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俄罗斯在近200年的近(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在立法和学说上一直有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民法典的历史传统,但并非是将知识产权法全部民法典化.目前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的现状,既有俄罗斯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关系的传统见解的历史惯性作用,即在将知识产权法规范是否纳入民法典的问题上,也有当代俄罗斯立法者在立法抉择上的偶然性作用,即在是否将全部知识产权法规范都纳人民法典,并废除主要的知识产权单行法的问题上. 相似文献
2.
俄罗斯知识产权立法与民法典的编纂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知识产权1是民事权利的一种,按照俄罗斯第三次民法典草案的最初计划,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新的民法典体系中的一编,本来是民法典第三部分的内容,2但是,从2001年3月1日生效的俄罗斯民法典第三部分中,我们看到只有继承权和国际私法两编的内容,没有知识产权编。而实际提交到俄罗斯杜马讨论的民法典第三部分草案,也没有知识产权编。这一立法情况的变化至少证明了在民事立法的范围内知识产权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其中的许多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这样,知识产权编则成为俄罗斯新民法典第四部分的内容,对这部分内容的立法讨论仍在继续进行。鉴于此,俄罗斯新… 相似文献
3.
《民法典》统辖知识产权单行法的逻辑基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民事权利属性统领下的权利平等保护,二是《民法典》相对于知识产权单行法所具有的“基本法”、上位法与一般法之地位.《民法典》知识产权条款整体上提升了知识产权的地位,强化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但知识产权单行法存在与《民法典》统辖之逻辑基础不契合之处.2020年修订的《专利... 相似文献
4.
将知识产权法纳入民法典中统一规定是俄罗斯民事立法的传统.随着2006年底<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的通过,俄罗斯知识产权法的民法典化终告完成.作为民法典独立的一编,知识产权法内容从此获得了与物权法和债法同样重要的地位,成为民事基本法的组成部分.知识产权法民法典化的模式选择不仅需要立法者的智慧和勇气,更要有基础理论的积累和编纂技术为前提.俄罗斯知识产权法的民法典化是对传统民法理论和法典编纂技术的突破和超越,虽非尽善尽美,但它在世界知识产权立法乃至民事立法史上终将成为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或许亦不失为民法典编纂的一种"范式".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财产权体系内不可或缺的部分,将知识产权制度纳入民法典既是完善民事权利体系,发挥民法典作为民事基本法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知识产权制度自身体系建设的需要。现有的民法典草案对知识产权制度给予了极少的关注,仅以数个宣示性的条文作为民法典和知识产权制度的链接点,其立法努力较《民法通则》显得更为保守。这种链接方式忽略了知识产权在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作用,显示了民法典草案体系上和逻辑上的缺陷。 相似文献
6.
完全民法典化的俄罗斯知识产权立法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其特殊性在于将知识产权的法律规范全部集中在民法典中同时废除现行的六部知识产权特别法。这种立法模式开创了现代知识产权立法的一个新时代,但也将给俄罗斯的知识产权法律实践带来较大冲击。 相似文献
7.
我国立法对知识产权继承缺乏系统规定,但相关的学理与司法实践认可了较广泛的知识产权继承.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属性是其可继承的基础,大多数的知识产权权利类型可以继承,但知识产权继承也有较强的特殊性,突出体现了知识产权受民法保护的"两面性".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继承制度是现阶段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编纂的需要,也是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8.
9.
本文介绍了《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自颁布以来的修订情况,重点分析了第35号联邦法对《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的修订以及对俄罗斯图书馆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民法草案与知识产权篇的专家建议稿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民法草案规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同时又没有将“知识产权”按照原计划作为专篇列入其中 ,是一个十分令人满意的选择。在多数情况下 ,知识产权保护适用民法一般原则 ;在为数不少的重要场合 ,知识产权保护不适用一般民法原则。与民法起草同步地研究知识产权在其中的位置及作用 ,能够促进而不是妨害民法典的不断完善。 2 0 0 2年 1 2月的民法草案 ,对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非常突出的一点就是明确了要保护“传统知识”和“生物多样化”。 相似文献
11.
论知识产权制度纳入未来民法典的理由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世纪更迭之际,民法典的制定又一次成为中国法学界和立法机构关注的核心议题之一。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 (以下简称《民法(草案)》已经由学者们起草完成,并于去年年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这表明民法典的制定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的实质性进展。 围绕着民法典的起草,学术界对民法的诸多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其中,知识产权制度是否作为独立一编纳入法典也是焦点之一。对此各方面意见分歧较大,对法典的起草过程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虽然立法者最初 相似文献
12.
本文主要探讨了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的关系,在对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的立法例进行考察之后,对知识产权法没有被成功纳入民法典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文中针对目前理论界认为知识产权法不应纳入民法典的原因,提出了疑问,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知识产权法未来的立法趋势是集中规定,而不论其是否一定纳入民法典. 相似文献
13.
