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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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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告官不见官”、行政机关消极应诉,这一困扰行政诉讼的现象,有望改观.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也下发了《关于行政诉讼应诉若干问题的通知》,就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相关问题和法律程序予以规范和明确.这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具体举措,也是对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相关问题作出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2.
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起诉至法院后,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庭、直接参加诉讼的活动。目前全国许多市、县(区)、乡(镇)政府制定与实施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比例大为提高,该制度对于增强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妥善解决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卢超 《北方法学》2015,(4):113-119
新《行政诉讼法》修订颁布之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正式成为一项带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司法运作机制。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经历了一个从地方政策试验到中央立法吸纳的过程。从各地关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政策文本出发,不难发现社会稳定压力与地方法制竞争的外部因素影响,而且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实践运作,也主要依赖于数字考核的指标控制而非行政法治的自我拘束。从中国行政诉讼模式变迁的大背景下观察,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与行政诉讼协调和解、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制度根源自相同的法理,均旨在实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而不再将合法性判断视为行政诉讼的核心议题。  相似文献   

4.
从司法建议到“红头文件”“告官不见官”现象在我国行政诉讼中长期存在,一直饱受诟病.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就在全国各地陆续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之时,北京市平谷区已将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平谷路径”升级至3.0版.目前,平谷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超60%.5年前,这一数字仅为2.45%平谷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海成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2010年年底,平谷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2006 ~ 2010年审结的行政案件进行调研,在114件行政案件中,只有在起诉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许可的案件中,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平谷分局副局长出庭应诉.这位副局长成为5年间唯一出现在法庭上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而其他行政机关的“一把手”则从未露过面.  相似文献   

5.
从司法技术的角度看,首长应诉制度存在"去专业化"之倾向,无助于提升司法的公正性。但此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于法院司法审查权能之实际不足所引发的行政诉讼之整体危机,并对行政纠纷之彻底解决有所助益,故其在当下具有一种作为权宜性策略的适行性。但是,《行政诉讼法》不宜直接规定首长应诉制度,而仅需对被告委派代理人出庭作出一般性宣示。  相似文献   

6.
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北京市西城区副区长李岩成为新法实施后第一位坐上被告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市民不满行政答复告政府家住原北京市宣武区(现为北京市西城区)的曹女士是北京市染料厂的退休工人.2013年7月10日,曹女士的父亲病故.曹女士为父亲办理完丧事之后,便为其注销了户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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