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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单位制向社区制转变中,社区居委会实际上承担着两种角色:一是准行政化社区组织。二是居民自治社区组织。在日常生活实践中,这种双重身份使社区居委会遵循着两种看似矛盾、实际却并行不悖的实践逻辑:一是追求“行政合法性”的逻辑,二是追求“社会合法性”的逻辑。二者是社区居委会在谋求生存空间过程中的合理选择。  相似文献   

2.
吴芳 《前沿》2012,(14):103-105
起航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市公民社区自治实践,在稳定城市居民自我管理、保障城市社会秩序的同时,也还始终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居委会行政化,社区自治组织构架不合理,社区民主选举缺乏系统的、详细的法律规范等.因此,城市公民社区自治制度改善的措施应至少包括把社区定位为互相扶持、共同协作的民主单位;确立“社区自治、议行分设”的原则;健全社区民主选举制度.  相似文献   

3.
《中国民政》2011,(9):49-49
李璐在《理论导刊》2011年第3期撰文指出,长期以来我国域市社区管理体制采用“议行合一”的模式,议事权、决策权和执行权都集中于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城市居民委员会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化管理的现象,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程度一直不高,因此,社区建设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就在于让社区的主体组织——社区居委会功能复位。  相似文献   

4.
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 ,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事务管理过程的重要性逐步凸显出来。在社区建设过程中 ,政府主导下的社区建设和社区改革使得居委会功能趋于行政化 ,并导致自治职能的缺失 ,居民自治面临困境。从根本的意义上看 ,发展居民自治才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长远目标。  相似文献   

5.
论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的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直接管理着社区和控制着社区的组织,导致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其形成原因是:政府政治职能实现的需要、社区运转经费不足的必然结果、居委会变迁为社区的历史延续、社区在意识上受制于政府的表现。治理的措施包括:在城市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之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重新构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加强社区自治组织筹集资金能力。  相似文献   

6.
社区建设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占据着重要位置。2001年5月,胡锦涛同志在杭州考察社区党建工作时指出:“加强社区建设是客观形势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关系到整个城市的改革、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近几年,各级党委政府对社区工作非常重视,社区建设已成为城市工作的一个热点,但在社区建设中也出现了社区居委会工作行政化的倾向,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这里所谓的“行政化”,指的是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在实际运行中,主要不是从事自治活动,而是从事政府组织指派的行政事务,实际上成为各级政府的…  相似文献   

7.
颜真 《重庆行政》2015,(1):67-69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和创新城市社区治理能力是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的实践,关系着人民最根本的利益。居委会作为我国宪法规定的基层人民自治组织,担负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任,在社区治理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当今政府转变职能,“政-社-市”的三元治理格局,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加速进展的大背景下,居委会一直以来在现实中的行政化角色也面临改变。在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中,强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的三大职责,即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依法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但在实际生活中,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和行为方式行政化现象较为严重,核心工作也正是围绕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任务下放而展开;另外,在组织开展活动方面,随着地方经济收入水平和居民参与意识和提高,社区活动开展也如火如荼。但居委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监督活动的职能,无论是城市社区的现实情况或是居民的意识观念方面,都还没有发展到能够承担该项职责的地步。深入研究社区居委会的监督职能的内涵,探讨加强社区居委会落实监督职能的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陈鹏 《中国行政管理》2014,(10):128-128
在上海实行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基层治理体制中,街道和居委会两大组织至关重要。由于二者性质差异及主要关注点不同,实际工作中经常产生矛盾和冲突。多数情况是,居委会往往成了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延伸机构,成为它的“一条腿”。居委会的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是在完成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交办的各种任务,社区自治因此由其“课堂作业”变成“课外作业”,“行政压倒自治”的现象既非常普遍又实为无奈,社区自治的空间遭受严重挤压,社区治理受到严重制约。针对街居治理中的这一突出矛盾,上海浦东新区近年来通过组织重构、明确定位、激活机制等途径开始探索社区治理委员会,有效缓和了街居矛盾,提升了社会治理绩效。  相似文献   

9.
尹文 《岭南学刊》2022,(5):57-61+128
居委会作为党建引领基层自治的重要主体,其过度行政化引发社区中行政与自治的矛盾,导致社区治理需要再次寻找居民自治的标准单元。江苏省南通市在“两邻”理论的指导下,于社区与网格之间设置“邻里”作为标准单元,在党建引领和网格化管理支持下相应配备了一系列议事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了系统化基层自治的南通经验。党建引领邻里自治的实践经验给当前基层治理工作在如何把握好行政与自治的关系,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凝聚起自治的力量等方面提供了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10.
谢标 《长江论坛》2021,(1):80-83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社区下移,并强调探索创新居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是建设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本文在分析当前各地探索居民自治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基础上提出,有效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首先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并积极转变角色职能,从过去亲力亲为的社区治理“包办者”转为“引领者”和“服务者”;与此同时,也需要居委会等社区组织通过加强社区“硬环境”和“软环境”建设来吸引居民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以形成政府、社会、居民等多方力量共建共治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相似文献   

