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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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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公诉人和刑事审判人员庭审地位浅析戴玉忠,高峰公诉人代表国家对罪犯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并对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履行监督职责;审判人员依法审理案件,行使审判权;二者的法律地位、职责,性质是由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确定的。但...  相似文献   

2.
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审判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法律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规定人民检察院监督的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分为十六种,监督意见应当以人民检察院的名义在庭审活动后提出.对于某些程序性违法行为在庭审之后提出监督意见可能影响司法公正、浪费司法资源.检察机关应该根据监督的不同事项决定监督的时间,采取不同的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六家单位《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1998年1月19日公布施行。该《规定》第四十三条指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人民检察院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庭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在庭审后提出。”对此,笔者姑且称之为“庭后监督”。这一规定与原刑诉法关于法庭审判活动监督的规定相比,监督的主体由出庭检察官变为人民检察院,监督对象由法庭变为人民…  相似文献   

4.
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强化了检察机关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和职能,对于强化法律监督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刑事庭审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是贯彻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体现。如何实施庭审活动监督?六部委制定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3条“人民检察院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庭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在庭审后提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刑事诉讼规则》第394条“人民检察院对违反程序的庭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在庭审后提出”…  相似文献   

5.
中国检察制度就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监督制度,是由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监督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制度。我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确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围绕这一规定形成的关于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任务、职能及活动程序的一系列规则、规范,就构成了中国检察制度的内容.一、中国检察制度的特色。在中国的历史上,就曾产生过封建王朝的御史制度,至清末立宪改制,中国出现…  相似文献   

6.
公诉人,你没有法律监督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我国宪法和刑诉法赋予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但是,公诉人在审判程序中是否应行使和应如何行使法律监督权呢?笔者对此有所质疑。 我国参加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多份国际公约一致规定:控、辩双方的诉讼地位平等、对等。公诉人没有作为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但其在法庭上实质充当原告,宣读起诉书、审讯被告人,负举证责任提起公诉;而辩护人要维护自己的辩护权,当然要反驳控诉、提出辩护证据、进行反询问、对控诉证据质证,还要参加法庭辩论。公诉人却身兼二职,一是公诉职能,二是法律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7.
一关于出席法庭的检察人员的法律地位,法律作了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员以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且监督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这一规定明确指出,无论是在第一审法庭上,还是在第二审法庭上(包括审理上诉案件和抗拆案件),只要是公诉案件,出庭的检察长或者检察员都是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现的。国家公诉人担负着两项仟务:一是支持检察机关的起诉,二是实行审判监督。他既是国家公诉权力的行使者,代表国家指控犯罪;又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维护者,代表法律监督机关对法庭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  相似文献   

8.
检察机关参加民事诉讼刍议牟逍媛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说明,民事监督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相似文献   

9.
公诉权是检察权最基本的内容,检察权发源于公诉权的设立。公诉人做为一个法律术语,既是一个法律的专有名词,又是对行使公诉权的检察官自然人主体的职业称谓。我国的检察制度自设立以来,公诉权的运作一直是以检察机关的整体名义进行,对于直接行使公诉权的公诉人则未赋予其独立的以检察官个人名义行使职权的资格。这种传统的检察制度理论正与国际刑事司法发展趋势日渐悖离。本文拟就设立职业公诉人制度的动因、职业公诉人制度的运行机制等问题做些粗浅探讨,以供与有识之士商榷。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判公诉案件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同时对诉讼程序进行监督。这就造成检察官在庭审中一身兼二职,从而在理论上、实践中都出现了一些矛盾。因此,许多学者提出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的监督功能应当剥离出来,由专门机关、部门实行。笔者认为,从检察制度的诞生和发展历程以及我国法律的规定和监督的特点来看,由检察机关监督刑事审判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至于我国现行的监督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通过完善立法、强化监督权的效力和权威来予以改善。  相似文献   

