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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法律与生活》2009,(7):F0002-F0002
专业代理全国征地与拆迁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财产征收与拆迁网.COM(www.chaiqianzhengshou.com)主办单位  相似文献   

2.
《法律与生活》2009,(11):F0002-F0002
专业代理全国征地与拆迁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财产征收与拆迁网.COM(www.chaiqianzhengshou.com)主办单位 才良律师事务所是全国著名的“财产征收与拆迁”专业律所。以“才行法道、良举公正”为核心价值,以高素质的法律团队为依托,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3.
随着城市建设“以人为本”思想的深入贯彻.在拆迁安置工作中如何坚持“阳光操作.依法管理”的原则.切实维护被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已显得突出重要。公证作为履行法定证明权的机构.具有监督和服务功能.由其介入到农村拆迁安置工作之中.能引导、监督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依程序开展拆迁工作,确保拆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相似文献   

4.
【裁判摘要】一、生效的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是实施强制拆迁的基础.拆迁补偿安置裁决被一审撤销后,强制拆迁不得再继续实施。  相似文献   

5.
在我们把拆迁中所涉及的政策法律规定做一个条分缕析地梳理后.发现围绕在拆迁周围存在着一个紊乱、失衡的政策法律“生态”环境。拆迁之乱、百姓之痛、不公平的交易、评估中的黑数、司法救济的缺失、政府角色的错位、野蛮拆迁等等现象多肇因于拆迁行为与政策法律环境“生态”非良性互动.其结果是政府威望和公信力的降低、社会公共利益的减损、民怨的积累、聚集从而形成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  相似文献   

6.
李健 《中国检察官》2012,(24):38-40
[基本案情]2008年4月,A市某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部署.启动铁路北客站和动车组综合改造工程。该辖区某街办成立了铁路北客站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八个村的整体拆迁工作。时任街办主任的王某任领导小组组长,周某任办公室主任。两人预谋在拆迁工程中套取公款,由周某联系一家熟悉且可靠的包工头。周经过与胡某协商,约定实际拆迁费每平方米20元,再每平方米虚增3元.签订每平方米23元的拆迁协议,由胡某将每平方米虚增的3元提现后交给周某。因胡某没有建设资质,借用鑫兴公司的资质签订拆迁合同。嗣后,周某将拆迁公司基本情况及拆迁价格给王某汇报。王某个人决定由鑫兴公司承揽辖区内西三村等八个村的拆迁工程(实际拆迁七个村)。2008年6月,鑫兴公司将西三村拆迁完毕后.胡某将其余拆迁工程转让给鑫兴公司经理左某,并将其与周某的约定告知左某,左某表示接受。胡某、左某按照拆迁面积估算出给周某的提现金额,先后分七次从鑫兴公司账户提现465万元送给周某。周除将其中的20万元给相关人员发放奖金、迭给王现金155万元外.自己实得290万元。2008年11月,王某选中白桦林居一幢住房。周某建议由鑫兴公司为其出资购买.王表示同意.周某即向胡某和左某提出由鑫兴公司为王支付购房款。2009年4月.左某出资72万元为付选利购买了该房屋.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1.663833万元.并要求地产有限公司置业服务中心将该房产权证过户到王妻名下。2009年7月王入住该房。2010年3月.王某听说自己可能要调至区政府工作.遂与周某商定由鑫兴公司为其购买一辆斯巴鲁牌汽车。2010年3月24日,左某、周某、高某(左的朋友)在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王某订购了一辆黑色斯巴鲁牌汽车,左某支付购车款及相关税(费)合计328052元,并按照王的要求将该车所有人登记在王妻弟名下。2010年4月,左某提车后将车牌号码为陕AVW650的斯巴鲁牌汽车及相关手续交给周某。周将该车磨合后交给王。  相似文献   

7.
近日,北京大学五位教授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废止或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则称将出台全新的《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届时,旧条例自然废止。本文结合公证实务工作.对在旧条例背景下公证介入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立场、角度、类型、效果,进行简单的叙述和评价.并重点对在新条例出台后,  相似文献   

8.
2009年12月1日,四川成都拆迁户唐福珍因抵制拆迁自焚最终抢救无效身亡。我们可以从道义上同情被拆迁户.谴责拆迁大军不近人情、暴力执法,甚至可以指责拆迁条例本身违法违宪,  相似文献   

