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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国营、集体性质的小型企业实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其中部分企业直接交由个人承包经营。由于承包制度的不完善和承包者本身的问题,个人承包经营企业偷税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对企业交由个人承包经营后,其税收法律关系如何确定;纳税义务人是企业,还是承包者;个人承包经营企业发生的偷税案件,是按照纳税单位偷税案件立案标准查处还是按照纳税个人偷税案件立案标准定罪量刑等问题,大家认识上不尽一致,实际做法各异。对此,笔者认为有加以研究探讨的必要。当前,个人承包经营企业的,主要有全部指标承包、主要指标承包、上交利润承包,和租赁经营等四种形式。全部指标承包,就是承包者对发包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全  相似文献   

2.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国营、集体性质的中小型企业实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其中有部分企业直接交由个人(包括个人合伙)承包经营.由于承包制度的不完善和承包者本身的问题,偷税情况时有发生.对企业交由个人承包经营后,其税收法律关系如何确定,法定纳税义务人是谁,承包者个人的法律地位如何;对偷税案件,是按照纳税单位偷税案件立案标准,还是按照纳税个人偷税案件立案标准处理等问题,认识不尽一致,做法各异,这一新的课题有研究探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3.
劳动者个人承包经营集体或小型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经营方式,这种新的经营方式要求理论界、法学界重视它,研究它。本文打算探讨一下这种企业的法人资格问题。笔者认为:应当把它的法人资格划分为所有权法人与经营权法人两个部分,并明确规定它们的权利与义务。只有如此,才能使这种企业茁壮成长,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发展。  相似文献   

4.
徐清 《法学》1990,(10)
随着农村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公民个人承包经营企业法人单位以及车间、班组等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现象不断出现。这种个人承包经营合同的特征是,全民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的所有者为发包人,公民个人为承包人;发包人将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和必要的流动资金发交承包人,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利润除按约定比例向发包人提交承包金,按约定提取公共积累外,其余全部归承包人个人所有;被承包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在其承包期限内的债务和亏损,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这种承包经营责任制形式,发包人有一定程度的风险。发包人在一定条件下,负有代偿承包人债务的责任。若承包经营合  相似文献   

