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贪官都是一些无耻之徒。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共计22.5万元,可他向法院出示了11份票据和数十份证言,证实他所收受的钱财中有15.47万元已被用于扶贫、社会赞助和公益活动,据此认为自己“不构成受贿罪”,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河南省郑州市南曹乡原乡长樊淑玲受贿索贿85万元,为了开脱罪责,竟然在法庭上哭叫“我受贿是为了准备扶贫”。本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更多的时候是用于税收宣传中,而在这两个贪官的口中却成了受贿的遮羞布。湖北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原副主任王毛弟,在单位修大楼时,利用职务便利索取77万元的回扣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 相似文献
3.
4.
2004年12月2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省电力公司原副总经理李俊杰(副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李俊杰有期徒刑18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相似文献
5.
最近,万州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原万州区蔬菜副食品公司经理唐先隆有期徒刑1O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赃款1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于唐先隆来说,国企改制已是“最后一顿丰盛晚餐”。不过,正是这顿“丰盛晚餐”,最终将这条国企蛀虫送上了审判席。 相似文献
6.
7.
8.
9.
轰动省城济南的“十佳公仆”邵月平职务犯罪案终于落下了帷幕。2002年1月9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庄严宣判:被告人邵月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0000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20000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40000万元。邵月平服从一审判决,没有上诉。昔日荣耀加身、不可一世、专横跋扈的邵月平终于低下了他那高傲的头颅。 相似文献
10.
11.
蒋艳萍,闻名全国的“三湘第一女巨贪”,原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在位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个人和单位贿赂人民币187万余元,侵吞公款72万元,并有493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3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蒋艳萍受贿、贪污、介绍贿赂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蒋艳萍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蒋艳萍为自己的贪欲终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罪有应得。然而,她犯罪的同时也给自己的亲人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和耻辱:母亲被拘留审讯、弟弟妹妹先后入狱、父亲在绝望… 相似文献
12.
被称为文盲、法盲、流氓的“三盲(氓)”法官 ,原山西省绛县法院副院长姚晓红贪污、非法拘禁一案 ,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运城分院侦查终结 ,提起公诉。1999年8月11日 ,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一审判处 :姚晓红犯贪污罪 ,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追缴非法所得16.75万元 ;犯非法拘禁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追缴非法所得16.75万元。这一历时8个多月 ,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案件有了结果。姚晓红于1996年初 ,参与协调绛县… 相似文献
13.
“被告人黄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232万余元。”2008年11月11日,当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这一公开宣判后,拥有双硕土头衔的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终于从熟人编织的“钱网”里解脱。 相似文献
14.
日前,湖南省株洲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因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犯罪所得赃款151万余元(已减去退还和上交的50万元)、非法所得赃款39.7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相似文献
15.
2008年11月21日。曾在安徽乃至全国期货行业名噪一时的安兴联合总公司副总经理张秀英因贪污公款609万余元,受贿7万余元,挪用公款2300万元,被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知情人和参与审判的法官都感慨,张秀英“踏空”的原因,就是把人生当赌注投入了期货交易。 相似文献
16.
17.
2004年9月,河南省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科级)李明学因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04年12月6日,法院一审判决李明学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妻张海英犯转移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并被处罚金5万元. 相似文献
18.
江苏省盱眙县是革命老区,抗日战争期间,新四军军部曾设在该县黄花塘乡,陈毅等老一辈革命家曾经在这里战斗和生活过,革命先辈的光辉业绩鼓舞教育了一代又一代人.然而,正是从这里走出去的盱眙县原计生委主任倪志明,因其劣迹累累,却受到了人民庄严的审判.2000年2月3日,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宣判:倪志明在1992-1999年担任该县黄花塘乡乡长、书记和盱眙县马坝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方便,先后收受23人现金及财物计人民币18万余元.其中,受贿15万余元,违法所得2.8万元,决定以受贿罪判处倪志明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追缴钱财计人民币22.2万元.消息传出,人们奔走相告,有人庆幸,有人惋惜,更多的人则是在追寻这颗"政治新星"陨落的人生轨迹…… 相似文献
19.
2002年4月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苏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李三元(正厅级)及其妻张静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李三元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以犯受贿罪,判处张静华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李三元、张静华受贿赃款24.57万元人民币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完毕,一些人感叹:“要不是妻子贪婪,李三元何至于会有今天的下场。”李三元也有总结:“由于妻子贪心、私心,进钱容易出钱难,家庭小环境不好,我犯错误在所难免。”委曲求全的代价现年61岁的张静华… 相似文献
20.
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会刚。贪污、受贿54万元人民币用于跑官买官,渴望由副职升为正职。谁知官没有买成。倒把自己“买”进了监狱。2004年3月2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会刚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其“亲信”——下属陈庆民犯贪污罪,但因举报上司有功,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