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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法庭审判活动分为控诉、辩护、审判三个方面。与此相适应,刑事诉讼可以分为控诉、辩护、审判三种基本诉讼职能。由于诉讼主体参加刑事诉讼的具体任务、目的不同,所以决定了他们在诉讼中分别执行不同的诉讼职能。控诉职能就是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收集犯罪证据,进行侦查、预审、控告、起诉,在法庭审判中,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并要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辩护职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反驳全部或部分控诉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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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某法院就地公开审判了一起被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共同犯罪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于时近中午,当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即宣布暂时休庭,下午继续开庭。然而,在下午继续开庭进行辩论前,有人另行宣布先进行法制宣传。主讲人结合本案应定性为故意杀人等问题进行了法制宣传。对此,群众议论纷纷,并对此提出质疑。我认为人民法院应严格按照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案件,依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正确判决案件,这本身就是很好的法制宣传,不必要在审理过程中再插进一段法制宣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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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行政纠纷日益增多,行政诉讼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建立行政司法机构更是刻不容缓。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我认为,在人民法院内设立行政法庭专司行政诉讼,是必要而可行的。一、建立行政司法机构具有重要作用 (一)设立行政法庭可以加速行政案件的处理和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中,公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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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理既是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上诉人行使诉权的重要阶段。整个法庭审理过程都基于语言形式,这就要求双方在特定的情景下掌握一定的语言策略和技巧。礼貌原则存在于不同的社会、文化和语言环境中。本文拟从语言学的角度出发,探讨礼貌原则如何在法庭审理中得到体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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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法院处理故意伤害案件中,关于故意重伤是否可以构成未遂的问题,在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同志认为,故意重伤可以构成未遂。主要理由有二:1.刑法总则第十四条第二款关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规定中,有“重伤罪”。2.行为人主观上有重伤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就有重伤他人的故意,并且已经着手实施重伤他人的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只发生了轻伤的结果或者未受到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未遂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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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对曾在法院担任过审判人员,后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作为执业律师在曾任职过的法院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一些法院根据《法官法》第17条规定,一律决定回避,从而禁止、限制这部分律师执业。笔者认为这种规定、做法过于武断和草率,理论上存在漏洞,实践中负面效应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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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企业不断走出去到海外进行投资和并购,相关的跨境纠纷案件也呈明显上升趋势。而随着中国律师队伍的国际化以及涉外经验的逐年积累,中国律师在国际仲裁中的角色在从早期的翻译和旁观者成为决策者,甚至是代理人,可以为中国公司提供越来越多的帮助,从而力争改变中国公司在国际仲裁中输多赢少的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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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对曾在法院工作、担任过审判人员,后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作为执业律师在曾任职过的法院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一些法院根据《法官法》第17条规定,一律决定予以回避,从而禁止、限制这部分律师执业。笔者认为现行的这种规定、做法过于武断和草率,在理论上存在漏洞,实践中也较多负面效应。作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律师,能否参与法院的诉讼活动而拥有诉讼参与人的主体资格,这应当是现行三大诉讼法要解决的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章“回避”以及第五章“诉讼参加人”;刑事诉讼法第三章“回避”以及第四章“辩护与代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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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的女儿在读小学,今年1月的一天,上午上自习课时,我女儿在课堂上做作业,因同班两个男孩周某、孙某打闹,孙某撞了我女儿的手,她写字的铅笔戳伤右眼。我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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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 2006年10月,我从建兴实业公司购买了本市某写字楼第5层、第6层,并取得了产权证。房屋交付后发现,早在2001年9月建兴实业公司就与新达广告公司签订《外墙使用协议》,约定将该写字楼外墙出租给新达广告公司10年作为广告位使用。该广告公司在该外墙发布的广告已经完全遮住了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