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的概念早在中共中央1990年7月31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中即被明确提出,但是并未加以界定和展开,特别是没有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得到运用。但是,随着党内法规制度“1+4”体系一些问题的日益凸显,把“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列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赋予其应有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此,要正确认识设置“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的必要性,明确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的基本构成,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是最主要的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而配套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和地方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要看到综合性党内法规制度在引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和原则,规范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修订和清理工作,协调不同党内法规制度之间关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
以地方为视角审视和思考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是对应地方法治理论,分析地方党内法规建设与党内法规体系化建设的关系。从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基本部署和逻辑架构看地方党内法规建设,实质即站在中央的高度来规划和引导地方党内法规建设的推进和发展,将依规治党基本精神运用于地方党建。地方党委应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明确的职责权限,承担中央授予的法规制度建设职责,从加强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地方党内法规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推进和加强地方党内法规建设,充分发挥地方作用以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3.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问题是当下党内法规研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维护全党团结统一实现奋斗目标,用以调整和规范党内各方面关系的制度体系。新中国的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为维护国家统一实现人民幸福而制定的用以构建国家、社会、公民各方面利益及关系的制度体系,是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载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都是体现人民意志并围绕着中国社会的治理实践展开和发展的。我们需要认识这两大制度体系的区别,但尤其需要认识这两大制度体系的共存和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提示人们:鲜明的人民性,是构成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逻辑共存和实现统一的深厚基础。  相似文献   

4.
文本质量是党内法规的生命,攸关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根基。对党内法规文本统计分析表明,党内法规文本呈现逐年递增、增长迅速以及条款类型较少、重实体轻程序、义务主导等特点。通过类型化分析发现,党内立规中"党言党语"与"法言法语"并存,形式上表现为模糊性与精确性的冲突,实质上是政治性与规范性的冲突。制定体制不完善和技术规范缺失导致立规语言模糊、内容混乱、程序缺位,甚至出现机械化照搬国家法律体系经验的问题。在提升文本质量过程中,只有坚持立规语言精确化、立规内容体系化和立规程序完善化,进一步促进政治性与规范性的平衡,党内法规才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相似文献   

5.
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是党领导信访工作百年历史经验的凝练与升华,也是新时代实现党领导信访工作制度化与法治化的基础与保障。作为信访工作制度体系二元法治架构的重要一维,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发挥着巩固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地位、规范和改善党对信访工作的系统领导行为等重要作用。通过分析中央层面30件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发现:在形式上,呈现制度框架虽已形成但网络尚未密织、制度板块相对集中但形态仍显青涩、制度领域交叉耦合但时效较为滞后三大典型特征;在内容上,存在以侧重联合发文的规制规范方式以实现"诸访交融"、凸显反腐治理的制度功能叠加以实现"纪访衔接"、明晰权利救济的制度界限划分以实现"诉访分离"三大显著优势。面向未来,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应坚持"党内立规"与"国家立法"两措并举、确保"静态网络"与"动态实施"双效兼顾,适时酝酿出台《中国共产党信访工作条例》并辅之以横纵贯通、上下协调的配套政策,加强党对信访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并密切党规国法内外衔接,同时密织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网络、优化信访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机制,将党领导信访工作的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信访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6.
党内法规解释是党规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而党内法规解释机制的科学构建则离不开法规解释权的合理配置。随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深入,党内法规解释机制逐步得到完善,法规解释权的配置也初步实现了规范化和体系化。但在现阶段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中,党内法规解释权的配置依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党章和准则的解释权归属问题、受权解释主体①范围的内涵与外延问题、被撤销机关的解释权承继主体问题等,导致在党内法规解释工作中部分党内法规解释活动的顺利开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如何针对党建工作的实际,优化党内法规解释权的配置,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解释机制,是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中必须加以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马迅 《理论导刊》2020,(5):16-23
党内法规的实施效果是由党内法规制定颁布后的实际运行状态所决定的。党内法规运行不畅集中表现为实施虚置、象征性执行和扭曲性执行三种典型样态。影响党内法规有序运行的因素主要包括体系本身、执规主体、监督过程和制度环境四个方面。若要实现党内法规的有序运行,必须建构内外兼备的运行保障机制。内部保障机制从制度体系内部着手,以监督问责机制建设为中心,确保党内法规监督问责的严密性,围绕人才培养和领导垂范两个基本点,提升党内法规人才培养的专业化,增强党员干部带头守规的示范效应。外部保障机制从价值观念、社会公开和教育策略三个维度展开,实现由工具主义价值观到规范主义价值观的嬗变、由保守封闭到公开透明的转型、由更多依赖外在灌输到更多注重内心信服的转变。  相似文献   

8.
党的十八大后,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党员领导干部的家风家教问题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现行党内法规中有关家风家教的条款愈益丰富,初步形成了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法制化格局。在引领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崇德向善、拒腐防变及遵规守纪等方面,党内法规中的家风家教条款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与规制力。为实现立规目标,需要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从严管家治家的责任意识,鼓励党员领导干部制定优良家训家规,并严格执行党内法规中约束性的家风家教条款。尤需着力的是,在进一步明确家风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和重点对象等事项的同时,还应不断构建与完善以党章为统领的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法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9.
新形势下推进党内法规解释的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对完善我国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党内法规解释对填补党内法规漏洞、贯彻党内法规实施、精准党内法规适用以及密切党规国法衔接的价值日益凸显,创新其法治方式、融入其法治精神是实现党内法规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目标的微观要义。当前,我国党内法规解释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问题明显,存在体例形式混杂和权责归属分散等双重弊端。对此,需要从完善法规政策和优化机制设计两方面入手,规范党内法规解释工作程序与体例并明确其权责归属与监督,以实现党内法规解释规范化与法治化建设目标。  相似文献   

10.
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达到了新的高度,取得了一系列富有开创性、建设性的成就,包括首次明确党内法规制定的总依据、首次出台党内法规制定的总规范、首次对党内法规进行集中清理、首次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五年计划、修订一批具有根本指导意义的党内法规、制定一批体现问题导向意识的党内法规等,同时呈现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与分离相结合、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法规制定与督促落实相结合的特点。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是顺应形势变迁、时代发展的需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