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犯罪的认定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既不能客观归罪又不能主观归罪。醉驾行为的出罪也应当从主客观两个层面展开,醉驾行为的出罪理据主要包含五个方面。一是欠缺犯罪客观构成要件,行为不符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驾驶行为、驾驶工具和驾驶道路的规定的,不构成犯罪。二是行为不符合犯罪主观方面的规定,驾驶员的主观心态是过失而非故意的,也不构成犯罪。三是构成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其他正当行为,应当出罪。四是情节显著轻微而适用“但书”条款出罪。五是行为超过追诉时效而出罪。  相似文献   

2.
法教义学不仅具有解释法律规范的机能,而且其体系性的思考和精致的理论可以为立法提供指导和检视的作用,在刑事立法呈现逐步扩张趋势、刑法解释渐次转向实质化的背景之下,法教义学的批判和检视机能就显得更为珍贵。《刑法修正(九)》对贪污罪从构成要件、刑罚配置、刑罚裁量以及刑罚适用四个方面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力图完善贪污罪在以往的司法适用中所暴露的问题,此次修改虽然突出了刑事立法的问题意识,但由于其未运用刑法教义学理论作为立法指导,使得修正案条文规范的体系性和理论完备性大打折扣,出现了构成要件设置混乱、刑罚配置丧失预防作用、刑罚适用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等诸弊端。  相似文献   

3.
4.
回顾法教义学的整个发展进程,其每一次重大变化的背后都矗立着科学技术的推进。人工智能作为影响面广泛的颠覆性技术,会进一步对法教义学产生巨大的冲击。这种冲击包括法教义学的内在变革和外延变革两个方面。于内在而言,人工智能对于非疑难案件的预设规制,将可能带来法教义学主体身份的变革。于外延而言,人工智能将带来法教义学应用中效率、思维、方法的改变。为了应对这种冲击,法教义学者应认清人工智能的能与不能,合理地把握规范性的张弛之度,逐渐在司法实践中走向人机结合,并在社会治理中采用多元化互动的风险规制。  相似文献   

5.
发展法教义学是当代中国坚持法治权威的重要保障,也是构建法治中国命题的技术支撑。然而,当代中国面临的社会想象严重破裂给法作为一种社会约定的信念共识带来了实施障碍。这种障碍进一步影响了法教义学特定功能在中国之有效发挥。只有对其本质原因有所认识并从法的约定属性出发,理性处理法教义学在建构过程中面临的规范、经验与价值的关系,中国法教义学才能妥善应对挑战,走出困境。  相似文献   

6.
基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犯属性,确定“情节严重”的标准是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立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新修订的背景,在法秩序统一视野下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严重标准进行重新界定,着重于信息分层保护机制,突出对敏感个人信息的重点保护、对未成年人信息的特殊保护以及互联网经营主体的特殊监管职责,出罪路径一是知情同意的授权许可,二是“情境脉络”的判断方法排除合理的信息利用行为,对滥用信息行为需入罪处理。  相似文献   

7.
法学教学应当以本土化研究为视角,发掘中国式问题的中国根源,做到中国式问题中国式解决。当下中国法治建设面临法律缺乏自主性、法律适用妥协性和法律适用程序失灵等问题,法教义学研究方法注重法律的解释与适用,能够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应当在法学教学中予以本土化贯彻。其本土化贯彻主要体现为尊重现行实在法,维护法律自主性;注重特定时代背景的考察;侧重法律的解释与适用;兼顾程序与实体的同时侧重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8.
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在法官应当如何裁判的问题上存有争议,为了能够评价哪一种理论更加合理,我们需后退一步思考他们在法律论证问题上的争论是何种性质的争论。借助德沃金提出的实践诠释学框架,可以将该争议理解为具有某种一般性特征的社会实践争议的一个特例,进而厘清双方关于法律论证之争议的不同层次,并将分歧聚焦于如何为司法实践确定恰当的价值本旨这项任务上来。要完成该项任务,需要满足"符合"与"证立"两项标准。以这两项标准来衡量,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都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充实各自的论证。  相似文献   

9.
预防应当成为刑法的重要目的。刑法学者虽然口头承认其重要性,但在理论研究上对预防功能始终充满警惕,认为预防具有内在扩张逻辑。因此,学界提出用法教义学体系对预防进行控制。但法教义学的控制方案无法提供清晰的标准和明确的方法,显得左支右绌。预防水平实质就是刑法的调整范围和刑罚的严厉程度,对它的控制应当使用经济分析的方法,以成本控制的形式进行。成本控制下的最优预防应当成为刑法的规范目标。成本控制理论不仅更加开放和统一,还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法教义学控制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法教义学者将体系化等同于理论统一。  相似文献   

10.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适用上的现实困境,表明其并未达到预期的刑法目的与规制效果。为充分激活其刑法的功效与价值,一方面,应当对其进行审慎的教义检视,以消解其在法益理解、规范推导与主体判定上的诸多迷惑;另一方面,还应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适用做更为宏观的演绎推导,从而协调对经济犯罪的一体化保护,这就需要在整个经济犯罪法益保护的框架下为其适用做出合理架构与区隔,并在宏观的规范适用立场上妥善地解决规制范围的扩张与资格刑的实践方向等问题。  相似文献   

