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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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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09]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今年以来,国家结合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力度,出台鼓励"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消费,对拉动内需,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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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09]44号2009年6月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3.
《内蒙古政报》2009,(7):16-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今年以来,国家结合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力度,出台鼓励“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消费,对拉动内需,稳定和扩大就业,  相似文献   

4.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9]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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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办发[2009]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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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09]44号2009年6月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今年以来,国家结合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力度,出台鼓励"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消费,对拉动内需,稳定和扩大就业,保持经济平  相似文献   

7.
二○○九年六月一日国办发[2009]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今年以来,国家结合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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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汽车工业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节能环保型小排星汽车在安全性、动力性和外观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善,同时其燃油消耗少、尾气排放低、外形尺寸小、道路和车位占用面积少等优点也日益突出。为了建设节约型社会,需要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为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提出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2.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4.
《江西政报》2008,(5):14-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5.
国办发[20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八年一月一日  相似文献   

16.
《内蒙古政报》2008,(2):39-41
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国办发〔20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一月一日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  相似文献   

18.
国办发[2008]128号2008年12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工程院《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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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8]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工程院《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  相似文献   

20.
国办发〔2008〕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工程院《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十二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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