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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相信很多市民都曾经有过与李先生相同的遭遇,自家的自行车在小区的车棚内失窃了,李先生为此上告法院,但赔偿请求未获支持——小区内自行车被盗,业主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法院认定业主虽交纳了物业管理费,但未就自行车的保管与物业达成协议。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不支持业主的赔偿请求。车辆被盗状告物业李先生住在阿克苏市丽园小区。今年1月5日早晨,李先生发现其停放于小区车棚内的自行车被窃,遂向派出所报案,但窃贼一直未抓到。李先生认为,他的自行车失窃,是由于小区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所致。遂与物业公司多次交涉要求赔偿,李先生没有达到赔偿目的。无奈之下,李先生起诉至阿克苏市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经济损失720元及精神损失费200元。  相似文献   

2.
一年前,甲购置了一块价值 15000元的欧米茄手表。半月前,被小孩玩耍不慎摔坏表壳后,送去一家商场的钟表修理柜台修理。因出差让家人凭保修单取表回家。一周后甲出差回家后发现,因表壳不配套,修理人员竟将镶嵌表壳的手表外壳挫得参差不齐,十分难看。第二天去找修表人时,他不在。商场售货人员告之,那是个出租柜台,租赁期已经满了。以后,修理人员便再也未露面了。甲与商场交涉进行索赔,但商场说租赁柜台的行为与己无关,概不负责。甲为此起诉至人民法院。  请问:甲修表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 ?  答案:甲的损失应由商场先行赔偿,…  相似文献   

3.
《新长征》2007,(20)
案例:2006年7月16日凌晨,韦某入住被告黄某经营的旅馆,因韦某曾多次在该旅馆住宿,就按照惯例将摩托车停放在旅馆的一楼大厅。16日下午,韦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丢失,遂告知旅馆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后韦某多次找旅馆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旅馆以不收取原告的保管费及停车费,不负保管或看管义务为由不予赔偿。无奈之下,韦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被告黄某赔偿原告摩托车被盗受到的经  相似文献   

4.
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不能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不能丢张烈兴前不久,某工商所一名职工酗酒闹事,损坏了一些公共财物。这个工商所所长没有轻易放过这件事,及时组织召开了全所职工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这位酗酒闹事职工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赔偿了损坏的公物,事后,一名干部感慨他说:“...  相似文献   

5.
甲公司于去年3月份通过电话向乙公司提出:打算在乙公司仓库存放进口货物100吨,得到乙方同意后,双方又多次通过电话和传真进行了协商,就仓库储存条件、储存时间及仓储费的计算和支付等问题达成一致,这些都有公司的电话记录和双方的传真件为证。但甲公司在原定的交货期限到来之前突然电告乙公司,由于甲公司与外商签订的进口货物合同取消,不再需要乙公司的仓库,要求解除仓储合同。乙公司表示:解除合同可以,但甲公司必须赔偿自己的损失,包括退还其他人所交的定金、以及为准备储存条件而支出的费用共计1万元。甲拒绝。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并诉至法院。  相似文献   

6.
刘霞出于朋友问的情谊,将自家面包车借给了好友李丽。没想到李丽又将车转手借给了自己没有驾驶证的男友张海。一次出行中,张海驾车与某公司汽车相撞。经交通部门认定张海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公司遂将张海和刘霞一同告上法院,要求二人共同赔偿汽车损失5万余元。法庭上,刘霞叫苦不迭:我虽然是车主,但在这次交通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我借车给李丽,是因为她有驾照。再说车是李丽借出去的,赔偿也应该是她赔。公司代理人则说,刘霞既然是车主,她就有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7.
因为雨天路滑,唐华驾驶货车时与骑摩托车的廖月相撞。经过医院抢救,廖月脱离生命危险,但她腹中7个月大的胎儿却不幸流产。经交管部门认定,唐华在这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但因为对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廖月将唐华告上了法庭。法庭上,廖月说,怀孕后每次体检报告都显示,胎儿是健康的。车祸是造成胎儿死亡的唯一原因,所以我要求唐华赔偿精神抚慰金和胎儿的死亡赔偿金10万元。但唐华却说,我同意赔偿你的其他损失,但是胎儿没有出生登记和死亡登记,不属于自然人,我虽然很为你难过,却不同意赔偿这一损失。  相似文献   

8.
辛书记换车     
辛书记到甲镇上任不久,就有人提出,镇上的那辆桑塔纳太旧了,建议换辆新的,辛书记说:“现在啥时候?车子将就着用吧!”  相似文献   

9.
某小区业主孙某在家中被随身携带凶器潜入的岳某杀害,并被抢走了钱款及手机。后岳某被判处死刑。因岳某是无业人员,没有赔偿能力,孙某的父母及丈夫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各项损失51万余元。在法庭上,物业公司的代表说,虽然《住户手册》中规定物业公司要对进入小区的陌生人员查询登记,  相似文献   

