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28 毫秒
1.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周密部署,于1992年下半年集中时间、人员对九个庭室的负责人进行了公开平等选拔,其他人员优化组合,在干部人事制度管理上迈出了新的一步。主要做法是:  相似文献   

2.
《判例与研究》2008,(1):52-54
申诉人(原审赔偿请求人)次仁,别名才让、次仁央宗,女,藏族,39岁,文盲,经商,西藏自治区谢通门县人,居住在拉萨市八廓西街7号。 委托代理人央金,西藏恒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赔偿义务机关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付远志,该院检察长。复议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法定代表人张培中,该院检察长。  相似文献   

3.
《河北法学》1985年第1期杨玉素同志在《关于代位继承》一文中提出:“被继承人的子女(即继承人)被人民法院剥夺继承权的时候,他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我认为这是不妥的.杨的理由之一是“代位继承权是法律给予孙子女的,而不是给予子女的.子女的罪过不能株连孙子女,因此被继承人的孙子女仍有继承权.其二,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血缘关系并不因代位继承人的父母被剥夺继承权而消失,其父母被剥夺继承权不能因此影响子女的利益”.  相似文献   

4.
今年元月到4月底,西藏自治区的拉萨、昌都、日喀则地(市)中级人民法院、拉萨市城关区以及曲水、堆龙德庆、郎县、隆子、洛扎、比如、芒康、八宿等基层人民法院,先后开庭18次,公开审判21名杀人、抢劫、盗窃、汽车肇事等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   

5.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后,子女只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因此而给付必要的抚育费.此后,由于种种原因,带孩子一方不愿再带孩子,或者未带孩子一方要求带孩子而诉至法院,法院将这一类案件的案由确定为:“改变抚养关系”.仔细想来,如此确定案由实则词不达意.抚养是指父母对子女的养育和生活上的照料.父母离异后,子女随一方生活而另一方给付必要的抚育费,事实上双方均在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无论随哪一方生活,父母都与子女给终保持着抚养关系.“改变抚养关系”则是指子女与父母一方的抚养关系的终止,与另一方建立新的抚养关系,显然,这种案由不能明确反映当事人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或母方生  相似文献   

6.
潘琦 《政府法制》2013,(4):38-39
番禺“房叔”、广州“房婶”、顺德“房局”……“房”字辈官员的阵容还在继续扩大。日前,青岛“房爷”在大众论坛一则网帖的推动下浮出水面。网帖称,山东青岛即墨市八里庄一村书记及其子女名下有房产34套,估价约上亿元。  相似文献   

7.
湖南省炎陵县检察院恢复建院二十年来,实现了干警无一人违法违纪受处分,干警家属子女无一人违法犯罪,无任何办案事故的“三无”目标.近三年,该院受到省市县三级表彰42次,133人次受到各种奖励.他们怎样做到“三无”的呢?  相似文献   

8.
李梦颖 《检察风云》2008,(14):10-12
3月10日下午,拉萨市哲蚌寺约300余名僧人无视国家法律及寺庙有关管理制度,企图经北京西路冲入拉萨市区制造事端.被执勤人员劝阻后,多次进行冲撞,漫骂殴打我执勤人员,气焰十分嚣张.当日,10余名色拉寺外地学经人员在大昭寺广场打出"雪山狮子旗",呼喊"西藏独立"等口号.……  相似文献   

9.
留守子女是社会经济发展、人员流动加剧的产物,有人称其为“制度的孤儿”.近几年来,留守子女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犯罪率和受害率逐年攀升.本文从法律角度剖析这一特殊群体的状况,以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  相似文献   

10.
从歧视走向平等——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变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婚生子女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对其加强法律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婚姻家庭法的一个重要课题。综观世界各国亲子立法的发展史,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经历了受虐待和歧视的“无亲之子”阶段、被消极肯定的“形式平等”阶段、以至于发展到当今一些国家对子女的完全平等保护———实质平等。我国亲子立法应顺应世界先进亲子法的立法趋势,摒弃“非婚生子女”这一不平等称谓,制定统一的自然血亲子女制度,以子女认领制度作为确定无婚姻的父母与自然血亲子女身份关系的证明方法,保护子女的最大利益。  相似文献   

