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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310国道华阴至渭南一级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20]14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310国道华阴至渭南一级公路设立柳枝收费站(K1046+375)。二、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行业标准执行。车辆核载人数及总轴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行驶证载明信息并结合现场查验核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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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资料手册》2007,(1):112-113
2006年12月,交通部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收费公路建设规模和收费站点总量。东部地区新增新建的二级公路一律不准收费。中、西部地区新建二级收费公路项目的审批必须从严。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凡在二级公路上进行路面改造和大中修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得批准设立为收费公路。对目前正在建设的收费公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凡不符合规定的,立即整改。高速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及省际交界处外,一律不得在主线上设站。其他收费公路同一主线两个收费站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交通部还要求,在新办法出台前。暂停收费公路收费权转让。对非法设立的经营性收费公路。或没有依法按程序转让的。以及人为改变政府还贷公路性质的,必须清理并限期纠正。逾期未改的,实施严格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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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17,(5)
<正>陕政函[2016]25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国道108零口至马召一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16]144号)收悉。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在国道108零口至马召一级公路设立沣河公路收费站(K1325+425),对过往机动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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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1,(9)
《河南省统贷统还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河南省统贷统还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快我省公路建设步伐 ,加大贷款筹资力度 ,确保省“十五”计划确定的公路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2 0 0 1〕 2 0号 )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 (豫政〔2 0 0 1〕 1 6号 )的要求 ,现制定河南省统贷统还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一、全省统贷统还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资金 ,为政府预算外收入 ,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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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2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交通局(委),委属相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公路养路费征收业务,根据《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和客货运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业务办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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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19):24-2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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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健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3(6):21-23
在公路建设资金贷款实践中,最常见的担保方式是公路收费权质押.拟建或在建公路收费权是种期待权,用此项权利作为质押标的向银行申请贷款,出质人是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收费公路并同意建成后收费的批件为收费公路建设资金的贷款进行质押担保.在价值范围内,公路收费权可以多次质押.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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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路政管理规定》、《蓬安县公路及公路用地内设置广告牌、标牌、标语管理办法》、《蓬安县公路交叉道口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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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0)
<正>甬政发[2014]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路沿线广告管理,彻底清理公路沿线违法、无序广告设施,建立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明确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公路运行和公众出行安全,按照《城乡规划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省市关于公路边"三化"行动和"三改一拆"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长效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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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0)
<正>甬政发[2014]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路沿线广告管理,彻底清理公路沿线违法、无序广告设施,建立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明确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公路运行和公众出行安全,按照《城乡规划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省市关于公路边"三化"行动和"三改一拆"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长效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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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12)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交委、市市政委《关于加强主城区收费公路养护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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