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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是矛盾纠纷的高发期,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笔者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20年来的经验和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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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大荔县人民法院在渭南市基层法院率先推也诉前调解新举措,成立了“大荔县人民法院矛盾纠纷诉前调解中心”,诉前调解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网络,解决了法院诉讼调解与基层人民调解的“无缝衔接”问题,大幅度提升了案件调解率,降低了诉讼率,减轻了审判工作压力,实现了化解矛盾纠纷、案结事了、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上级人民法院和县委、人大、政府充分肯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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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调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是法制社会对调解工作的必然要求。但在实践工作中,大部分基层人民调解员仍只用道德规范和对调解工作的热情开展工作。笔者认为,在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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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具有独特的优势。中央明确提出,要着力构建在党委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人民调解工作应当在强化自身基础作用的同时,注重加强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出更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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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有没有程序?关于这个问题有几种不同的观点:有的认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多数是主动去调解,即便纠纷当事人前来申请调解,也是纠纷随时发生随时调解,没有什么程序可言;有的认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本来就应有严格的程序,现在要正轨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必要建立一套象人民法院诉讼程序那样严格的程序,也可分为普通程序,适用于前来申请调解的纠纷,简易程序适用于主动去调解的纠纷;我们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是不符合人民调解工作实际的。要回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有没有程序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明确程序这个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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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当前,我国的调解制度也需要进行改革,不能沿袭过去老一套的做法,应当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这样才能使调解工作更加富有生命力。调解工作如何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发挥其重要作用呢?我认为,在调解的组织形式上应当有所发展,使之更加制度化。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法律规定,我国调解民事纠纷的形式基本上有三种:一是人民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三是法院调解。所谓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对发生纠纷双方进行劝说,使之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的一种非诉讼性的调解活动。法院调解则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人民法院主持,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使双方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这种调解是一种诉讼活动。但从过去各地的实际做法来看,解决民事纠纷所采取的形式基本上只有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两种,而行政调解则没有形成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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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如何应对多发多样的社会矛盾纠纷,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职能作用,彰显群众自治、政府服务和调解为民的社会管理新理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一个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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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玉林市福绵管理区新桥镇人民调解工作,经过探索和实践,构建了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形成了一个“以镇为中心,村、组为基层,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联合调解”的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全镇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96多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6%,使人民调解成为该镇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之一,真正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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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广大农村地区正处于由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新形势下农村的纠纷也发生了许多变化,传统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固有模式面临挑战。本文基于实地调查,以绍兴齐贤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之举一“大调解”机制为个案,深入分析,阐述了当前我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资源整合、联动联调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期对新形势下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做出一些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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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在全国政法工作专题研讨班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强调:着力把调解优先的原则更好地体现在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当前大量矛盾纠纷发生在基层,发生在村居,如何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加强村居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是一条十分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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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7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首届首席人民调解员“规范化调解协议”卷宗评比活动圆满结束。本次评比经过认真阅卷,广泛评议,按照纠纷调处难度和卷宗整理的规范度,最终评出了两名一等奖、五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通过对调解协议卷宗的评查,增强了首席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程序意识.提高了法律适用和写作能力,也是在全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协调机制建设初步完成,街道、社区(村)首席人民调解员工作进入正常化运转的大背景下,我区为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而采取的又一有效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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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在我国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老百姓之间的一些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以调解方式解决,可以使当事人双方不伤和气,化干戈为玉帛,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有多种方法,但笔者认为,善于找准最佳切入点,是基层调解组织做好调解工作的关键一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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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源头在基层,如何创新社会管理,充分依靠群众,引导群众参与化解纠纷,实现基层和谐稳定,是摆在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面前的一个新课题。四川省通江县司法局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推行“点调制”和“1+X”楼院“五联制”,走出了一条依靠群众抓源头,人人参与化解纠纷的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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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诸多新情况、新特点,矛盾纠纷的多发性、复杂性和群体性使矛盾纠纷的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单一的调解制度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通过分析对比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优势与不足,找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之间的互补性。并针对我国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功能优势及其存在的弊端,通过建立:"诉前引导"对接机制、"诉中委托、参与调解"对接机制、诉后联动对接机制、联合调解机制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制度优化及资源整合,进一步发挥其功能优势,实现功能互补、资源共享,达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