11.
非婚生子女,是指非夫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即旧社会所说的“私生子”.未婚先孕以及孩子生下来后,男女双方又进行结婚登记的,或者“事实婚”所生的子女(不论事实婚有否解除),都不能算作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与生母有同居的事实或其他人证物证,在生父和生母正式结婚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生父认领或生父自愿认领后(但非婚生子女或者生母对认领有权否认;至于生母,则自受胎至分娩事实明显,所以,非婚生子女与生母的关系是很清楚的,一般认为没有认领必要),享  相似文献   

12.
在亲属的种类上, “配偶”被单列为“亲属”具有科学性;只有得到生父的认领才能成为生父的非婚生子女;拟制父母子女关系应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生母之夫与异质人工授精子女、法律上之父与无生物血缘关系的子女三类;“姻亲”应分为血亲之配偶、配偶之血亲、血亲之配偶之血亲三类.在亲属的范围上,《中国民法典》第1045条第1款并未抽象地...  相似文献   

13.
1959年《儿童权利宣言》和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是人类在保护儿童权利方面极具历史意义的里程碑,其中所确立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已被世界许多国家承认和运用。本文就以“儿童最大利益”为视角,探讨夫妻离婚时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确定中存在子女利益缺失、父母本位等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赵松涛 《中国监察》2010,(20):61-61
许多落马贪官在忏悔时常这样说,贪污贿赂的主要动机是想留下一笔财产给子女,让子女成功创业、幸福生活。可结果却事与愿违,子女不但得不到幸福,反而因此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有的甚至跟着父母一起锒铛入狱,教训十分深刻。那么,子女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财富”,父母应该给子女留下什么样的“财富”呢?  相似文献   

15.
罗倩 《法制与社会》2012,(24):233-234
在我国社会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日趋成熟的今天,我国的教育事业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空间.“素质教育”口号的提出以及“科教兴国”这一战略目标的逐步落实,让我国逐渐迈向了教育强国的新阶段.但就我国目前现状来说,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以及管理问题仍旧得不到有效的解决,这是我国长久以来的贫富差距所造成:农民工子女所在地区往往没有足够的教育资源和教育资金,而在伴随着父母进城之后,农民工却又往往没有足够的资金供子女上学,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督促子女,这是现今教育界乃至整个社会都极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本文将从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现状出发,对农民工子女的管理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6.
关振东 《政府法制》2013,(19):32-32
6月4日,浙江省私立诸暨高级中学的外地“随迁子女”拿到了参加浙江高考的准考证。今年是浙江省出台“异地高考”政策的第一年.共有984名外省籍进城务_T人员随迁子女成为“同省同待遇”的首批受益者。  相似文献   

17.
<正>2023年12月19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裁定,联邦政府“拒绝给在境外出生的加拿大公民的子女自动授予公民身份”的规则违反宪法,并要求联邦政府在六个月内修改《加拿大公民身份法》,废除“第二代截止”政策。据了解,2009年加拿大保守党政府推行了“第二代截止”的《S-245号法案》。该法案规定,加拿大公民在境外生育子女时,其子女会被自动视为加拿大公民;然而当第二代子女再在加拿大以外生育子女时,他们的孩子就不再被自动视为加拿大公民了。时隔近15年,加拿大的这项公民身份区别对待政策有望被废止,  相似文献   

18.
来信编辑同志: 看了你刊一九八○年第一期对于“收养子女要办什么法律手续”的复信后,想进一步弄清收养子女有些什么限制。例如,出于盼望再生一个男孩或女儿,而将女儿或男孩送人,是否允许?城镇居民能否收养农民的儿女?被收养的子女在年龄上应否有所限制(因为收养年龄较大的子女,实际上是只“收”不“养”)?另外,在没有建立公证机构的地方,人民法院可否代办公证?  相似文献   

19.
周新红 《政府法制》2014,(15):51-51
李建平,男,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参加教育工作,现任山西省大宁县古乡小学校长.古乡小学地处大宁县城和农村结合的地段,是县教科局直属的一所完全小学,学生大多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多年的工作中,李建平赢得了“群众满意的好校长”这个赞誉.  相似文献   

20.
《四川审判》2002,(4):57-57
《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第27条第2款又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