,在涉外经贸中,当事人多倾向于寻求仲裁这一手段。就内地与台湾两地交往而言,仲裁已成为解决争议的主要途径。然而,两地在仲裁制度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两地在立法、法律渊源、仲裁员、仲裁协议、仲裁机构等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上述几方面的比较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一定意义。本文从两岸经贸交流的现状出发,分析产生争议的原因,对解决争议的诸多方法作出比较。 相似文献
3.
4.
王炼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7(3):43-45,49
通过对祖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行政赔偿制度的比较,阐述二者的不同之处,指出祖国大陆行政赔偿制度尚需完善,以便更好地应用于实践. 相似文献
5.
徐剑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1):45-54
海峡两岸遗弃罪立法各有长短,主要表现在:台湾的具体式立法模式优越于大陆的概括式立法模式;大陆刑法没有把无保护义务者的遗弃行为犯罪化是立法的重大漏洞;大陆遗弃罪主体范围有待扩大,台湾仅特别规定遗弃直系尊亲属罪似有不妥;两岸有关遗弃罪主观方面的理解,虽能自圆其说,但也均存在问题;台湾刑法新增阻却遗弃罪排除事由,值得深入研究;台湾将保护法益界定为个人法益以及对遗弃罪规定了不同幅度的法定刑和结果加重犯,值得大陆借鉴。 相似文献
6.
海峡两岸敲诈勒索罪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田宏杰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6)
由于海峡两岸刑法理论的根基不同,两岸关于敲诈勒索罪的规定亦不尽相同。本文就两岸关于敲诈勒索罪的罪名、构成特征、既透与未遂区分标准、处罚等问题进行分析比较,旨在有助于完善两岸有关刑事立法规定的认识与研究,以利推进两岸刑事司法协助的开展。 相似文献
7.
郑宁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4):109-111
自古以来,福建省就处于对台文化交流的前沿,而体育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成为对台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形式之一。帆船项目是沿海省区的特色体育项目,随着近年来海峡两岸交流的日益频繁和两岸"大三通"的顺利实施,关注海峡两岸帆船赛事的交流不仅对内地帆船项目的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两岸文化情感的交流也有着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8.
海峡两岸司法解释之比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海峡两岸的司法解释制度虽同宗同源 ,但在解释的主体、对象、程序、效力、功能及司法解释与判例的关系等方面却存在极大的差异。两岸政治文化传统上的同宗同源以及法律制度与精神上的传承关系的共同性 ,决定了台湾地区的司法解释体制可以成为我国司法解释乃至整个法律解释体制改革的他山之石。 相似文献
9.
王连蒲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1(3):27-31
在台湾的刑事诉讼中,检察官是法定的侦查主体,而司法警察官是实践中的侦查行为者。在大陆法学研究者呼吁实行检察引导侦查的同时,台湾的研究者却在冷静地批判检察官作为法定侦查主体的严重弊端。台湾的侦查启动主要基于被害人的告诉、其他人的告发或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而不履行特定的决定程序,大陆的侦查启动则以立案决定为前提。台湾的侦查终结由检察官决定,大陆的侦查终结则通常由公安机关决定。 相似文献
10.
王宝来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5)
我国政府一贯坚持严禁卖淫嫖娼的立场 ,在新刑法中有关禁娼的规定已经体系化。但社会上“繁荣娼盛”、“嫖娼无害”等错误观念干扰了禁娼行动的进程。而我国台湾地区长期沿袭公娼制度 ,虽然一度带来畸形的经济“繁荣” ,却又引起社会风气败坏 ,艾滋病流行、拐卖人口等刑事犯罪猖獗 ,其政治、经济的负面影响深远 ,对“繁荣娼盛”论者实为前车之鉴。目前 ,我国台湾政府一方面迫于舆论采取逐步取消公娼制的步骤 ,其防制未成年人性交易的措施值得称道 ;另一方面其禁娼政策流于形式化 ,使地下色情活动日趋严重。本文反思海峡两岸禁娼立法及其实践所得结论为 :关键应从严治官治警 ;其次应全面提高妇女的素质 ,包括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能力等 ;在禁止嫖宿雏妓即防范对儿童的性侵害方面 ,应与国际社会建立一致的严惩措施。 相似文献
11.
