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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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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决议(一九八二年五月四日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原则批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相似文献   

2.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就《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草案)》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一九五八年一月六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公布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这个《办法》对于解决国家建设用地曾经起了  相似文献   

3.
一、关于征用耕地、园地一千亩以上,其他土地一万亩以上的报批程序问题按《条例》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查后,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审查意见连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总平面图(或建设用地图)、用地申请书以及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报送国务院,并抄送农牧渔业部和建设单位的主管部。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征地的应抄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建设单位的主管部。按照国务院关于部门分工的  相似文献   

4.
<正>苏政办规〔2023〕1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更好地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在我省铁路建设土地及房屋征收(以下简称征收)和工程建设中的责任,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保证全省重大基础建设项目政策执行的平衡性和延续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  相似文献   

5.
自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了「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后,在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和群众的支持下,征用土地工作会擭得不少成绩,从而保证了国家的各项建设用地,并妥善地安置了被征土地的群众。但也有些用地单位没有依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规定办理,和有些地区对办法公布前残存着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未能按照办法规定及时处理,致使被征用土地的群众不能得到妥善安置,引起群众不满。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和省府关于实施征用土地办法的若干具体规定,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公布后,所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均须严格依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规定办理,否则以违法论。各地主管部门,对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必须详细研究认真执行,对被征用土地的群众应深入宣传,国家征用土地的原则精神,使用地单位和被征用土地群众均能自觉地遵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的各项规定。  相似文献   

6.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  相似文献   

7.
为切实执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以下简称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兹根据该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及本省具体情况,对有关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主要事项作如下具体规定:一、关于全国性建设事业和地方性建设事业用地,均须遵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及本规定办理之。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一般应在春前秋后进行,若因特殊情况和紧急需要不容缓办时,用地单位可于其上级核定计划后,说明急用理由,报请规定批准机关予以特别批准后征用。三、凡未经政府批准征用之土地,用地单位在勘测期间,不得随意向群众宣布征用.  相似文献   

8.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宁政发[2010]26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  相似文献   

9.
<正>鲁政字[2015]251号聊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临清市续建配套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聊政呈[2015]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临清市续建配套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二、你市要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  相似文献   

1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了建立和完善我区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裁决制度,保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裁决制度,保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  相似文献   

11.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气象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四年多来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认真贯彻实施 ,使《条例》在保障气象事业基础性公益事业地位、规范全省气象工作、增强气象服务能力、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效益、促进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还必须清醒地看到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主要表现为 :有的地方对《条例》学习、宣传不到位 ,对气象事业公益性地位认识不足 ,依法履行职责不够 ;有的地方经费投入不足或增长缓慢 ,因无经费或作业经费不足无…  相似文献   

12.
瞭望动态     
<正>北京:将建设用地审批下放区县北京市已取消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集体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审批事项。各区县在建设(一级开发)项目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后,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在被征地村予以公示。被征地农村村民提出听证申请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并将听证纪要随征地材料上报;征地公示期满后,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  相似文献   

13.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五日「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公布以后,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和各建设单位对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工作,比以前重视了。有些地区建立了征用土地的审核和检查制度,对浪费土地事件作了适当处理,浪费土地的现象已经有所纠正。但是根据各地检查的结果和部分群众反映,目前不少地区的建设单位还没有很好地节约用地,浪费土地的现象依然严重存在。据武汉、长沙、北京、杭州、成都和河北等  相似文献   

14.
关于城郊征地后农民就业方向调整与变革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家在城市郊区征用土地以后,对农民的就业安置问题,一直是根据国务院征地补偿安置的有关法规,农民由征地单位安排就业,并转为城镇户口、吃商品粮。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入,这种传统的作法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许多缺陷和矛盾,对农民的就业方向调整与变革已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5.
<正>《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政协政治协商与政党协商确定为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政协要贯彻好《条例》精神,开展好政治协商活动,必须紧紧围绕“协商什么、和谁协商、怎么协商、协商后怎么办”四个步骤,重点抓好以下六个环节。第一环节,“选题”。《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主要内容是:列入政协全体会议议程的重要事项;国家方针政策和地方重要举措,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6.
《时事报告》2011,(6):6-6
国务院办公厅5月15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今年1月国务院公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征地拆迁制度规定,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相似文献   

17.
<正>"截至×月×日,环城西路北段道路两边绿化和路灯、人行道等附属工程还未挂网招投标,仍有部分征地工作未完成,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如在×月底前未完成该项目建设,我办将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你单位相关领导及责任人视情给予效能问责处理。"这是武平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向县重点代表建议承办单位之一的县天安城投公司发出的《关于加快环城  相似文献   

18.
<正>苏政规〔2023〕11号太浦河后续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综合规划》《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等确定的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之一,也是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为确保太浦河后续(一期)工程(江苏段)建设顺利进行,全面准确做好工程建设征地、占地范围内的实物调查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和水利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9.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五日"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公布以后,各省、市人民委员会和各建设单位对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工作,比以前重视了。有些地区建立了征用土地的审核和检查制度,对浪费土地事件作了适当处理,浪费土地的现象已经有所纠正。但是根据各地检查的结果和部分群众反映,目前不少地区的建设单位还没有很好地节约用地,浪费土地的现象依然严重存在。据武汉、长沙、北京、杭州、成都和河北等五市一省部分地区的不完全  相似文献   

20.
《天津政报》2008,(9):15-16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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