11.
随着世界范围内犯罪浪潮的增长和人们对犯罪问题的日益关注,各国学者都在运用不同的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各类犯罪进行解析,逐步深化对犯罪问题的认识,以期找到控制犯罪的良策。应从寻租理论出发,探讨和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定犯罪中的设租和寻租现象及其形成原因,从刑事立法和司法的角度提出减少设租,实行非犯罪化,以实现刑法效益最大化的犯罪控制对策。  相似文献   

12.
“暴恐犯罪”,是暴力恐怖主义犯罪的简称,有其特定的内涵与特点;当前我国暴恐犯罪呈现出新的趋势,原因是多方面的;暴恐犯罪具有反社会、反人类、反文明的本质,以及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在立法层面制定完善的反暴恐立法体系,为反暴恐犯罪提供法律依据,在实践层面构建高效的反暴恐体制和机制,依法防范和严厉打击国内的暴恐犯罪活动。  相似文献   

13.
拐卖儿童犯罪摧残儿童及其家庭,与新时代平安法治中国建设相悖,如何遏制问题再发生意义重大。我国的"反拐"工作在持续紧抓,但发案仍有增量,源在存有拐卖儿童的犯罪市场,且该犯罪市场"供需+利益"链条完整,更为重要的是,实施拐卖儿童犯罪成本与收益悬殊。为根除该问题,应从近年所发生的拐卖儿童事件切入,以犯罪经济学为剖析视角,构建成本—收益模型,深挖问题行为背后的经济动因。在此基础上,提出防治该犯罪问题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14.
网络仇恨言论随着网络的发展呈现不断扩张的趋势,立法的缺位、司法技术的不成熟以及理论准备的匮乏使得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对网络仇恨言论的识别模糊不清。在我国,对具有仇恨性质的网络言论不宜通过立法不加区分地一律禁止,应当以网络仇恨言论的法律构成要素为基础进行初步判断,为行政处罚提供一定的基准(第一圈层);在进行具体的刑事司法识别之时,应当抱有谦抑的态度,以价值为导向,对相关法益进行阶层化区分,并借用危险倾向性理论和比例原则进行逐步判断(第二圈层)。  相似文献   

15.
在刑法信条学的构架下界定犯罪概念分为实质定义和形式定义两个层次。同时犯罪概念本身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体系性的;是社会性和法律性的统一;是立法者对刑法价值的中道权衡的结果;是形式性和实质性的统一。对犯罪概念的研究应立足于刑法信条学,结合刑事政策和刑法解释进行体系化的全面思考,借助刑法解释的作用,形成犯罪概念形式定义和实质定义的具体的紧密的联系,不可偏颇。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盗窃与抢夺行为的界限在于行为的秘密性与否,但是由于这一界限在理论中与实践上遇到了各种挑战,因而备受争议。法学界有新观点借鉴德日刑法理论,认为两行为的区别在于行为的平和与否,引起学界争鸣。抢夺作为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罪名,单与盗窃罪进行比较是不全面的,也难以划清界限。不妨引入抢劫罪,借阐述三罪之间的区别,厘清盗窃与抢夺之界限。  相似文献   

17.
制度法学容纳了社会学的实证方法,超越了传统的分析实证法学,同时又在吸收自然法理论的合理性的基础之上,实现了对自然法理论的超越。正是在吸收和批判以往法学流派和法学理论的基础之上,制度法学通过严密论证,实现了法学理论的创新,提出了法律是一种制度事实的命题,这一基本命题不仅具有理论的开创性意义,也具有相当的理论启发性,为我们理解现代法治社会中的制度变迁提供了广阔的思路,特别是对作为制度事实的法律在哲学和社会学两个层面加以理解之时,制度变迁的理论情境和实践情境显得更为清晰。  相似文献   

18.
单位犯罪:以规范为视角的分析   总被引:11,自引:2,他引:11  
单位犯罪 ,在刑法理论上又称法人犯罪 ,是一种为单位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而实施的犯罪 ,也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 ,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本文立足于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对单位犯罪的概念、性质、构成及其处罚原则进行了详尽的论述。  相似文献   

19.
情境预防旨在通过设计、调整和改造犯罪赖以发生的客观外部环境来预防犯罪,与传统模式相比具有直接性、经济性、便捷性、高效性的特点。军队高度集中统一的环境和严峻的预防犯罪形势决定了情境预防有很大的应用空间。在军队当中,法纪警示教育、人员管理控制、技术防范、安全检查等措施都能发挥情境预防的功能,主要是戒除侥幸心理、消除作案时机、限制作案手段、增加作案难度、营造防卫空间等。要达到良好的预防效果,在情境预防基础上还应辅以社会预防、司法预防和主观改造等手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