5.
李刚 《人民司法》2022,(5):54-58
企业股东们委托给个人进行经营管理,收取固定金额承包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应是合法事项。个人在承包经营期内将企业的对外债权转让给自己或者利害关系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严格审查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基础事实或者合法事由,以避免个人借机非法侵害企业及其他合同关联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6.
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国营、集体中小型企业实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其中部分企业直接由个人(包括合伙)承包经营。由于承包制度不完善和承包者本身的问题,个人承包经营企业偷税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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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贸经营主体资格概述 改革开放以前,由于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我国外贸行业主要参照苏联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彻底的国家高度垄断的统管制度。国家相继颁布了许多有关外贸的法规法令,内容涉及商检、许可证、仲裁、外汇、信贷、海关、卫生检验、运输、保险等相关行业的管理。在这诸多的法规、法令和临时条例中起指导作用的是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管制暂行条例》。该条例有13条,对我国外贸的基本制度从5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其中规定了对所有公私营商号及外国洋行必须重新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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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目的在于规范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其最大功效是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最大程度调动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简化市场主体资格证照管理,可以从市场经营主体从业资格、执业证照、行业自律、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内容进行。通过修订我国有关经营主体资格证照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自律组织自律监管活动,重构我国市场经济经营主体准入机制,构建一个民主、平等、公正、自由、法制、有序的市场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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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过程中,笔者曾遇到这样的一个问题:企业的聘用人员是否具备侵占罪的主体资格?由于(决定)及“两高”司法解释对此均无明确规定,因而司法机关对这一问题理解不一,在涉及具体案件的处理时,往往产生分歧意见。例如被告人龚某侵占案。龚某系淮南市凤台县夏集乡农民,1992年12月,凤台县面粉厂(系国有企业)腾用其为面粉厂推销员,让其到北京推销面粉。龚某在推销面粉期间,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侵吞公款6万多元。检察机关认为龚某系受企业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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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实行企业承包经营,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适用范围不明确,合同规定不完整,从而导致企业承包存在着紊乱现象。形成诉讼后,法院对适用范围、诉讼主体以及债权债务承担的处理难以确定,既影响法院迅速审结案件,也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现就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适用范围、诉讼主体的确定以及处理承包经营企业的对外债权债务承担问题谈点看法。一、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适用范围承包经营责任制中,承包合同的客体是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也包括联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但是,在审判实践中有些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亦将自己的企业发包给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双方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如吴某将其经营的正广烤鸭店发包给周某经营,为期二年。协议签订后,周某即交付部分承包费,并从事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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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多数国家,企业既可以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可以是参加民事流转的特殊客体。企业租赁则是企业转让的一种重要形式。企业租赁与一般租赁关系不同。它租赁的标的是整个企业,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知识产权、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以及企业的字号、信誉、与顾客关系、所处地位等。而且,企业的法人资格也随之转移。一般说来,法律对企业租赁的当事人并无特殊的规定,凡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公民、法人(甚至包括国家),都可能成为企业租赁的出租人和承租人。近年来,我国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中,各地相继出现了企业租赁经营。由于这一经营方式在我国刚刚兴起,人们对它的许多方面还没有一致的认识。关于企业租赁出租人的主体资格和承租人的法律地位等问题,就是人们所普遍关注和讨论的。因为这些问题与企业租赁的性质、模式、成立程序、当事人的选择、双方权利义务等都有重要的关系。所以,我们就此问题进行探讨是有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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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张中辉北京某大学学生何某游园后返校,看见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大门与本校相通,门旁围墙上挂一木牌:“请勿入内,违者罚款”。何某未加理会,遂骑自行车通过,结果被罚了10元钱。何某随后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书面赔礼道歉,返还其人民币10元。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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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限制竞争案谈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确定王贤安1995年8月,某县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与该县航运管理所客运站(以下称客运站)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规定由保险公司委托客运站代理“国内水路客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旅客在购买船票时,一律要另行购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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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在确认承租者的主体资格时,不仅要求承租人以个人的财产作为承租期间的抵押,而且要求承租者有一定可作抵押财产的两位保人。当然,这主要是指公民个人作为承租主体的法律要求,合伙租赁、企业之间的租赁一般不以有无保证人作为限制其成为承租者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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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近两年来,我市受理的贪污案件有较大幅度上升,而且在犯贪污罪的人员中,出现了非国家工作人员超过国家工作人员的状况。据近几年的司法统计:1982年贪污罪的被告人身份为工人、农民的,比国家工作人员多33.3%;1983年多71.4%;1984年多162.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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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主体资格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了认定消费者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不仅要具备客观的消费行为,还要有具备消费行为的目的或者动机,此项认定标准明显过于狭窄。在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识别消费者的构成要件应该作扩大性理解,只要是进行了消费行为,而不必过问行为主体是否支付了相应对价。对于行为目的或者动机的考察,只要是以非盈利性为目的或动机,而不能衡量其它,除了具备这两个主客观要件,还要对消费行为全过程进行考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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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环境法学研究领域,有关非人类主体法律地位问题的争论引人注目。从法律关系的逻辑结构着眼,分析法律主体制度的法学构造,沿法律主体制度发展的历史轨迹,梳理从罗马法上的"家父"至法国法上的"人格"再至德国法上的"权利能力"概念,析出"权利能力"型构主体制度,其逻辑结构具有开放性。此种开放性表现在:第一,法律主体类型的开放性,即历史纵向维度上,法律主体类型呈多元化样态;第二,法律主体范围的开放性,即法律主体范围呈扩大化趋势。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权利能力的法学构造摆脱了"人格"对主体观念的属人暗示,人类之外主体在法学构造上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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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实施行政活动,有的则不能;而有些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却可以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活动。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些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实践中,许多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某一执法主体的身份进行行政执法,造成国家行政活动的混乱和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损害。任何执法活动首先要解决的是主体资格问题。本文结合行政执法的实际,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若干问题提出探讨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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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资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成立的主体要件,不仅要考察当事人的一般行为能力,而且要特别注重对当事人特殊行为能力的考察。发包人的主体资格主要是其行为能力问题。发包人未依法取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执照、缺乏相关的行政许可和民事权利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缺乏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未必导致建设工程合同必然无效。未申领施工许可证与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承包人不具备法人资格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建设活动是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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