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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精神与基础价值。在司法实践中,民法基本原则应该成为法官弥补现行法律规范漏洞和空白、衡平个案正义与公平的基准。民法基本原则的效力发挥离不开法官的创造性司法,同时,法官的自由裁量也必须在成文法的框架下进行。民法基本原则成为连接法官自由裁量与成文法框架的桥梁。  相似文献   

2.
武晓琪 《工会论坛》2011,(2):151-152
民法基本原则既然为法律所明确规定,理应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应当予以直接适用,作为民法的核心,民法基本原则有必要也有可能应用于实践。在适用民法基本原则过程中,要有效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在民法基本原则司法过程中,需要设立程序的外部约束与民法思维的内部约束两种机制,以实现法的模糊性与确定性的合理并存。  相似文献   

3.
信赖保护在德国法上已成为一项正当法的原则,信赖保护同样为我国的民法界所认同,这源于信赖保护有其深刻的法理基础.信赖保护源于对自由(私法自治)的合理限制,信赖保护限制自由的目的又是为了追求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的自由.信赖保护是民法进化的产物,也是法律系统自身发展完善的需要.  相似文献   

4.
文章通过制度比较与语义分析,在考查德国民法制定时的历史背景的基础上对法律行为理论中的基本问题予以澄清,文章指出:"合法性"的争议,毋宁是源自对产生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德国社会思想背景的陌生和语言习惯上的差异;而独断地认为法律行为仅为民法的部门法范畴,则是对"意志自由""、私法自治"理念的误读与滥用所致;而意志自由与物权行为之间更是存在难以消弭的张力。  相似文献   

5.
合同自由原则,即契约自由原则,是近代资本主义社会民法的四大原则(即私有财产权无限制原则、契约自由原则、过失责任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之一。它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权自由地为自己设定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包括有权决定是否订立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同谁订立合同以及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等。 作为一种法律思想,合同自由原则在  相似文献   

6.
民法的基本理念是意志自由 ,它应体现在民法内容中而非民法典体例上 ;民法典的体例设计应充分考虑到本土法律传统和法律内在的逻辑性 ;我国民法典的体例应为总则、人身关系法、继承法、物权法、债法五部分按序排列构成 ;人格权不应单独成编 ,而应与亲属法组成人身关系法 ;侵权行为法不应从债法中分离。  相似文献   

7.
中国民法现代化历程中的三个误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清末民初开始的中国民法现代化历程,在确立平等、自由、秩序等现代民法精神,构筑当代民法制度发展基本脉络的同时,尚存有一些遗憾与不足,以下三个历史误区更值得关注:民法现代化初期的民法价值理念,不恰当地追随了西方的“权利社会化”思潮;民法现代化历程始终未能摆脱国家本位主义的阴影;民法制度的创制过度突出了“制定法”地位与“法律移植”的作用。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反思这一百年的民法现代化历程之得失,以期重新展望、描绘更为美妙的民法现代化图景。  相似文献   

8.
文章通过对近代法律重心--保障自由权在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的体现进行论述后,指出现代社会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转变的完成,法律思想已由团体主义取代了昔日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其反映在法律上便是团体主义的社会本位观,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法律重心向保障生存权的推移,并详细论述了现代法律重心--保障生存权的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上的表现.  相似文献   

9.
价值是法律科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将经济法的价值与一般意义的法以及邻近法律部门,主要是民法和行政法的价值进行比较,从而进一步论证以实质正义、社会效益、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和谐为其独特价值取向的经济法具有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和独特的存在价值及意义.  相似文献   

10.
法律实践需要相应的法学方法与之相配。类型思维是现代法律哲学、法律社会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抽象与具体、普遍与特殊之间关系的一个特别概说,并在民法的理论与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类型思维包含着法律证成、法律证实、法律可变、法律可用等多方面的实践因子。在法律推理、法律补充、法律平衡、立法等法律实践中被广泛地利用。在民法中,无论是民法典,还是民法概念、民法原则、民法规则等,在极大的程度上都是类型思维的产物,而且都以类型罗列的方式而存在。  相似文献   

11.
“人权”与“人身自由权”密不可分,公民人身自由权只能是由公安机关按严格的执法程序执行,体现了公安机关在执法中对人身自由权的保障;需要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时。也必须由公安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目前,公安执法中还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现象。需要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中引起足够的重视,以期进一步的改善。  相似文献   

12.
非典危机凸显政府预警和应急机制的局限,更反映出我国公民权利实现和保障上的问题。我们应以公民知情权和人身自由权为核心,借鉴国外维护和保障公民知情权的经验,在宪法和法律层面上规范和实现公民知情权,尽快制定《信息自由法》。同时,从个人自由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平衡的角度,分析抗击非典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合理限制,强调坚持“法律下的自由”。  相似文献   

