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最高检一直重视运用案例指导工作。案例是检察产品和法治产品的最主要体现之一,案例指导工作应成为提升检察官政治、业务能力水平的重要内容。最高检指导性案例除了明确类案法律适用规则、宣传检察工作等功能以外,还有利于开展对下指导。针对当前指导性案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理顺工作机制,强化指导性案例的应用,运用指导性案例构建良性检察公共关系。  相似文献   

2.
案例指导制度是对我国成文法的必要补充,有助于实现司法统一,司法公正。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基本条件.应尽快构建相关制度和机制,抓紧实现推行。从目前各地人民法院实行案例指导的实践看,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快修改完善《关于加强和完善案例指导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3.
本文是对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的营商环境法治协作治理问题的研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要求建立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法治协作机制,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本文从现阶段长三角地区营商环境法治协作已经取得的成果入手,指出当前营商环境法治协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分别提出相应的优化治理路径,助力长三角营商环境法治协作机制的建立,助推营商环境法治化,推动长三角区域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相似文献   

4.
技术创新是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根本动力,技术转移则是技术创新和实业结合,发挥技术作用的必需过程,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对技术转移的运行机制展开探讨,剖析我国技术转移的法律体系及影响技术转移体制构建的法律要素,从而对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的建设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案例指导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步进入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的阶段,在审判实践中对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后继发展,应充分发挥各类案例的功能作用,实现案例体系的合理化。案例指导在我国并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但是,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制定法本身具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案例指导对我国法院及法官在理解适用法律、定分止争中所起的作用越发显著。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应当实现与法律适用统一的对接,从裁判过程的一般环节出发,解决当前法律适用中的裁判准则发现、裁判结论正当化、法官裁量权调控这三大机制缺失,为审判实践提供普遍性与特殊性、稳定性与适应性、确定性与灵活性、抽象性与具体性和谐统一的裁量指引。"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在我国时有发生,危害了法治的统一性和公正性,以及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统一法律适用,避免"类案不同判"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但未规定具体的适用规则。人民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规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前提条件;二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内容;三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配套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制定具体规则,明确案例的功能定位,积极能动地回应法官群体、社会公众对案例适用的制度需求;明确案例事实的"识别要件",通过"识别要件"的比对,判断案件事实的同一性,确保案例适用的实体公正,并最终实现司法机制和结构的合理化、有序化。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案例指导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步进入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的阶段,在审判实践中对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后继发展,应充分发挥各类案例的功能作用,实现案例体系的合理化。案例指导在我国并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但是,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制定法本身具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案例指导对我国法院及法官在理解适用法律、定分止争中所起的作用越发显著。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应当实现与法律适用统一的对接,从裁判过程的一般环节出发,解决当前法律适用中的裁判准则发现、裁判结论正当化、法官裁量权调控这三大机制缺失,为审判实践提供普遍性与特殊性、稳定性与适应性、确定性与灵活性、抽象性与具体性和谐统一的裁量指引。"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在我国时有发生,危害了法治的统一性和公正性,以及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统一法律适用,避免"类案不同判"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但未规定具体的适用规则。人民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规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前提条件;二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内容;三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配套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制定具体规则,明确案例的功能定位,积极能动地回应法官群体、社会公众对案例适用的制度需求;明确案例事实的"识别要件",通过"识别要件"的比对,判断案件事实的同一性,确保案例适用的实体公正,并最终实现司法机制和结构的合理化、有序化。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案例指导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步进入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的阶段,在审判实践中对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后继发展,应充分发挥各类案例的功能作用,实现案例体系的合理化。案例指导在我国并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但是,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制定法本身具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案例指导对我国法院及法官在理解适用法律、定分止争中所起的作用越发显著。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应当实现与法律适用统一的对接,从裁判过程的一般环节出发,解决当前法律适用中的裁判准则发现、裁判结论正当化、法官裁量权调控这三大机制缺失,为审判实践提供普遍性与特殊性、稳定性与适应性、确定性与灵活性、抽象性与具体性和谐统一的裁量指引。"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在我国时有发生,危害了法治的统一性和公正性,以及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统一法律适用,避免"类案不同判"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但未规定具体的适用规则。人民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规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前提条件;二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内容;三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配套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制定具体规则,明确案例的功能定位,积极能动地回应法官群体、社会公众对案例适用的制度需求;明确案例事实的"识别要件",通过"识别要件"的比对,判断案件事实的同一性,确保案例适用的实体公正,并最终实现司法机制和结构的合理化、有序化。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案例指导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步进入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的阶段,在审判实践中对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后继发展,应充分发挥各类案例的功能作用,实现案例体系的合理化。案例指导在我国并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但是,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制定法本身具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案例指导对我国法院及法官在理解适用法律、定分止争中所起的作用越发显著。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应当实现与法律适用统一的对接,从裁判过程的一般环节出发,解决当前法律适用中的裁判准则发现、裁判结论正当化、法官裁量权调控这三大机制缺失,为审判实践提供普遍性与特殊性、稳定性与适应性、确定性与灵活性、抽象性与具体性和谐统一的裁量指引。"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在我国时有发生,危害了法治的统一性和公正性,以及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统一法律适用,避免"类案不同判"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但未规定具体的适用规则。人民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规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前提条件;二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内容;三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配套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制定具体规则,明确案例的功能定位,积极能动地回应法官群体、社会公众对案例适用的制度需求;明确案例事实的"识别要件",通过"识别要件"的比对,判断案件事实的同一性,确保案例适用的实体公正,并最终实现司法机制和结构的合理化、有序化。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案例指导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步进入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的阶段,在审判实践中对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后继发展,应充分发挥各类案例的功能作用,实现案例体系的合理化。案例指导在我国并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但是,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制定法本身具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案例指导对我国法院及法官在理解适用法律、定分止争中所起的作用越发显著。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应当实现与法律适用统一的对接,从裁判过程的一般环节出发,解决当前法律适用中的裁判准则发现、裁判结论正当化、法官裁量权调控这三大机制缺失,为审判实践提供普遍性与特殊性、稳定性与适应性、确定性与灵活性、抽象性与具体性和谐统一的裁量指引。"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在我国时有发生,危害了法治的统一性和公正性,以及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统一法律适用,避免"类案不同判"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但未规定具体的适用规则。人民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规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前提条件;二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内容;三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配套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制定具体规则,明确案例的功能定位,积极能动地回应法官群体、社会公众对案例适用的制度需求;明确案例事实的"识别要件",通过"识别要件"的比对,判断案件事实的同一性,确保案例适用的实体公正,并最终实现司法机制和结构的合理化、有序化。  相似文献   

