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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律行为的简称, 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政府行政行为可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 一般不针对特定对象,而是规定在某种情况和条件下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规则及权利义务关系, 有时也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根据立法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我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人或事作出的,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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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是政府对稀缺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行政行为,也是国家行政机关实行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的重要途径。行政审批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国家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行政审批改革面临着法律法规不完善、行政审批过程中伦理生态恶化、行政审批腐败现象频发以及行政审批人员道德素质差等伦理困境。我国行政审批改革的伦理路径主要包括:一是加强制度设计,完善行政审批改革的法律法规;二是改善道德环境,构建行政审批改革的伦理生态;三是提升道德教育,提高行政审批人员的道德素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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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转变职能、规范审批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自成立以来,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本地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活动,外抓组织协调,内抓管理监督,健全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法,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环境不断优化,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亲商服务奖”,2003年获长兴县机关考核评比一等奖、湖州市审批办证服务系统一等奖,被县文明委授予“文明机关”、“文明单位”等称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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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的任意事项进行审查批准的行政活动。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宏观环境的制约,当前我国行政审批制度中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根据我国加入wTo所作出的承诺,针对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笔者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对策建议。一、加快行政审批法制建设步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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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诉讼撤案率不断攀升的主要原因在于行政机关以权压法,干扰法院正常的审理工作;行政相对人因不懂法而不知诉,或因行政机关施压或基于传统思想而不敢诉、不愿诉。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活动得不到法律的有效监督,从局部看损害的是特定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但从整体上看将阻碍我国的法治进程,因此,必须建立行政公诉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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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明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1999,(3)
行政公交通知是对特定相对人的告知。各级行政机关对通知的误用、滥用是普遍现象。用行政行为分类法分类,通和可分为内部行政性通知、外部行政性通知、规范性通知、处理性通知等。内、外部行政性通知各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和行文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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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弘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21-25
抽象行政行为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它不但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又有强大的行政权力作为后盾,行政机关抽象行为的不当,将更广泛地使公共利益和公民利益受到侵犯。我国现行对抽象行政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监督方式:行政机关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自我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对抽象行政行为穷行间接监督。由于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而以上的几种对抽象行政并为的监督方式都存在缺陷和不足。因此,当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抽象行政行为的侵害时,缺乏及时有效的法定程序使相对人获得救济。而从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严密的角度来看,都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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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制订的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够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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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24):15
[市民咨询]什么是行政复议?公民对哪些事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部门答复](一)什么是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利益,可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一活动就叫行政复议。(二)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均有权利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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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无门的侵权之源
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是否可以起诉抽象行政行为,始终是一个争议焦点。根据现行行诉法的规定,只能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起诉,与此相对的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均不可被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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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享有撤销自身作出的行政行为的权力,其积极意义在于能纠正错误的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但如果撤销制度设置不合理,就会侵犯受益人的信赖利益,对政府的诚信度和法律秩序的安定性造成破坏。因此,必须对行政机关的这种撤销权力进行有效控制:行政机关对有瑕疵的行政行为原则上可以撤销。至于是否实际撤销,行政机关应在对原行政行为的性质、种类、相对人和公共利益考虑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并遵循若干规则作出合法正当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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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草案已经审议了很长时间,是一部社会关注、行政机关关注、司法机关关注的法律。行政机关关注是由于行政强制法是行政机关处理事务的权力、法律依据;群众关心是因为要知道被采取的行政强制行为是否合法;司法机关关注主要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强制行为出了问题,要由司法处理,以行政强制法为准则和依据。现在社会上这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很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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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缺乏对行政机关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这导致其可诉性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在可诉性问题上,行政机关会议纪要与行政机关会议纪要行为是有区别的。行政机关会议纪要本身具有内部性、抽象性、不公开性等性质以及分权制衡的理念等因素决定了其不具有可诉性。而行政机关会议纪要行为由于突破了行政机关会议纪要本身的性质并对外开始生效,将其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符合行政诉讼救济的本质定位、"有权利就有救济"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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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查是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依其职权向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了解有关信息、收集有关证据,或认定处理有关行政事件的活动。在现代行政过程中,作为获取信息、取得证据材料以及查明事实真相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行政调查对于行政主体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来说,必不可少。它有助于行政机关查明事实真相,作出正确、合法的行政决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