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网络言论侵权是指发生在网络中的、以言论的行为方式而做出的对他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等权利的侵害并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网络言论侵权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兴起而日益被人们关注,各国政府积极运用各种手段对网络言论侵权进行规制。充分认识网络言论侵权的类型,分析网络言论侵权的特点,才能提出对这类行为进行规制的方式。  相似文献   

2.
郑承怡 《前沿》2012,(18):75-77
在知识时代盛行的背景下,我国各地法院审理的网络音乐侵权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而在此过程中,侵权主体的认定以及归责原则的明确化始终存在着无法统一的难题.立法的空白以及不明晰,都导致了全国各地司法解决纠纷的困扰.本文拟从分析网络音乐侵权的构成,侵权人的主观过错认定以及侵权形式的构想来明确网络音乐侵权在侵权行为框架中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而后进一步从经济学“搭便车”理论出发,试图寻找符合我国网络音乐侵权问题解决的最佳途径,谋求网络音乐生存、版权人与网络服务商三者的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3.
黄萍 《长白学刊》2009,(2):80-84
“人肉搜索”具有两面性,如果不能很好地利用,在“找人”的过程中,基于网络表达的交互性、便利性和匿名性的特点,网络发表的言论极易侵害他人的个人信息,因此,应对“人肉搜索”进行严格的规范,躅络用户应严格自律,网络言论自由应止于信息隐私权开始之处。信息服务网站对用户言论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对明显的侵权信息有主动审查、删除的义务,权利人提出异议权时,网站应及时删除或屏蔽。  相似文献   

4.
网络实名制可行性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荣林 《前沿》2010,(15):74-76
为了解决网络乌托邦状态造成侵权和犯罪行为,网络管理机构极力主张网民上网实行实名制,然而网络实名制无疑会给网民的自由言论造成影响,从而吓阻网络上的自由言论。为此,我们主张实行后台实名制,这既可以保证网络言论的自由,又可以大大减少网络侵权和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5.
中国第一家网络法庭自成立后,先后受理了20多起网络侵权的案件。在审理这些新型案件的过程中,法院探索出一系列成功经验。但同时网络侵权维权也面临着无法得到有效“司法保护”、网络侵权认定责任难、网络侵权的司法管辖等困惑。  相似文献   

6.
网络侵权诉讼地域管辖的确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哲 《求索》2011,(9):156-158
由于网络所具有的虚拟性、全球性和侵权后果的严重性等特点,决定了网络侵权案件管辖规则呈现出与传统案件的管辖不同的特点。但不管是传统诉讼还是网络诉讼,“便利群众进行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办案”的“两便”原则都是确定管辖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服务器不应成为确定管辖地的连接点,而原告住所地、网址所在地、计算机终端所在地作为管辖所在地都有其合理性。但为了避免原告“挑选法院”情形的出现,可以借鉴美国的“最低限度联系”原则,使网络侵权领域成为中国建立判例法的一个试验基地,为我国司法改革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7.
科技是把双刃剑,在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其所带给人们前所未有便利的同时,也让人们开始注意到一种新的纠纷的产生:网络侵权.本文就侵权责任法三十六条对网络侵权的相关规定展开对网络侵权界定、构成要件、特殊性以及该法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希望达到对网络侵权较为全面的认识.  相似文献   

8.
有发言权但无言论免责权 王莹 列席人员没有言论免责权,是由言论免责权的性质和列席制度所决定的. 人大代表“言论免责”的法律依据是宪法第七十五条及代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这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种保护性权利,其立法初衷是保证国家权力机关及其组成人员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9.
网络言论是公民在虚拟社会自由表达的重要形式,具有匿名性、即时性、受众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当前,我国对网络言论的审查立法上比较模糊,执法中没有统一的标准,处置较为随意。可借鉴国外网络言论管控的立法经验,区分涉及公众人物的网络言论、普通民众的网络言论、公共利益事件网络言论和私人利益事件网络言论等不同情形,设立公安机关查处网络言论类案件的具体审查标准。  相似文献   

10.
观点     
《时事资料手册》2006,(3):84-85
外资并购:中国应避免“拉美化”,加强民资并购对抗外资垄断,对外资并购不应上升到“国家安全”高度加以限制,网络言论左右公共政策是个伪命题,取消“垄断福利”是个政治问题  相似文献   