10.
在坚持“执法如山”理念的同时,也应当逐步树立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法如水”理念,使司法治理刚柔并济,最终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把握“执法如水”理念:一是以协商正义补充规则正义的不足;二是强调法律与情理的互动;三是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司法理念从“执法如山”到“执法如山”与“执法如水”并重的转变.不仅要做到观念上的接受,而且至少应当从开发司法服务功能、发展多元解纷机制、强化诉讼指挥职权、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充实司法救助内容五个方面着手,进行制度上的建设和实践上的落实.促进司法方式的转变.使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得到维护。  相似文献   

11.
区域一体化法律治理模式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区域一体化法律治理的模式问题是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的重要课题。硬法治理是美国州际合作的制度基础,软法治理是粤港澳经济一体化的次优选择,混合治理是欧洲一体化的成功保证。区域一体化没有统一的法律治理模式。各地区域一体化法律治理应该在合法、平等互利、公开参与的基础上,从区域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选择适合本区域区情的法律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12.
在刑事司法领域,案例指导制度有助于规范司法人员的刑事裁量权,弥补刑事立法之局限,保障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应遵循合法性、谦抑性、遵循先例、时效性、权威性原则,促进指导性案例的发布主体多元化、效力层级化、遴选标准科学化、形成机制诉讼化、指导方式明确化。  相似文献   

13.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底推出了案例指导制度,对于提高法律的确定性、统一司法标准等具有重大意义,其具体运作机制还有待细化。指导性案例应以审级监督制度的张力赋予事实上的拘束力;应针对法律规则模糊、矛盾、抽象和空白的情况,以解决法律适用问题为标准进行遴选;应归纳出裁判要旨,在统一的平台上及时公布;应建立背离判决的论证机制、上述机制和报告机制以便更新案例。  相似文献   

14.
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新目标。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契合,法治建设能够有效地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诉求。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有着共同的价值理念,能够促成国家治理现代化所需的社会秩序,丰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治理机制。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推进法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完善国家治理领域内的法律法规,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鼓励多元主体的参与。  相似文献   

15.
刑事案例指导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屡遭冰点的原因之一是司法人员参照意识薄弱,案例分析、识别能力欠缺。因此,提升司法人员的法律适用能力尤为重要。以案例指导制度对法律职业化发展的影响为视角,指出应在坚持务实、专业的基本方向下,重视指导案例的理论价值和实践运用,从案例的选取、呈现、剖析等多角度培养多向法律思维,提升实践能力,促进案例指导制度与司法实务的有效对接和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16.
因利益驱动及立法理念、立法权限、立法技术等方面的差异,珠三角地区各市的政策法律冲突客观存在。分歧给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阻碍统一市场、增加交易成本和行政成本、加剧恶性竞争和发展不平衡等不利影响。珠三角经济一体化需要有良好的制度软环境作保障,需要破除各地因政策法律冲突而形成的制度壁垒,积极构建解决珠三角地区政策法律冲突的协调机制,进行制度整合与创新,提升珠三角地区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能力,促进珠三角地区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7.
柔性治理强调以人民为中心,是一种新的治理方式。城市柔性治理是适应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要求,蕴含重要的价值。将柔性理念融入城市治理实践,不仅要加强其组织和法治保障,而且要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机制,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厚植城市文化底蕴。  相似文献   

18.
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新目标,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有着内在的契合性,法治建设能够有效地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诉求。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有着共同的价值理念,能够促成国家治理现代化所需的社会秩序,丰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治理机制。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完善国家治理领域内的法律法规,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鼓励多元主体的参与。  相似文献   

19.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要求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新时代背景下创新涉众型经济犯罪治理方法至关重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治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公安机关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治理工作中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时,应首先明晰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成因及治理难点,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作为一条逻辑主线贯穿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治理的各项工作中。在具体实施中,通过多方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法律规范,共建全民防范机制,建立高效的涉案财物处置机制,共建涉案证据统一管理机制,搭建数字化犯罪预警平台等构建涉众型经济犯罪治理框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20.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在社会治理各项事务中辅助警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建设辅警队伍体现创新社会治理的深刻内涵,建设辅警队伍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形式。但是当前辅警队伍存在法律地位缺失、公权私用乱象频发、统一的招录制度缺失、教育管理制度缺失、待遇晋升制度匮乏的现实问题,需要通过明确法律地位、确定法律职责和法制化准入机制、教育管理、待遇发展,实现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的辅警法制化制度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