13.
为避免法益概念的抽象化并充分发挥法益限制处罚的机能,在已确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法益为个人信息权的前提下还应将之具体化。在民法编纂背景下,基于刑民一体化视角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并结合《民法总则》第111条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是个人信息权中的信息自决权。分析欧美两大模式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源头,个人信息的使用体现出信息主体的意志力,具有赋权效果,以信息自决权作为该罪法益可突出个人信息权在理论源头上与人的尊严和自由密切相关性。基于民法要扩张刑法要谦抑的理念,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保护的也不是等同于民事权利的个人信息权,而是其中最重要的权利即个人信息自决权;以信息自决权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正是对刑法一般性的自我决定权的丰富和发展,并能充分发挥刑法保护公民自由等个人法益之机能。信息自决权司法实践中具有甄别值得处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机能。  相似文献   

14.
文章分别对警察权和公民权加以诠释。分析了警察权与公民权既统一又冲突的关系,从警察权源自公民权、保障公民权、服从公民权需要、接受公民权监督等,归纳了二者统一的实质;从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秩序价值与自由价值、自由裁量与权益评判、执法权威与消极对抗等矛盾,归纳了二者冲突的表征。论述了探求并实践警察权与公民权平衡的对策,包括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和人权保障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和完善法律规制、以程序公正原则提升警察权的正当性和公信力、切实维护警察执法权威和执法权益等。  相似文献   

15.
行政法治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法治要求行政主体对行政权予以合理配置 ,对行政权的运作进行有效的规范 ,为公民权利的行使提供充分保障。在行政法治过程中 ,应正确理解公民权与行政权 ,法与行政权的关系 ,准确把握依法行政、政府守法、程序正当、责任行政、司法审查等构成要素 ,并充分体现自由、民主、效率、公正和秩序等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16.
在民法上,“法律行为”向为建立法律关系之基础,亦为民法体系中之重要核心。中国大陆民法总则编建议稿有关“法律行为”之规定,亦为民法核心之一,且其规范之条文,系重要民法立法。而“法律行为”可谓已成为任何一种民法之基础。法律行为之存在,在某些情状下仍有可能衍生“无效”之问题。在我国台湾地区,法律行为之无效,系指按照法律之一定条件,对于已成立之法律行为进行评价后,所得之否定性结论。然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与现行制度,例如不当得利、物上请求权或第二百四十七条之给付不能、第九百七十九条之1订婚赠与物之返还等,规范上明显冲突。该民法第113条为大陆民法所无,故有就海峡两岸相关概念加以比较之必要。  相似文献   

17.
在民法之外,重新构建一个仅适用于刑法中财产犯罪法益保护的判断标准,既无必要也不现实。财产犯罪法益保护扩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入罪,不论是“利益的法益化”还是“管理的占有化”,都是以保护法益之名行扩张犯罪圈之实。犯罪圈的不当扩张,不仅会有损整体法秩序,还会弱化乃至消解法益甄别法与不法的机能。部门法之间的紧张关系在任何法律体系下都是无可避免的,民法典编纂为解决“刑民倒挂”问题以及增加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在刑民之间的衔接度提供了重要契机。为此,应重新梳理刑民之间围绕财产、占有、管理等方面的争议问题,将民法所确定的财产法益内容作为财产犯罪法益保护的基本依据,并允许刑法根据财产犯罪的特点对法益保护范围作出适当调整。这样做的目的不是通过民法给刑法套上枷锁,而是在遵循法秩序统一性原理的基础上达成应有的刑民共识。  相似文献   

18.
纵观整个中华法制的发展历程,除中华法系时期曾经对他国法律发生过影响之外,移植他国法律应该是中国法律制度创建与发展的主要路径与模式.但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尤其是民国时期的民事主体制度基本上仍然以西方大陆法传统为依归,在结构与内容上都呈现出对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的归入.而20世纪50年代之后,苏联法的全面引入不仅使中国民事主体制度发生了路径转向,而且与民法的大陆法传统发生了裂变.围绕民事主体表达、所有制话语、法人分类、国家特殊主体定位及其机关全面法人地位等内容进行的分析具体展现了中国民事主体制度对大陆法传统的归入及其裂变,为我国民事主体制度的当代发展提供方向指引与历史启示.  相似文献   

19.
意思自治原则是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制度上的自由经济体制和理论上的经济自由学说,是私法上意思自治原则得以兴起的肥沃土壤。个别利益并不总是代表总体利益,经常自由并不能保证生产和交换的协调发展。意思自治这一私法原则的衰落,原因在于支持这一原则的自由经济学原理存在一定的缺陷。意思自治原则在我国现阶段,便有了特殊的使命,即服务于我国市场经济创建的主题——最大限度地优化利用和配置资源,为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法律上的理论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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