11.
公诉人是代表国家出席法庭、指控犯罪,行使公诉权的检察官。与国外检察官不同的是,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代表,公诉人参加诉讼的目的除了指控犯罪,还要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因此,  相似文献   

12.
起诉部门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能机构之一,起诉工作在整个检察业务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俗称检察机关的“门面”。起诉部门具体行使法律所赋予检察机关的国家公诉权和与此相关联的其他法律监督权。国家公诉权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应当包括审查起诉权、提起公诉权和不起诉权;其他法律监督权则包括侦查监督权和刑事审判监督权。由于检察机关除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外,仍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职责,如《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起诉部门亦应如此…  相似文献   

13.
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刑罚执行过程中的执行方式变更活动进行的全面检察监督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的授权所实施的具有强制力的专门性活动。它包括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两个方面。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是我国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体现。但由于刑罚  相似文献   

14.
如何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一规定,我国部分省市检察机关、已经开始进行参加民事诉讼试点。现就我国检察机关参加民事诉讼活动,行使法律监督权的范围、方法和地位与国外的有关情况作一简要比较与介绍。监督的范围。美国法律规定,检察官参加民事诉讼的范围:①原告为美国或为美国各州时,由检察官起诉和应诉;②涉及托拉斯的民事案件,由检察官起诉;③检察官认为应当起诉的民事案件。瑞士、丹麦、芬兰、瑞典、澳大利亚等国规定、检察官参与民事诉讼,只限于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的案件和关于公民身份和有关破产的案件。苏联等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规定,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起诉的民事案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知检察机关参加的民事案件,检察机  相似文献   

15.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实践活动中,检察机关对刑事公诉案件的法律监督职能通过行使检察权(包括侦查权)、批捕权、提起公诉权、侦察监督权、审判监督权、监所检察和执行监督权等,已有较好的发挥,而对刑事自诉案件,检察机关则基本上没有实行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16.
检察官在刑事上诉审中的职能作用应当定位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但在实践中,刑事上诉审检察官监督履职的范围和程序性保障不完整,一方面缺乏对一审未上诉、未抗诉案件以及二审法院书面审理案件的监督,另一方面在抗诉与上诉的设置上给予了抗诉以优势地位,监督的权利与义务缺乏对称性.为此,应当进一步明确刑事上诉审检察官的法律监督职能,分设公诉权和法律监督权,一审检察官仅行使公诉权,上诉审检察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权,以改变两项权能互相制肘的现状,同时应当扩大上诉审案件监督范围,全面、平等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17.
学界对“法律监督”有各种不同的理解。本文仅基于检察权意义研究法律监督问题。目前,关于检察监督权的规定条文散乱,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导致法律监督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检察机关的权威性和法律监督的效率受到严重影响,检察机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几乎成为常态。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法》,界定“法律监督”的概念和范围,提升法律监督的效力和权威,构建完善的法律监督程序,规制法律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相似文献   

18.
法律监督理论与检察监督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随着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权及其理论基础———法律监督理论受到了挑战。“检察行政权”理论便是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之一。本文不揣浅陋,拟溯本追源,从比较的角度论证法律监督理论在中国的合理性和适应性,同时对由法律监督理论决定和产生的检察监督权进行分析,以期阐发法律监督理论的历史必然,强化检察监督权的权威。一、法律监督理论的产生及其历史必然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则具体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民事、行…  相似文献   

19.
张弢 《法学研究》1987,(5):38-41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刑事侦查活动实行监督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行使侦查监督权,对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提高办案质量,准确、及时、合法地惩罚犯罪,防止冤、假、错、漏案件的发生,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胡侠 《中国检察官》2000,(4):14-14,13
主诉检察官办责任制改革使办案效率和质量提高,办案人的责任心增强,公诉人的庭审形象相对好转。责、权、利的相对“回归,”使一些检察官有了脱颖而出的舞台和在专业领域实现自我价值的成就感。但是主诉检察官所面临的执法环境却不容乐观。本文试对执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探讨。 一、现有相关法规的冲突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检察官对案件只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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