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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吕卓 《法制博览》2013,(6):104-105
当前,由于计算机网络技术以及电子商务的迅速普及,带动了网上支付行业的兴起,并逐步的成为当前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大众化的网上消费模式和手段。然而,由于我国的网上支付业务起步较晚,许多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从而导致出现许多法律风险。本文就我国当前网络第三方支付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进行简单的分析和讨论,并提成相应的防范措施,从而逐步完善网络第三方支付的法律保障,不断促进网上支付业务的健康、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2.
何沐 《法制博览》2015,(8):256-257
以微信红包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成为支付革命的生力军,在给社会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却产生了巨额的沉淀资金,然而,我国目前关于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的诸多方面还存在着不适应或空白。本文重点论述了微信红包所涉及的资金沉淀的法律问题,以期待第三方支付平台、用户与金融机构双赢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邢少文 《南风窗》2011,(15):74-76
中国中央人民银行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这是中国互联网支付行业的首份行政监管法规。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真涉及国家金融安全,保护国家金融安全是否应通过内资完全控制来实现成为了监管新规中的一大争议焦点。  相似文献   

4.
冒用风险是第三方电子支付的重要风险,在支付机构、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合理分配该风险,是保障第三方电子支付用户利益、促进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本文在分析国外相关立法经验基础上,提出应根据"优势之风险承担人"理念,由支付机构承担较多冒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用户的道德风险。  相似文献   

5.
王逸晨 《法制博览》2013,(6):201-202
近年来,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迅速,因支付交易延迟的原因造成巨额金融资产停留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所保存的银行账户中产生巨额利息。围绕利息的权属引发众多争议,以支付宝为例,通过对支付宝相关服务条款的分析相关孳息的权属问题,同时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和国内相关学理分析,总结出适合我国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制度方法,以促进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李学军 《法制博览》2023,(6):151-153
帮助电子商务企业提升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对于企业的发展和行业的稳定都有积极的意义。目前电子商务市场良莠不齐,企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还是会出现诸多法律风险问题,主被动承担法律风险都有可能造成企业发展危机,从长远来看并不利于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出于对经营者权益及知识产权的保护,电子商务企业应知悉当前环境下面临的法律风险因素,分别从企业自身、用户及消费者群体和渠道与产品风险三个部分进行风险评估和规划,对应得出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尽量加强企业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  相似文献   

7.
王俊杰 《法制博览》2023,(29):49-51
众包劳动者已成为当今数量庞大的新就业群体,面临着各种职业风险。众包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第三方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复杂且难辨,加之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对众包劳动者的法律保护不够充分。为此,除了劳动者自身应做好风险预防外,还要进一步明确法律的选择与适用问题以及在立法上完善相关的制度,才能更好地保护这一群体。  相似文献   

8.
熊珍珍  冯璐 《法制博览》2023,(12):28-30
互联网络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支付方式。随着支付载体的不断开发及应用,侵财犯罪的空间领域也随之扩大。传统侵财犯罪借着互联网络外衣在虚拟经济领域内肆意滋生,不同于传统支付,第三方支付虚拟性及财产种类的复杂性,致使第三方支付下侵财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及处罚具有极大的争议,出现了同案不同判、异案同判等问题。笔者将对此类犯罪认定困境、成因进行简要分析,最后从财产来源及行为方式、刑事立法等层面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9.
江顺 《法制博览》2015,(7):148-149,147
步入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也促使银行业发生着深刻变化,让银行从传统柜台业务中转变出来,逐步将银行业务进行信息化、数字化和电子化的变革与创新,于是网络银行就此诞生。网络银行作为一种新生领域,与传统银行风险可控的流程截然不同,特别是网络环境下资金流、信息流都处于开放交互的公共平台上,要防范网络银行风险,可以说意义深远、关系重大。要防范网络银行的监管风险,必须要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对策,才能从制度上筑起法律屏障,维护网络银行的安全稳定和健康发展。本文针对网络银行的情况和特征,梳理了网络银行中存在的风险要素,并针对这些要素提出了抵御风险完善法律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成国良 《法制博览》2023,(18):41-43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金的流通逐渐减少,手机转账支付成为主流,第三方平台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起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在多样化的网络侵财犯罪中,转移他人支付宝资金的行为定性在实务中是饱受争议的问题。本文从支付宝的法律角度出发,探究转移他人支付宝资金行为的定性问题,并且就近几年司法实践中的争议进行分析,明确支付宝财产是数字化财物、支付宝不能成为被欺骗的对象等问题,并结合盗窃罪、诈骗罪之间的法律区别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转移他人支付宝资金的行为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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