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刑法分则中规定的违法所得,主要作为定罪量刑标准、罚金基准。厘清违法所得与销售金额、经营数额、获利数额的关系,对区分取得利益型犯罪和经营利益型犯罪,正确界定违法所得极为重要。但在司法实践中,因违法所得客观上存在难以查清的现象以及主观认识上的分歧,从而造成定性争议、量刑档次争议、罚金争议等适用困境,故而需要从法益保护出发,适时修改刑法,取消违法所得作为唯一定罪量刑标准的规定,修改其作为罚金基准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我国法律对辅警主体地位的规定长期缺失,辅警管理制度的混乱,导致在现行体制下辅警身份尴尬、角色错位,甚至造成实践中辅警犯罪后适用刑法规制出现较大争议。我国应以辅警的客观现实出发,规范辅警的制度管理以明确的辅警的权利与义务、权力与义务,并在此基础上适时修改《人民警察法》,从法律层面确认辅警的法律地位,从而根本解决刑法对辅警"渎职"犯罪的认定难点。  相似文献   

3.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记载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国家,并且该程序在英国也得到了充分完善的发展,确立了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明确了受案范围、建立了犯罪生活方式标准。而我国的犯罪所得没收程序刚刚确立,存在程序性质不明、适用范围不明、第三人权益保障不力的问题。所以我们应借鉴英国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调整举证责任、明确适用范围、保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市场中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犯罪也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影响到各方利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预防和打击证券犯罪是一项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作,但经侦部门在证券犯罪侦办实践中经常出现各种困难,导致经侦工作陷入被动不利的局面,无法有效展开。在探讨侦查机关在证券犯罪案件的具体侦办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的基础上,通过深究出现各种困境的直接原因、主要原因、根本原因,找出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使其尽早突破困境,进而有效打击证券犯罪的发生和蔓延。  相似文献   

5.
刑诉法特别程序中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刑事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但在刑事诉讼中,因刑事违法所得缺乏相应的界定标准,相关法律仅有原则性规定且界定方法和追缴程序并未明确,造成司法机关在适用上不统一,导致对刑事违法所得的追缴不力,继而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制度的权威性。本文将从法理学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明确刑事违法所得界定范围和标准,探讨刑事违法所得界定的一般方法。  相似文献   

6.
新刑诉法中设立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需要检察机关在工作机制、职能分工、程序设置等方面积极应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本质上属于刑事诉讼程序,需要适用刑事诉讼规则。在实体问题上,应当从法益性质和危害结果两个方面对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限定,同时,可以采用推定的方式确定违法所得的数额。检察机关在工作中首先要确立少用慎用和客观公正的观念,其次是理顺内部的工作机制,最后,要在启动、审查、申请、出庭四个环节中既要扮演好追诉者的角色,又要扮演好法律监督者的角色。  相似文献   

7.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设立,将对完善刑事诉讼体系,强化对腐败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的打击力度,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立法上的模糊不清,当前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性质及证据规则存在较大的争议,导致程序缺乏可操作性。在属性定位上,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属于刑事诉讼程序,其证明对象包括犯罪事实、违法所得事实和程序性事实三个方面;在举证责任上,应当由检察机关承担一般举证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利害关系人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在证明标准上,应当区分"对人"和"对物"而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也就是对犯罪事实的证明采用"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对违法所得事实的证明采用"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以合理调整检察机关和其他当事人的举证难度,更好地实现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8.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应当适用于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其它罪名范围可以依据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及条约义务来适当扩展,但当前不应扩展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普通刑事案件.财产范围包括违法所得、非法持有的违禁品及供犯罪所用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个人的财物.在诉讼中应区分具体待证事实属性采取不同的证明标准,对犯罪事实采用刑事证明标准,而对违法所得及其范围则采用优势证据标准.检察机关在程序中担任程序启动者、意见审查者和程序监督者,应根据不同角色细化其职责.  相似文献   