俄罗斯近100年的民事立法历史可以认为是民法典颁布的历史,自1914年民法典草案到现在的近百年间,俄罗斯产生了三个正式颁布并有效实施的民法典,它们分别是1922年苏俄民法典、1964年苏俄民法典和1994年以来到2006年为止全部颁布的现行俄罗斯联邦民法典。本文对俄罗斯三部民法典进行了评述,发掘了其背后的历史因素,以期为我国制定民法典提供一个参考的视角。 相似文献
14.
《民法典》总则关于知识产权的界定属于典型的说明性规范,立法旨意采取知识产权绝对法定原则.《民法典》第440条第5项和第444条形成两个完全规范,在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时需要依照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民法典》知识产权法律规范集中体现在合同编第二分编第二十章技术合同中,在具体制度设计方面的创新主要表现在技术转让合同与... 相似文献
15.
民法草案中知识产权篇(总则)的专家建议稿及说明(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可否认,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的一部分。但是自从中国学术界开始民法法典化的讨论以来,知识产权法是否应纳入民法典的问题曾一度十分尖锐。撇开种种观点,当时间推进到2002年元月时,全国人大法工委决定由本文作者郑成思教授主持起草中国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篇;2002年年底《民法》(草案)提交给九届全国人大第三十一次常委会,此次《民法》(草案)中并没有将“知识产权法”按照原计划作为专篇列入法典中,作者称这是一个十分令人满意的选择。 本文刊登的是提交给常委会的民法草案中《知识产权篇》的总则部分,即“对共同条款部分的说明”,之所以选取总则部分刊登,作者原文中的这段话最能说明问题。“不仅仅我自己在2002年1月同意了这项起草工作,在2002年9月法工委召开的民法典专家讨论会上,与会的知识产权专家们,包括已经发表文章明确不赞成将知识产权整体纳入民法典的教授,也都表示了不反对、并且积极参与民法典知识产权篇的起草。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出发点主要是:日后如果发现建议稿中大部分‘一般条款’不是能收入民法典总则、就是能收入民诉法,而真正属于‘知识产权一般规定’的并不多,起草工作也没有白做。原因是那时的民法、民诉法就将真正被归纳与抽象到能够覆盖知识产权的高度了。从这个角度看,与 相似文献
16.
17.
知识产权制度应否纳入民法典问题是学者们一直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知识产权是归属于民法的,但是在现代民法典的编纂尝试中接纳知识产权制度尚无成功先例。我国未来在制定民法典时不宜将知识产权具体制度纳入其中,宜在民法典中作原则性的规定,应制定单独的知识产权法典实现知识产权法典化。 相似文献
18.
法典化是立法者将现行私法规范以综合和科学的方法加以体系化重构,以实现法的现代性和体系性。民法典和知识产权单行法同源于启蒙现代性,知识产权对于主体性的价值不亚于其他私权。古典民法典与知识产权失之交臂有三个原因:古典民法典的首要任务是整理旧制度;专利发明和作品与人的主体人格紧密联系;专利权和版权的特许权烙印使其受到质疑。WTO时代的半数民法典包含知识产权篇章的原因是:民法典强调主体性的实现和保障;个人劳动和智力成果财富成为个人自由的物质保障;民法典需要构建多元、开放和便于实现的财产权利体系。我国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有三条可能路径:第一是将其从价值和规范两个层面全面融入民法典,次优路径是将其作为民事特别法融入民法典价值判断体系,知识产权专门法典的尝试面临一些挑战。 相似文献
19.
《中国法学》2016,(4)
知识产权法法典化是现代民法法典化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者的基本任务,一是实现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的连接,二是在民法典之外再设专门法典,概称为“入典”和“成典”问题。近代大陆法系国家是以“物权—债权”的物质化财产权结构作为民法典编纂的“范式”;进入20世纪以来,经历了体系化、现代化改造的知识产权法“入典”,成为“范式”民法典的历史坐标。与此同时,知识产权立法从单行法到法典法,已成为法律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趋向,并表现为先民法典后知识产权法典(或工业产权法典)的法现象特征。中国知识产权法的法典化道路,宜采取“两步走”的方略:第一步,在民法典中实现对知识产权法的“点、面”链接,满足知识产权作为私权的理性回归;第二步,制定专门法典,实行知识产权法一体化、体系化的理性安排。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法与民法典关系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制度应否纳入民法典的问题是近期学者所争论的焦点之一。通过对有关国家立法体例的分析及对知识产权制度特点的考察,笔者认为,为了维护民法典体系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节省立法资源,知识产权制度不应在民法典中单独作为一编,而应以民事单行法的形式存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