10.
辛书记换车     
赵鹏 《党员文摘》2008,(7):37-37
辛书记到甲镇上任不久,就有人提出,镇上的那辆桑塔纳太旧了,建议换辆新的,辛书记回答说:“眼下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车子将就着用吧!”  相似文献   

11.
【正】某小区业主孙某在家中被岳某抢走了钱款及手机。后岳某被判刑,没有赔偿能力,孙某将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0万元。在法庭上,物业公司的代表说,《住户手册》中规定物业公司要对进入小区的陌生人员查询登记,但因很  相似文献   

12.
各类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均可授保。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保险责任车辆损失险由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  相似文献   

13.
《北京支部生活》2011,(8):70-70
我因买车到银行汇款,填好转账单后交给了银行工作人员,银行人员收到单子让我输入密码后,递给我一张确认单,我担心自己交易被骗,就没有签字。后因发现要交易的人未按约定前来,便要求取消办理转账业务,但却被告知钱已经转到对方的账户,并已经被取走了。请问,银行在我没有签字确认的情况下将钱款转账。是否应赔偿我的损失?  相似文献   

14.
一天,张先生开车到一家餐馆吃饭。在停车引导员的指挥下,他把车停在了餐馆门前的停车场。等他吃完饭出来,发现右后车窗玻璃被砸坏了。放在车里的公文包不见了,包里有5000元现金、单位公章、客户资料和等着签的合同。他去找餐馆老板赵先生讨说法没有结果,便把赵先生告了,要求赔偿修车费和丢包的损失2万元。  相似文献   

15.
2000年 5月 7日,王某 (男, 11岁 )与李某 (6岁 )在户外玩耍。王某找了一把断铁与之做打仗游戏。玩耍中,李某要王某将断铁扔给站在几米之外的自己,王某依言掷给李某。李某躲闪不及,断铁将李某的左眼刺伤。经医院诊断为左眼角膜透伤,视力无光感,左眼球需摘除。住院期间王某的父母给李某赔偿费、医药费等计 10000余元。李某父母要求王某家赔偿其他损失,王某父母拒绝支付,他们认为其小孩误伤李某属实,但李某在住院期间已补偿了损失,自己家境贫寒,已无力再支付赔偿费,况且这一伤害是小孩在玩耍中所为,与大人无关,故此,不应再替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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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东 《党课》2010,(7):97-99
案例: 2009年4月11日中午,安先生及其朋友一行4人到某酒店吃饭,结账时发现总消费金额为193元,其中含消毒餐具费6元。酒店经理解释说,这6元是消毒4套餐具的费用,每套单价1.5元,凡经常进饭店吃饭的人都应明白。双方言语不和,发生激烈争执。随后,安先生以酒店方侵犯了自己知情权为由,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该6元消毒餐具费,并赔偿通讯费、交通费共计30元。  相似文献   

17.
水清 《支部生活》2009,(4):20-21
梁俊,保山市康浩公交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退休已十多年的老职工。说起企业的党建工作,这位有着40多年党龄的老同志向记者伸出了大姆指:党组织和党员都是好样的。梁俊说,康浩公司有上千名职工,仅离退休的就有700多人。但公司的党政领导从来没有忘记过老同志,老党员们不仅有自己的老年党支部,公司还在公交、医药、百货、建筑4个不同行业成立了老年协会。  相似文献   

18.
《正气》2003,(3)
闻喜县审计局在对中学、联区校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各学校收费项目杂乱无章,有的多达十几种,其中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为学杂费、伙食管理费、存车费、电教费、出书费,还有在规定项目之外自立的项目,如文印费、考试费、资料费、安全保卫费、电脑费、闭路电视费、校服费、电影费、班费、补课费、桌凳费等,真可谓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而这些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的出现,一是为学校个别人徇私舞弊提供了活动余地;二是在社会上造成许多不良影响,有损教育部门的良好形象;三是或多或少增加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为此,建议应尽快在中小学…  相似文献   

19.
正又是一年科技之冬培训月,二师三十团园二连采取"菜单式"培训,增加了选修课,做到量体裁衣,符合职工的口味。近日,园二连工会工作人员走门入户进行登记,让职工照单选课,并且把菜单上没有的培训内容自己填补上去。园二连职工对笔者说:"今年冬季培训,我的积极性很高,我们有了自己选择的余地。今年冬季培训由原来的被动式转化为主动式,极大地提高了职工的兴趣。"  相似文献   

20.
《学习导报》2011,(15):31-31
A君对B君说:“我要离开这个公司。我在这里没有任何发展,我恨这个公司!”B君建议说:“我举双手赞成你报复j!这个破公司一定要给它点颜色看看。不过你现在离开,还不是最好的时机。”A君问:“那什么时机比较好?”B君说:“如果你现在走,公司的损失并不大。你应该趁着在公司的机会,拼命去为自己拉一些客户,成为公司独当一面的人物,然后带着这些客户突然离开公司,公司才会受到重大损失,非常被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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