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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商家为自己的商品打上的独家烙印.成功的品牌经营不仅可以让消费者对商品和厂家的认同度加深,而且能使商品超越其本身的性能或经济价值,成为某种象征个性和社会地位的标志,满足消费者深层次自我实现的精神需求.成功的商标往往给厂商带来不薄的利润.
分享他人品牌带来的声誉,自然是获取商业利润的捷径.从商标诞生那天开始,围绕商标而展开的李逵与李鬼的战争已经显现.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从我国加入WTO以来,各级工商行政机关累计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近20万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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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商品商标,在商标标志的构成及商标的功能作用等方面均存在实质性差异,因此,在适用《商标法》第28条对相关商标是否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进行判断时,不应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商品商标进行近似性比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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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对侵害商标权行为的认定□曹庆良商标与邻接标志的区分商标是用以识别商品的标记,而用在商品上以区别其他商品以及来源的各种标志还有许多种。这些标志与商标有密切的联系,但又不能等同看待。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商标与邻接标志的区分。商标与产地标记。产地标记是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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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商标五分,是指按照是否具备显著性以及显著性强弱将各种标志划分为臆造商标、随意商标、暗示商标、描述性词汇和通用名称五种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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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并非仅仅是一个标志,它包含了标志、商品以及二者结合所表达出来的含义。缺少任何一个元素都不能够成为一个适格的商标。标志之所以能够成为商标是因为其具备商标法上的显著性,而商标之所以值得保护是因为这种显著性已经为消费者所了解和接受。商标使用人选择了标志和商品,构成了标志与商品相互结合的初始含义。而消费者则是商标的认识主体和判断主体,商标的含义必须要接受消费者的评价,只有经过消费者认可的、能够区分不同商品与服务来源的标志才构成实质意义上的商标;也只有已经为消费者所接受的商标才有价值,而消费者对于该商标的接受程度则决定了商标价值的多寡,商标也藉由消费者的认知成长为独立于商品和服务的无形资产。消费者构成了商标存在的前提与价值所在,也构成了商标权保护的正当性基础和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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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商品的标志,是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使自自的商品区别于其他同类商品,而使用的特殊字样、图形和记号。其主要作用是(一)作为同类商品的区别标志。同一类商品,从外形上往往难以区别,商标的采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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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消费者识别商品来源的标志,保证商标准确地指示商品的提供者是商标发挥识别功能的前提。对商标混淆可能性的正确认定,防止给消费者造成混乱,是商标保护的基础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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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知识产权》1997,(2)
商标作为区别不同生产者、经销者不同商品的标志,除了要具有显著性,不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外,还不得与他人申请在先或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判断商标的相同近似,必须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进行。关于类似商品、近似商标的审查,商标法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在实践中,是按照商品功能或用途以及生产部门、销售渠道的实际情况和商品交易习惯,对"相同商标"、"近似商标"、"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作出判断。1.相同商标相同商标一般是指名称相同的文字商标、图形相同的图形商标、名称图形都相同的组合商标。除文字、图形、组合商标绝对相同外,下列情况也应视为相同商标。如:名为"友谊"的两个商标,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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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用来区分同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在当代商品化的世界里,商品名目繁多,生产厂家甚众,在众多的同类商品或服务中,要显示出自身商品的特性,就必须借助商标这一手段,使之与其他厂家的产品相区分,所谓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包括制造、加工、拣选)和经营者在商品或商品的包装、容器上使用显著特征的文字、图形或线条及其组合形式,用以区别自己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同类商品的标记。在国外,商标一词,英文称为“交易标志”(TradeMark);德文称为“商品标志”(Warenzeichen);法文则称为“制造贩卖标志”(marque de fab-rique oude commerce)。各国的称谓虽各有差异,但是都是指在商品交易中所使用的用以区分不同生产者同种商品的标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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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与商标权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服务者为了将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商品生产者、服务者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或者为了表明使用者属于某一组织,或者为了证明使用者的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而使用的可视性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区别在于前者被用来区别不同来源的商品,后者被用来区别不同来源的服务。所谓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是指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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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册商标是否是通用名称的判断需要尊重该标志的历史发展、其使用的广泛性.如果未达到公众普遍使用其指称某类商品,而仅仅是特殊商品的名称,不能认定为通用名称.符合地理标志构成要素的标志上可以产生地理标志权,商标权无权禁止地理标志的使用.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原则出发,商标权与地理标志权博弈后的支配性策略应是一种并存方式的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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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和地名商标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可以极大地提升商品的附加值。能为权利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由于地理标志和地名商标有密切的联系,二者有共同的因素——地名。当同一地名既是地理标志的组成部分,又是地名商标,且标识的商品是同种商品的时候.具有集体公有性质的地理标志和具有个体垄断性质的地名商标所属的不同权利人之间必然发生冲突,实践中已有大量纠纷产生,如著名的金华火腿案、白蒲黄酒案。笔者试从冲突的原因开始分析探索解决冲突的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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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保护方式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理标志是一种商业标志,TRIPs将其列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但是,用什么方式保护地理标志,无论在WIPO中还是在TRIPs中,都存在严重的分歧,我国理论界和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也存在相互对立的意见。本文认为,地理标志和商标都是商业标志,其本质特征和基本功能都是标示商品的来源,即识别性,因此,可以通过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来保护地理标志。我国自1994年以来的实践证明,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制度能够很好地保护地理标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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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和商标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两种客体,二者虽都能体现商品或服务的品质,但两者之间又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地理标志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在我国和大多数国家也都是通过商标法律体系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国际、国内法律对含有地理标志的商标既进行严格的保护又进行适当的权利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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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商标是将行政区划的称谓或其它地理区域的名称按法定程序直接登记注册的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地名商标即为文字商标的特殊类型。地名商标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商标概念,也不属传统商标类型的划分,而是对以地理称谓作为商标注册的一种直观描述。除一般商标的共性外,地名商标具有特殊的法律性质。地名商标的特性之一:限制注册原则商标是用于识别商品和证明商品来源的标志。Trips协议第十五条将商标定义为:“任何能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