11.
李庆忠 《创造》2012,(4):82-83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居委会建设,提高居委会社区管理水平是提高我国城镇管理水平,实现城镇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响应党中央号召,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管理,使社会管理科学有效”大政方针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才凤伟 《前沿》2014,(9):14-16
伴随当前社区自治的兴起,社区治理过程中出现了与分权预期相背离的“新行政化”倾向,并表现出潜在化、项目化、间接化和结果导向等不同以往的典型特征。究其根源,“新行政化”问题的产生与计划经济时代行政体制的遗存,政府主导性的过度转移,社区治理评估的标准缺位等因素密切相关。“新行政化”问题的存在已经对社区治理成效,社区社会组织成长以及居民社区意识的培养产生了消极影响。而通过真正转变治理理念,正确定位各参与主体的关系,协商建立治理规则,将成为超越“新行政化”问题的关键举措。  相似文献   

13.
邸瑛琪  甘秀兰 《协商论坛》2020,(2):64-64,F0003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也从单位制、街居制走向社区制。现有的城市社区建设管理作用日益凸显,但其发展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应当引起重视,寻求解决途径。河南省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现状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城市社区管理与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自治职能弱化。  相似文献   

14.
《新东方》2016,(3)
当前,由于居委会在实践中过度"嵌入"行政管理体制,造成其"行政化"严重,与自治组织的角色定位和功能要求不相适应。在各地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实践中,普遍将居委会的"去行政化"作为改革的重点,涌现出"大社区""居站分离"等多种模式。然而,"去行政化"只是将居委会从"嵌入"的行政体制中解脱出来,要让其真正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还必须重新"嵌入"社会系统之中,按照社会组织规则运行。因此,"枢纽型社会组织"成为居委会重构的方向选择。  相似文献   

15.
一、当前社区建设中行政化倾向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的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一开始就是一种政府行为,并在政府主导之下,形成了区、街、居三级框架的社区服务网络管理体系。这种带有浓厚行政管理色彩的管理体系,使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时往往出现越位,造成社区行政化,挤占社区自治组织空间,使本来就薄弱的社区自治组织难以得到培育,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第一,街道、居委会体制不适应城市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街道、居委会建制散,主要是街道、居委会体制没有太大变化,但管理规模扩大,在城市社区人口激增和流动加剧的情况下,与相当多的居民失去联系。尤其是新居民区的大量兴建,居民的市内大流动,极  相似文献   

16.
一是正确处理好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乡镇政府与社区居委会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重点,做好指导与服务工作,并主动接受社区居委会的监督。 二是正确处理好社区党总支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社区党总支是社区的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要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是正确处理好社区成员单位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社区居委会按照“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居规民约”对社区成员单位进行协调、管理和服务。社区成员单位则应按照“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居规民约”积极…  相似文献   

17.
城市社区民主自治是一项基层民主政治制度,也是社区建设的核心和方向。它的建设与发展关乎我国城市治理模式的改革,也影响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建设的进程。如何改革社区行政化的倾向,提高社区公民民主意识,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力量,提升社区民主自治水平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社区减负备受关注,但以“去行政化”为核心的减负效果并不明显,甚至出现“越减越负”的局面。究其原因,现有的“去行政化”思路本身存在理论预设的偏颇性、法理依据的片面性和现实运作的逆反性三重限度,导致社区减负陷入减负动力不足、减负方法单一和形式主义严重三重困境。进一步看,由于违背社区建设的政治逻辑、负担生成的因果逻辑和组织功能的构成逻辑,“去行政化”本身有诸多值得商榷之处。为有效推进减负,必须打破和超越“去行政化”迷思,把减负议题纳入基层治理现代化视域中加以审视,遵循“有限行政+有效治理+有力自治”的减负思路。据此,减负路径优化的关键在于综合发挥组织赋能、制度赋能、技术赋能和评价赋能的作用,做好系统减负的“加减乘除”。  相似文献   

19.
《中国民政》2012,(10):F0003-F0003
近年来,南京市自下区坚持以深化公众参与推动居民自治为主线,创新社会管理,优化民生服务,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牵头、社会组织为载体、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纽带、驻区单位积极融入、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民主自治格局。先后荣获首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等荣誉称号。今年3月,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相似文献   

20.
《中国民政》2007,(3):48-48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丁安祥认为,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既要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又要协助政府办事,工作上常顾此失彼,职能不同步,陷于两难境地。这种状况已直接影响社区的和谐,影响构建和谐社会,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现在全国各地基本上都实行了社区体制改革,原居委会范围均已被整合,重新划定社区,应当把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个治标的问题放在实现社区居委会职能同步这个治本的大目标中统筹解决。其方案为:(一)在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框架下实施“人员双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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