9.
房地产开发通常要经过投资决策、前期开发、建设和租售四个阶段。如果在旧城区进行开发,那么前期开发阶段则是从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沙开始.到完成实际拆迁并取得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审批《城市建设房屋拆迁验收审批书沙止c本文要探讨的正是这一阶段的律师实务。一、一般服务作为拆迁入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律师应从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投资决策分析阶段起便参于其工作,对公司的拆迁工作尽可能从总体上进行把握。在实施具体拆迁时.律师又可为拆迁入公司提供如下三项一般服务:(一)提供法律咨询拆迁工作常常牵涉到百…  相似文献   

10.
徐智勇 《中国公证》2009,(12):47-49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该条规定为公证机构办理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提供了法规依据.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笔者仅就亲身经历的一个案例来阐述对该规定的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11.
目前.天津市已步入快速发展时期.房地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也取得了飞速发展.前年全市住宅拆迁690万平米.去年计划拆迁260万平米,计划销售商品房1200万平方米.二手房800万平方米.房地产适当的依法规范运作,就成为维护市场秩序正常运转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2.
近几年来.随着四川省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不断深入.城市房屋拆迁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化解好城市房屋拆迁矛盾纠纷.事关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成败.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笔者就此问题.谈谈几年来化解此类矛盾纠纷的几点体会。  相似文献   

13.
兴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县城重点地块征收拆迁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深入后街二期、小汉沟城中村改造等县城重点征收拆迁地块.  相似文献   

14.
雨葭 《检察风云》2010,(24):33-33
近日,新浪网针对“拆迁暴富”进行的一项网友投票显示,56.6%的人认为“拆迁致富不是奥富,有很多隐忧”。多数认为,拆迁致富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好事,但也可能存在负面效果。  相似文献   

15.
三月的“两会”,民意澎湃。在人民网两会调查中,“依法拆迁”位居百姓关注话题的第二位,而两会中,被称为“新拆迁条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也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如何在拆迁变法中求解城市发展的和谐之道.成为摆在中国现代化道路上的一道法治考题。  相似文献   

16.
《江淮法治》2014,(8):55-55
王灿与父亲、弟弟就赡养、拆迁安置、遗嘱继承等内容进行了公证.现发现该公证书内容有问题。  相似文献   

17.
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公益拆迁和商业拆迁在所涉法律关系、拆迁程序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但在我国目前的拆迁立法中,并未对公益拆迁和商业拆迁进行区分,导致了政府不当干预商业拆迁,行政权力被滥用等问题。本文将对如何划分公益拆迁与商业拆迁以及商业拆迁中政府的角色定位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18.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大大的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亦呈现勃勃生机。新兴城市的建设以及房地产业的蓬勃兴起,必然导致旧城的改造和房屋的拆迁,由此而引发的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也出现了逐年增多的趋势。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1991年至二995年间共受理各种房地产纠纷案件1332件,其中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为324件,占整个房地产案件数量的24.32%。在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中,因回迁问题(逾期安置)和变更约定地点、房屋结构等而引起的纠纷案件265件,占整个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的幻.74%。由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房屋拆迁纠纷案件…  相似文献   

19.
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工作。做好这一工作,对于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调整城市房屋拆迁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199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下称(条例D)。除此以外,各省也相继颁布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各市、县也有相应的规定出台。由于城市房屋拆迁地的情况千差万别,通行于全国的《条例》原则性强,不易操作。给这类纠纷的解决带来了很多的困难。律师在参与这类纠纷的代理时.主要应把握如下几个问题:1。运用公证手段.保…  相似文献   

20.
被告人袁某某系璧山县璧城街道事业干部。2005年下半年到璧山县璧城街道园区办从事征地拆迁工作。被告人廖某某系璧山县璧城街道某村被征地拆迁户。2006年9月,被告人袁某某担任璧山县璧城街道园区办公室廖某某所在等村征地拆迁工作组组长。9月中旬,被告人袁某某对廖某某所在村构附着物进行丈量和登记时.廖某某同时提供了一个面积为262.2平方米已经声明作废的砖混结构房屋产权证,请求袁某某上报申请补偿,并许诺事后会将多得的钱分一部分给袁某某表示感谢,袁某某一并收下该房产证。后经廖某某多次要求,袁某某在经办的廖某某家构附着物清理表上添加了该面积为262.2平方米的砖混房屋。园区办工作人员按照登记内容与廖某某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开具了相应的拆迁补偿款领款单。廖某某因此领取房屋拆迁补偿款56635.2元。事后廖某某通过他人转交给袁某某22000元。二、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袁某某与廖某某应以贪污罪处罚。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袁某某定贪污罪,对被告人廖某某定行贿罪。该案检察机关以被告人袁某某、廖某某犯贪污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接受被告人廖某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为被告人谋取利益56635.20元。收受袁某某好处费22000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廖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与国家工作人员好处费22000元,其行为构成行贿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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