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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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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窗     
教育法律科技界专家呼吁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7月29日在京举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上,教育、法律、科技界的专家学者呼吁,《未成年人保护法》需要进一步完善。专家们普遍认为作为一个纲领性的儿童保护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我国未成年人的保护作了全面的规定,但原则性较强,对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没有详细明确的界定,存在执行主体不清,对责任主体较概括等问题,没有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及不履行责任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鉴于以上问题的存在,专家们呼吁,对于这一部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来说,要更好地保障我国未成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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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少年犯管教所是对未成年人罪犯执行刑罚和教育矫正机关。我们在各级政府和主管厅局的领导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及《国际儿童权力公约》的宗旨和原则,充分考虑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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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台湾地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台湾地区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经历了独特的发展历程,也取得了斐然成绩。其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以《儿童与少年福利法》和未成年人福利机构为基础的未成年人早期福利性保护制度,以《少年事件处理法》和未成年人司法机构为基础的犯罪少年或虞犯少年的司法保护与矫正更生制度,以及以《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家庭暴力防治法》和被害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为基础的被害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关于儿童个人信息的规定呈现松散立法的特点,《网络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未来颁布实施的《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奠定了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实践中,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年龄验证、监护人同意等操作存在诸多困难;知情同意原则的虚化使得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细化并完善了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的实操性规范,但对于儿童年龄界定、监护人有效明示同意等需要进一步澄清和落实。  相似文献   

5.
黑龙江省少年犯管教所是对未成年人罪犯执行刑罚和教育矫正机关。我们在各级政府和主管厅局的领导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及《国际儿童权力公约》的宗旨和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罪犯继续成长和回归社会的需要,坚持从矫正未成年罪犯的基本规律和实际需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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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54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原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比较,修订后的新法律有许多创新和亮点,不仅明确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等重要内容,还就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许多方面作了明确和具体规定,例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不得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饮酒、吸烟;老师辱骂学生要受到惩处;学校不得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会议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11月25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获得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全国人大已经将修改1991年颁布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为了更好得贯彻修改后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并为全国人大此次立法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和《青少年犯罪问题》编辑部四家单位联合主办,于2005年1月11日在华东政法学院交谊楼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研讨会”。来自上海市人大法制委、上海市高级法院、上海市妇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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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1991年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同构成了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两大支柱,也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独具特色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9.
未成年人犯处于儿童向青年过渡的时期,其生理、心理都处于成长期。未成年人犯罪,这是处于成长期孩子的犯罪,与成年人犯罪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为了充分体现对未成年犯在司法上的特殊对待,各国普遍建立了区别于成年犯的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法律规定主要散见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其中最为重要的《刑法》、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儿童读本《陶德历险记》以孩子的视角、孩子的经历以及孩子喜闻乐见表现手法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的有益尝试。本文以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分析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知法守法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作用,提出法制教育要适合未成年人特点而无需“板着面孔”说话、法制教育的关键是启发未成年人自我教育、法制教育中教育者要先受教育等建议。  相似文献   

11.
性侵害是对儿童健康权的严重侵犯.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加强学校性教育、实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增设强制报告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创新强化网络保护制度等诸多方面,为儿童性侵害的防护提供了立法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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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提请审议,随后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相对于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在增设新的制度规范、完善现有制度规范以及删改陈旧不适宜的制度规范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使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加具有全面性、深入性和可操作性。与此同时,尚存在部分内容规定较为模糊、责任主体界定不清、权责不明,部分社会热点问题未作出回应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刑法》修改后,对未成年人保护有许多新的发展,使刑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地衔接起来。修改后的《刑法》直接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条款有19条,间接涉及的有2条;它对未成年人的再划分十分丰富,有未满18周岁的具体年龄人,有婴儿、儿童、幼女、年幼等无具体年龄界定而含义明显是指的未成年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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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3条规定:“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第25条规定:“营业性舞厅、游戏机室等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门口设明显标志,不得允许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进入活动或者就业。”  相似文献   

15.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赋予了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权利主体地位,这在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方面是一个进步;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应当”这一立法表达的法理分析,我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可操作性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在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中,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抚养等具有义务(职责)与权利(权力)的双重性,伴随着未成年人权利主体地位的确立,未成年人的权利与父母的权利必然会发生冲突,如何解决这些冲突,实际上我们并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这必然会影响对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实际效果。  相似文献   

16.
1991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并规定自199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17.
崔耀 《法制博览》2013,(9):36-38,35
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属于特殊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由于其主体的特殊性,不能简单套用一般的保护原则及方法,需要进行特别的研究。本文立足于我国目前对在线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行为的规制现状,借鉴美国《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的主要规定及安全港规则,提出对在线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行为的若干法律规制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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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9月4日颁布、1992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未成年人进行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的全面保护、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也要看到,该法只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对如何切实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尚缺乏系统、具体的配套立法工程。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体系,是实现党的“以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步骤,对于积极地预防犯罪、达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我国立法机关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系已经做了许多工作。如我国新的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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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未成年人本为拥有独立“权利”的个体,应当予以有别于成年人的特殊法律保护。就此,联系我国有关情况看,虽然我国早在1991年业已批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并在之后相继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关涉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等。但是,毋庸讳言,在刑事立法与司法领域,特别是在刑罚种类设计及其适用上,我国立法机关在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上,所做相当不够。例如,迄今为止,对未成年人犯罪,除《刑4法》第17条法定的应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规定外,无论是刑种设计还是其他刑罚裁量制度、执行制度上,国家均无针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专门性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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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9月4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0年来,我国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更好地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于2001年12月4日至5日在北京举行。来自教育部、公安部、文化部、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综合办以及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和共青团系统的代表共130余人出席了会议。作为会议邀请的唯一学术团体,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张潘仕出席了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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