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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4 毫秒
1.
资本多数决原则与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   总被引:50,自引:0,他引:5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朱慈蕴 《法学研究》2004,26(4):104-116
以上市公司“一股独大”为背景考察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问题 ,其制度原因在于 ,作为资本企业集中股东意志的必然选择资本多数决原则 ,本身却也存在着制度上的缺陷 ,从而导致其在公司实践中产生异化。为了矫正控制权滥用而导致的控制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失衡 ,应当要求控制股东行使控制权时承担诚信义务 ,并通过具体制度架构确保其诚信义务的履行。  相似文献   

2.
德国法上多数股东的忠实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多数股东的忠实义务不仅要求股东不得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而且还要求其适当地顾及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多数股东的忠实义务在德国判例法和理论界均经历了从否认该项义务到有限承认直至最终完全确认该项义务的发展过程。有关股东忠实义务的理论基础的讨论 ,在德国有多种理论学说。股东忠实义务不是一项抽象的法律原则 ,而应具体化。  相似文献   

3.
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总被引:38,自引:0,他引:38  
确立控制股东对公司和对其他股东的义务,对改善我国当前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控制股东设定义务在法理上也有充分的根据。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是控制股东应履行的两项基本义务,各自有很多具体的要求。在学理上确定这些义务的同时,应该尽快完善控制股东违反义务之后的责任体系。在这方面,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条文应该做出修订和增补。  相似文献   

4.
赵晓华  赵宝奇 《河北法学》2004,22(5):101-104
控制股东因其持股数量超过其他任何股东而对公司的运营决策直接或间接地具有实质控制权。我国公司法实务中存在着控制股东滥用其控制权 ,违法违规操作 ,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实例。确立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忠实义务 ,确实履行出资义务 ,保障公司的独立人格 ;对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并以经营判断规则衡量之 ,在法律上对控制股东违反上述义务予以规制 ,具有紧迫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目前上市公司治理中,股权结构过于集中“一股独大”,股东之间平衡的利益关系被打破。在无任何有效监控时,控制股东极易滥用控制权谋取自己私利,损害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因此,矫正失衡的股东利益关系,防止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应当要求控制股东行使控制权时承担诚信义务。本丈正是以我国目前上市公司的治理现状为研究基础,并提出一些建议和看法,以期学以致用,使其具有一定的现实性。  相似文献   

6.
完善大股东诚信义务的制度建设,保护中小股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我国《公司法》的修订,中小股东的保护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和研究,不少学者对此展开了多方面的研究和探讨,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在肯定我们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我们在中小股东的保护上仍存在不少问题,而造成这些的原因之一便是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没有对大股东的诚信义务做出科学的规定,使得大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现象比比皆是,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就必须加强对大股东的诚信义务方面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7.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50条、第152条对派生诉讼加以规定,但尚有若干不明确之处。本文主要从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做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8.
我国在经济转轨时期,大部分公司股权相对集中,存在着控制股东现象,由于控制股东持有大比例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具有控制公司股东大会和操控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能力.随着股东控制权的滥用,公司控制股东侵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以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现象不断出现,这时我国加强公司治理,建立控制股东制约机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由于公司形式多样,受控制股东影响的公司利益相关者众多,本文将研究视角局限在我国股份公司中的债权人保护上,提出在股份公司中,控制股东应对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诚信义务,以免发生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事情.  相似文献   

9.
董事在公司中承担着管理的重任,董事应当对公司忠实、诚信、谨慎的办理公司事务,不得做出损害公司的行为。忠实义务要求董事忠实于公司,在董事利益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情形下,应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不得牺牲公司利益满足自己利益。  相似文献   

10.
论小股东的利益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资本多数决这一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决定了小股东难于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对此,国家必须针对小股东的权益保护予以法律的特别规制,以利于防止大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造成对小股东权益的侵害。  相似文献   

11.
李燕 《现代法学》2008,30(1):121-128
集中管理模式之下的公司董事具有相当大的权力,股东与董事之间难免会产生代理成本,为此法律规定了董事对公司和股东负有信托义务。信托义务主要包括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董事忠实义务的规定不够完善,建议我国《公司法》扩大董事忠实义务责任主体的范围,规定举证责任分配,归入权的具体行使主体、行使方式、行使期限等。  相似文献   

12.
董事勤勉义务判断标准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董事勤免义务判断标准的界定,关涉公司股东与董事之间利益冲突的平衡,如何激发董事的最大热情为公司利益服务,又避免其懒惰、疏忽而损害股东权益,法定一般客观标准与公司章程的补充细化相结合,同时加以商业判断规则之辅助,则为最佳的选择方案。  相似文献   