略谈海峡两岸刑事司法协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应添富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Z1)
妥善解决两岸之间的法律衔接 ,正常推进两岸刑事司法合作 ,已经成为一个更新观念、开拓视野、需要认真研究的新课题。文章就此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尤其是对协助的方向和具本操作手段作些微设想 相似文献
12.
浅析WTO背景下海峡两岸经贸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白楠楠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1,(7):80-81
加入WTO为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开创了新局面。但台湾在祖国大陆贸易和利用外资中的地位不断下降,两岸经贸关系至今仍未实现正常化,这对两岸经济发展均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在WTO的框架下只有不断地加强两岸之间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才能达成共同繁荣的双赢局面。 相似文献
13.
冯颖红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2):62-66
"统独"矛盾是当前两岸关系的主要矛盾,这一矛盾的形成有着复杂的国内外因素,在祖国大陆反对台独的法律和政策主导下,两岸和平发展成为未来两岸关系的趋势.今后对台工作的总体思路应从宏观上牢牢把握"一个中国"的原则方向,在微观上增强对台工作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深化两岸交流交往,有的放矢地化解两岸互动过程遇到的阻力和困难,增进互信及了解,确保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相似文献
14.
王克群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1):50-53
2009年,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呈现强劲势头,两岸各界大交流局面正在形成。大陆方面通过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举行了两次会谈,签订了6项新协议,并达成陆资入岛共识。事实证明,搞"台独"不得人心。2010年,两岸双方要巩固累积构建的互信基础,认真思考和务实解决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相似文献
15.
林钦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3):66-69
公证遗嘱是海峡两岸公认的遗嘱形式之一,由于台湾地区与大陆在社会制度以及立法观念等方面上的差异,两地的公证遗嘱存在着整体立法现状、是否需要见证人、遗嘱意旨表达方式、遗嘱公证场所与公证人员构成及公证遗嘱效力等诸多差别。大陆地区的遗嘱公证制度可在充实《继承法》第17条之规定、增加见证人、强调口头表述原则、增加由书记官或者领事担任公证员以及改变公证遗嘱优先效力的规定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海峡两岸刑法同属中华法系,有着相同的法律文化传统,两岸刑法关于绑架罪的立法规定及其司法适用却是同中有异。本文从立法规定、构成要件、犯罪既遂与未遂形态之区分、刑罚适用等方面对海峡两岸刑法中的绑架罪进行了系统的比较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两岸绑架罪刑事立法的设想。 相似文献
17.
徐安勇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0,24(1):120-122
海峡两岸同胞连根同源、血缘相亲,相互交往的历史源远流长,加强海峡两岸旅游合作是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需要。实现两岸直接"三通",为海峡两岸旅游合作带来新的契机,但海峡两岸旅游合作仍然面临诸多问题,必须建立两岸旅游合作机制,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力度,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开创海峡两岸旅游合作新局面,推进海峡两岸旅游业发展。 相似文献
18.
王东海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5,15(2):47-52
台湾地区故意杀人罪罪名设计上较为详尽,对未满18周岁和80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无期徒刑,属于严而不厉的罪刑结构,采取三阶层认定逻辑,继受了传统文化中亲亲、尊尊、有别的不良因素。而我国大陆地区故意杀人罪只设故意杀人罪一罪名,对未满18周岁者可适用无期徒刑、75岁以上者可适用死刑,属厉而不严的罪刑结构,采用齐合填充式的认定模式,摆脱了传统文化不良因素的影响。比较分析,大陆刑法故意杀人罪宜在罪名设置、刑罚处遇、认定逻辑方面加以完善,以有效防范冤错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19.
海峡两岸资本琉动现状与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顺应国际国内经济区域化的潮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在这一发展战略指导下,加强两岸的金融合作与交流显得尤为重要。文章着重分析了海峡两岸资本流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促进海峡两岸资本项目领域合作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在服务行政蓬勃发展的今天,行政不作为是与公共行政的宗旨背道而驰的。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监督制度,对遏制行政不作为具有很大作用。从行政不作为的可复议性、管辖、审议机构、审议程序、复议决定等五个方面,比较大陆《行政复议法》与台湾"诉愿法"关于行政不作为的规定,可折射出海峡两岸行政复议制度的差异,并在互相借鉴的基础上,促进两岸行政法制的进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