9.
10.
11.
12.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没收违法所得的特别程序。这个特别程序的特别之处就是"对物不对人"。文章从刑事诉讼目的、无罪推定原则、正当法律程序、比例原则等五个方面分析了它们的关系,旨在深化对该程序的理解。  相似文献   

13.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实践中遇到诸多问题,究其本源,即在于证明问题没有厘清。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对象既包括基础的犯罪事实、违法所得及其与犯罪事实之间有实质联系,也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死亡;证明责任的分配,不仅要考量法理层面的应然因素,还应蕴藉着对实践操作层面的实然因素的关注,具体到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明确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的同时亦应确立利害关系人的证明责任;若笼统地看待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盲目地讨论该程序的证明标准,就会陷入一个循环论证的"怪圈",使其成为一个终极无解的"悖论",应结合不同证明对象、区分两类证明责任,设置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4.
集资诈骗罪认定的难点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资诈骗犯罪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与发展之间矛盾的产物,作为头号的金融犯罪形式,在金融诈骗罪的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各地集资诈骗案件频繁发生,手段翻新,严重破坏了社会和金融秩序。为此,我们结合吴英集资诈骗案等实践和体会,对该罪司法实践中的罪与非罪、非法占有目的、社会公众、诈骗数额、职业介绍人的处理等方面的难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相似文献   

15.
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这对于我国依法打击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等重大犯罪、改变我国目前刑事司法对特定类型犯罪所得追缴不力的现状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考察两年来这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查摆出其适用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分析其中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相信这一程序在以后的制度运行中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我国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一大进步。该程序的确立弥补了现行刑事诉讼法的漏洞,对重大案件财产的追回具有重要作用,意味着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外逃或者死亡,其犯罪所得仍有可能被没收。但鉴于目前我国立法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程序设计方面还相对抽象,有许多缺陷和不足,因此,需要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完善该程序,有力地打击外逃腐败犯罪。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入罪的立法发展,对我国惩治洗钱罪的司法认定产生巨大的冲击。对于法定七类上游犯罪的认定,直接关系到洗钱罪的适用范围,不应仅局限于典型个罪,还需要从实质的广义角度来把握,否则会人为地缩小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圈,不必要地限制本罪的打击“半径”。作为洗钱的行为对象,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是指行为人实施法定的上游犯罪活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获取的任何资产或者财产性利益。对于洗钱的客观行为,应立足于洗钱的本质特征和罪质构造来认识,并且坚守“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红线,防止不适当地扩大洗钱罪的适用范围。关于提供资金账户的洗钱方式,从刑事立法的实然规定和刑法教义学出发,只适用于“他洗钱”模式,而不适用“自洗钱”情形。同时,为了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基本立场,司法机关依然需要认定洗钱行为人具备主观认识。对于“为掩饰、隐瞒”的立法术语,应理解为洗钱罪的客观构成要素,而不是目的犯之表述。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存在各部门法对于违法行为表述相同的情况,这种冲突和重叠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困惑,也说明了违法形式之间的界限不清晰。违法性可分为形式违法性和实质违法性,需要用实质违法性及社会危害性来划分违法形式之间的界限。确定实质违法性以及解决冲突的途径有实质理性的运用、法律解释思路的更新、实践类型的构建等等。  相似文献   

19.
新刑事诉讼法增设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该程序较好地回应了社会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的现实需要,但在证明标准等方面的缺失可能会导致该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的混乱.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性质上应属于民事诉讼程序,主要法治国家的立法或相关国际公约也称之为“民事没收”.制度的生命在于实施,为摆脱“程序失灵”的命运,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应适用优势证据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国际追赃的重要性愈发显现,但域外刑事司法协助仍存在困难,对国内司法裁判多有质疑。作为国际追赃的重要法律依据,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亟待完善。立足于证明责任的基本框架,在遵循法解释和诉讼法理的立场上,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不宜采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应当针对检察机关的说服责任和提出证据的责任分别设置清楚和有说服力、表面上成立的证明标准;主张所有权的利害关系人也应当适用表明上成立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