11.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问题,要求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以网络论坛为媒介的政治参与行为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网络论坛作为网民在网络空间领域提供信息、共享信息、发表言论进而参与政治的一个重要场所,对公民政治参与行为会产生积极和消极的双重影响,为趋积极避消极,我们认为可以通过“软硬兼施”、“刚柔相济”和“奖惩并举”这三方面的措施,更好地发挥网络论坛的积极作用,降低其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12.
在微信息时代下,公民发表言论的方式逐渐多元化,从微博到微播客、微信,公民在更加便利地自由发表言论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侵权问题。微信息时代言论自由的互动性、分享性、即时性以及碎片化的特征,使得这种言论常以新的方式侵犯公民的名誉权、著作权甚至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通过文本分析和案例分析,同时参照英美国家平衡言论自由和权利关系的实践,思考微信息时代下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力求有效规避公众在微信息时代中发生的侵权行为,同时也可以净化我国的网络环境。  相似文献   

13.
何斌  杨华 《前沿》2012,(20):32-33
近年来频发的“因帖治罪”案件引发了社会舆论对政府网络监管的广泛质疑.本文认为,政府应摆脱传统的思维,在网络应对理念上作出积极调整,从思想理论的高度构建起科学合理的网络言论管理理念.文章从秩序与自由、安全与稳定、公权与私权等角度深入论述了言论自由与管理的关系,以期为政府网络管理的界限、强度、广度和方式提供价值标准.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互联网获得了快速发展。然而,部分网民却以言论自由为"挡箭牌",肆意发表煽动性言论、编造性言论、侮辱诽谤性言论等网络失范言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网络失范言论入刑存在正当性与合理性。要审慎运用好刑法等法律手段,对网络失范言论,尤其是过度失范言论、涉嫌犯罪的失范言论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5.
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编,既关乎普^通百姓的“家长里短”,也体现了风险社会下法律对人们行为模式的规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是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等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迸行增删修改而成。从高空抛物到自甘风险,从好意同乘到公平责任,从损害赔偿到网络侵权,侵权责任编把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日常事务串连在一起,构建起保护百姓权利的法律大网。  相似文献   

16.
治理网络暴力,需要你我携手同行,既要把控自己的“言论边界”,以身作则维护网络文明,又要保护自己的“权利边界”,避免在自身权益遭受侵害时手足无措。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入选提名案件。  相似文献   

17.
如果用两个字形容2019年的饭圈,“撕”与“黑”堪称祸首。近期,多家央媒社交账号后台收到网友实名举报,质疑社交媒体平台纵容甚至配合营销号、黑公关造谣传谣,导致青少年网络言论集体失范。你以为偶像是一种“崇拜”,其实是一场“养成”;你以为粉丝是一种“感情”,其实是一个“工具”。  相似文献   

18.
王琳 《人民论坛》2014,(11):94-96
当前,网络版权侵权方式呈现多样化,网络版权客体具有专业技术性强、不稳定、易毁灭等特征,侵权证据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比收集难度较大,成为制约网络版权侵权诉讼的瓶颈,严重阻碍了网络版权侵权诉讼的进行,甚至影响了知识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需深入探究,寻找对策,破解这一难题.  相似文献   

19.
石杨  王旭东 《人民公安》2013,(17):26-28
网络的急速发展催生出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新闻发言人”的时代。人们的言论在网络这一便利介质上获得了最大限度的自由释放.思想便也百花齐放,可谓生机勃勃。但也不难看到,一粒粒谣言的种子也随之撒入了网络的泥土。“虚拟世界”里,言论自由的边界日益模糊,谣言的层出不穷给社会的稳定和谐带来了极大危害。  相似文献   

20.
网络言论自由权的宪政价值是指公民在行使网络言论自由权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对于民主、法治、人权的促进作用.具体而言,网络言论自由权是维护民主和实现民主的当代路径之一;它有助于实现法治、破除人治;它既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人权的保障工具.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为公民有序行使网络言论自由权提供了立法保障.无需质疑,网络言论自由权属于宪法上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其实质是时代驱动下的传统言论自由权的更新与拓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