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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增加规定的内容,诸如对调解协议和担保物权予以司法确认,对督促程序中债务人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加以审查等,是与其总则新增加的诚实信用原则遥相呼应的——具体体现了"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防止当事人虚假调解规避法律、规避执行或者事后随意反悔,有利于遏制债务人滥用异议权的现象,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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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方便民众接近司法,避免人民因为程序的繁琐而远离司法,提高效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正义的实现,而不是为了方便法院或某些特定程序主体,更不能损害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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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事纠纷和案件数量迅速增长,对法院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并由此引起了诉讼拖延、诉讼成本提升等诸多问题,这也成为摆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面前的难题。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很多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接近正义"、"司法大众化"的运动,加速了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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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和实现司法的大众化,许多国家设立或修改了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已逐渐成为近年来世界各国司法改革的热点之一.我国现有的民事诉讼制度设计,已无法满足人们解决小额纠纷的诉讼需求,因而,借鉴(域)外的经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小额诉讼程序,无疑是一个好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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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主要围绕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进一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完善简易程序;强化法律监督;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完善执行程序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调整。其中。针对司法实践中新情况,本次民事诉讼法大修首次写入公益诉讼内容,被视为最大亮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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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制度的程序构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我国,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日益突出,为了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有必要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关键是如何构建其具体程序规则,即必须针对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妥善解决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诉讼时效、法院管辖及审判组织、举证责任和调解等特殊程序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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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一个很重要的指导理念就是如何通过更新民事诉讼的制度设计使司法更加大众化、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更加接近正义。笔者认为,除了现有民事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之外,有必要借这次《民事诉讼法》全面修改的契机,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独立的小额诉讼程序.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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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公民对司法的要求日益增多,完善和改革我国现行的简易程序制度和建立小额诉讼程序制度显得十分重要。由于我国的小额诉讼制度存在着天生的缺陷,使得很多的小额诉讼无法被纳入到司法的程序之中,加之对小额诉讼研究上的争议,导致小额诉讼与简易程序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不是特别清晰。本文将通过辨析简易程序制度与小额诉讼制度的异同,明确二者的区别与联系,为简易程序改革与小额诉讼程序的建立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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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本文首先对小额诉讼程序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介绍,从小额诉讼程序与程序效益、小额诉讼程序与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对其法理基础进行了考察。同时检讨了我国目前简易程序的缺陷,分析了在我国设立小额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并结合我国具体的法律文化、诉讼制度和司法环境,就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构建提出了一些初步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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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主要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诉前程序等问题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从立法上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予以明确。《决定》在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基础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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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微小权利受到侵害而需要救济的情形相当频繁,但民众由于种种原因放弃维权或权利得不到救济的情形却数不胜数,法院也面临着巨大的审判压力。当前我国民诉法修正案草案已确立了小额诉讼制度,小额诉讼程序成为了成功解决小额诉讼纠纷、实现司法公平、兼顾司法效率的重要途径,也是司法制度完善不可或缺的部分。民事诉讼程序立法应当体现公正和效率并重的现代司法价值理念,小额诉讼不仅提供给公民平等的机会以"接近正义",而且有利于司法效益最大化、符合费用相当性原则,体现了公正与效率并重的思想,使普通人更容易、简便、高效地保护自身权利,从而维护了社会稳定,发挥了法律的巨大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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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改民事诉讼法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以下问题:一是随着环境污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呼吁建立公益诉讼制度,而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对原告主体资格限定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存在法律障碍;二是部分实体法对原告主体资格作出扩张性规定,如《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规定海洋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代表国家对责任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程序法规定的缺失,导致诉讼救济渠道不畅、法律保护不力,且存在着法律之间不够协调等问题。但是,基于我国国情,目前立法不宜走得过急,而应先集中解决制约公益诉讼开展的起诉条件问题,即设定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和确定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至于公益诉讼的其他问题,留待以后总结经验后再逐步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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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指出,《民事诉讼法》最新修正案的公益诉讼条款只是一个对于公共利益和保护公民以及弱势群体的一个承诺,一个抽象化和概括化的制度,概念以及条款都有明显的模糊化,需要根据语义,结合当下中国社会对公益诉讼的需求去理解和适用,在配套措施和相关程序和实体规定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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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次修改条文近100处,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新设了公益诉讼、小额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行为保全、诉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担保物权实现等多项重大诉讼制度,对民事诉讼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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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确立了我国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制度,解决了环境公益可诉问题;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确定了可以提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解决了环境公益谁诉问题。但是,环境公益诉讼面临的大量程序方面的问题是否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普通民事诉讼的相关程序规定,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立案难、举证难、胜诉难、执行难”的问题仍然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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