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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国家出资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确认不限于委派,更应强调国有资本代表权的授予。任命主体也不限于国有单位,国有资本控股、参股公司可以对国有资本运作的公务权力授权。国有资本控制公司中具有双重身份人员的主体认定,实际上无法根据其利用职务便利的性质进行研判,而应从国有资本是否实际受到侵蚀或实际损害的结果角度予以审视。  相似文献   

2.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贪污罪、受贿罪、泄露国家秘密罪等职务犯罪的主体,但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到底该如何界定,学界争议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党派和政协机关在编人员、在国家机关和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相似文献   

3.
“从事公务”作为其内在质的规定性和“身份”作为其外在形式的规定性是界定国家工作人员的根本所在。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包括各党派和政治团体的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政协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 ;在国有控股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但不应当将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其同级党支部组成人员视为国家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4.
论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相似文献   

5.
新《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对“受委派”从事公务和“受委托”从事公务作了详尽、明确的规定,但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真正领会、理解刑法对这两种情况的规定,掌握、明确他们之间的不同特征,对运用《刑法》惩治日益严重的职务犯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受委派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我国《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如何理…  相似文献   

7.
新《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非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一、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非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非从事公务的人员及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非国有单位中非受委派从事公务的其它人员。有的著述认为该罪的主体仅限于非国有单位中的人员,国有单位的人员实施侵占行为的应构成贪污罪,这是不恰当的。国有单位中也可以存在职务侵占罪…  相似文献   

8.
文章从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的经济犯罪查办实践出发,对刑法意义下国有公司范畴以及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认定做进一步明晰,对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经济犯罪问题游离于刑事司法之外的状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9.
正确把握“委派”之内涵 ,有助于正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产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的核心所在。正确把握“委派”之内涵 ,还应注意其与委托的区别 ,并区分身份和公务、公务和劳务的区别。  相似文献   

10.
国有独资金融单位中 ,高级管理层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国有控股金融单位中 ,凡由国有经济单位组建的 ,其高级管理层按国家工作人员论 ,凡由国有经济单位和非国有经济单位共同组建的和非国有金融单位中 ,只有受国家机关、国有单位委派的人员才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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