13.
靳羽 《比较法研究》2021,(1):119-132
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移植论"存在方法论误用的缺陷,过度关注概念和规则的译介,而未深究其制度功能所关联的特定社会背景。信义义务根植于普通法特殊的历史土壤,以信托为"母体"并经归纳推理不断扩张泛化,"控制股东信义义务"是这种泛化现象的缩影,早期"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内涵已被"公平交易义务"取代。内涵演变的动因是对公司本质认知的进化以及因之发生的个人法向团体法逻辑的持续递进。我国控制股东滥权现象的主要成因并非规范资源不足,转轨时期"政企不分"的现实和公司法体系二元区隔的倾向亦不容忽视。美国关于交易公平性判断的程序性规则有助于克服法律行为评价系统的局限性,具有"复原"商业决策背景的功能,契合复杂的市场环境需求,是最具借鉴价值的部分。  相似文献   

14.
海上保险人最大诚信义务初探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最大诚信原则是海上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遵循这一原则履行合同 ,互负最大诚信义务。但被保险人的最大诚信义务往往占据了这一原则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主导地位 ,各国学术讨论与理论研究也多未涉及该原则对保险人的具体要求。鉴于此 ,本文拟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出发 ,借鉴英美法有关法例 ,对最大诚信原则在海上保险人义务方面的具体体现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5.
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来看,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不能完全涵盖董事对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害的不当行为,亟待突破公司法关于董事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的框架。在此方面,美国特拉华州公司法中的"善意"规则的演进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在特拉华州,确认"善意义务"的独立性有其客观价值,但也存在逻辑困境,故存在巨大争议。我国学者对于引入董事的"善意"规则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为应对实践中纷繁复杂的董事责任纠纷,我国应立足于实践需求,通过理论创新,将董事"善意"规则确定为董事信义义务制度的内涵,甚至将"善意义务"定位为独立的董事义务也未尝不可,但暂时不宜将公司合规确立为独立的董事义务。  相似文献   

16.
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郭富青 《法律科学》2004,22(3):65-74
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既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作出有利于自身,但对其他股东不利的决定;也可以利用直接或间接任免高级经营者的人事权,支配经营者在面对收购时是否采取行动上,优先考虑其利益,漠视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将目标公司置于被掠夺、蚕食的境地,少数股东则沦为被压榨、排挤的对象。为了公平地维护和实现公司、少数股东的利益,就必须使前者对后者承担诚信义务。虽然控股股东与董事的诚信义务在内容上均由忠实义务和谨慎注意义务构成,但二者并不完全相同。在不同的收购类型和各种具体的反收购行动中,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的内容也各有所侧重。  相似文献   

17.
Trust is the greatest and most distinctive achievement of English law, grown and developed over the passage of time, to meet new demands towards providing new solutions to problems, resulting in its widespread and inventive use worldwide. Although the trust system was introduced by the enactment of a specialist Trus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2001, there is no significant growth in the use of the trust system in civic life. The personal fiduciary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ettlor and trustee is the foundation of a trust. The trustee has an affirmative equitable duty to act solely in the interest of the beneficiaries. Whether people can rely on the trust system and use it universally is highly dependent on a trustee’s fiduciary duty. In the United States, thirty-four states and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have adopted some substantive provisions of the very valuable Uniform Trust Code (UTC).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and appropriate application of Chinese Trust Law, this article examine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rustee obligations under the American UTC and Chinese Trust Law, and then proposes the amendment suggestion for Chinese Trust Law. This article consists of five parts. In addition to the Introduction, Part I of this article overviews the provisions of a trustee’s fiduciary duties in Chinese Trust Law. Part II discusses and compares the differences and similarities on trustee’s fiduciary duties in Chinese Trust Law and the UTC. Part III explores the comparative consideration of a trustee’s fiduciary duties, and provides the proposals for legal reform. Finally, this article brings forward a brief conclusion.  相似文献   

18.
张亮 《法学研究》2011,(2):182-192
在欧盟等适用从低征税规则的WTO成员方,反倾销税并非一律根据倾销幅度确定,而是根据倾销幅度和损害幅度中的低者确定。从低征税规则具有合理性,不仅为越来越多的成员方所适用,而且在WTO多哈回合谈判中得到了绝大多数成员方的支持。从低征税规则适用的关键在于损害幅度的计算。作为欧盟计算损害幅度的两种基本方法,削价法和低价法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对其他成员方具有重大的影响。中国应该在反倾销中适用从低征税规则,并借鉴欧盟的削价法和低价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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