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性贿赂·性贿赂罪及其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性贿赂是由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色情腐败引发的。没有色情腐败就不会有性贿赂。色情腐败和性贿赂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另有他图,用公款雇用女色,对有关部门领导或办事人员,施以陪吃陪唱陪玩陪洗陪睡。二是以固定和隐秘的酒店宾馆为场所,以工作餐或休闲娱乐为因由,包女色对较为高级的干部进行全程陪伴。三是出钱包租固定女色,供性爱贿者随  相似文献   

2.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构成贪污犯罪时,并不要求挪用公款行为必须构成犯罪,但是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同时,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也应当按照贪污罪论处。  相似文献   

3.
公款行贿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其实质是为了行贿者的自身利益.公款行贿是社会风气的毒瘤,必须从严整治.遏制公款行贿,必须从源头抓起,深化改革,完善监督机制,严把用人关,使各类经济活动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4.
境外公款赌博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而犯罪客体特殊,犯罪方式多样、隐蔽。境外公款赌博的形成需要三个条件赌资(即公款)、赌徒(即某些党员干部)和赌场(包括网络赌场)。所以,必须从赌资、赌徒、赌场三方面进行预防。  相似文献   

5.
境外公款赌博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而犯罪客体特殊,犯罪方式多样、隐蔽。境外公款赌博的形成需要三个条件:赌资(即公款)、赌徒(即某些党员干部)和赌场(包括网络赌场)。所以。必须从赌资、赌徒、赌场三方面进行预防。  相似文献   

6.
挪用公款罪的设立,为惩治公款私用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几年的司法实践证明,这一立法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应.同时,由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以及现实经济关系的多样化、复杂化,司法实践中不时出现疑案和难题并一直困扰着我们的执法活动.为了解决这些疑难,不少司法同仁作了许多有益的研究和探讨.在此,笔者就在挪用公款罪的法律适用中侵犯公款财物所有权,所遇到的问题试作粗浅的分析,以求同仁的指教.一、关于归个人使用的认定挪用公款罪的本质特征是公款私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中所列挪用公款罪的三种行为均以归个人使用为前提.故是否归个人使用就成为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志.是否归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不难区分,但在某些特殊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挪用公款罪中公款使用人的共犯责任进行了探讨,并对使用人构成挪用公款罪共犯的条件及其刑事责任等进行论述,认为挪用公款罪中公款使用人只能是个人,私有公司、企业的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则可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相似文献   

8.
天津县自治机构与近代行政体制有十分重要的关系,它不仅成为天津县行政机关链条上的重要一环,而且兼具调节司法的功能。从天津县议事会通过的议案看,天津县自治机关不仅关注公款公产的调查,而且干预经济政策的制定。同时,在天津城市建设等地方公益活动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挪用公款与借用公款的区分,可以从主体性质、行为目的、形式是否合法三方面着手.认定单位负责人的公款私借行为,应考察其有无个人谋利的目的,规章制度是否允许,手续是否齐全.  相似文献   

10.
挪用公款罪中“公款”的性质并不能决定挪用公款罪与其他犯罪之间的区别,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公款,不应当包括普通的公物,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与贪污罪的主体不完全相同,挪用公款行为中挪用人可以和使用人构成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11.
住房制度改革使公务人员住房的产权归属多样化 ,装修住房行为相对于其他消费行为具有明显的特殊性 ,使以公款装修住房行为的性质趋于复杂。只有分清房屋所有权归属和行为人的目的与手段 ,才能正确认定公款装修住房行为的性质。  相似文献   

12.
一、当前我国政府减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官员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比较严重。腐败现象在现阶段有蔓延的趋势,牵涉的面也越来越广。另外,公款吃喝、公款消费、公款旅游、公款出国等行为不仅加重财政负担,减少了其他公共事务领域的支出,也增加了老百姓不满情绪。  相似文献   

1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我局召开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清查小金库,这是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搞好廉政建设和路风建设的需要。就当前我分局廉政建设情况来看,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些成效。如杜绝用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按规定配车得到迅速落实,领导干部出国  相似文献   

14.
挪用公款罪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发的一种犯罪.本罪首先属于侵犯财产罪,其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本罪的客体首先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和"公款"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其次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公款"应当限于"具有直接支付功能的公共财产"."挪用"有价证券、定期存单和作为结算依据的金融凭证均不属于挪用公款.国库券被司法解释拟制为公款值得商榷.在刑法将挪用公款罪明确规定为"挪用公共财物罪"或单设"挪用公物罪"之前,"以使用变价款为目的挪用公物的行为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和"从实质上把握‘公款’的内涵"的观点不宜推广.  相似文献   

15.
从刑法学上看,挪用公款罪、赌博罪和偷越国境罪与公款境外赌博犯罪密切相关,且均有不协调之处。从犯罪学上看,公款境外赌博是由众多因素综合所导致的,而要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刑事法规的健全、境外赌博网点的铲除、官员监管体制的完善和从严治吏是当下必须重视的。  相似文献   

16.
公款相赠贺卡看起来事情不大,实则造成很大的浪费,每到春节,各单位购买贺年卡的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央视《新闻联播》给我们算了一笔账,一个贫困县的邮政局每年公款印制的贺卡要花四五十万,而每生产111万张贺卡就要消耗30棵十年生的树木。  相似文献   

17.
挪用公款罪的“公款”,不应局限于“公共财产”,如果挪用的公共财物有不能归还的危险,也应以犯罪论处。以个人名义挪用公款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应取消挪用公款后进行非法活动作为构成要件的规定,选择并科学组合挪用数额及挪用时间两项因素,作为挪用公款罪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基本情节。  相似文献   

18.
罗光伟 《理论前沿》2004,(22):44-45
(一)正确处理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思想政治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实际上是属于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关系的范畴。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其他业务工作;业务工作是检验思想政治工作成  相似文献   

19.
挪用公款的数额,不仅是定罪的标准,还是法定刑升格的条件。我国刑法第384条对挪用公款罪根据公款用途的不同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犯罪构成模式,因而,不同用途的多次挪用公款数额如何计算问题成为理论与实务界争论的焦点。对不同用途的多次挪用公款,应当根据用途分别累计数额,累计后如果各种用途的数额都没有达到立案标准,只能根据"举轻以明重"的原理进行认定。对以后次挪用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也应如此计算。  相似文献   

20.
挪用公款罪客观方面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挪而未用”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以及对“超过三个月未还”如何理解,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均有颇多争议。实际上,“挪”是本罪的主行为,一旦把公款挪走,即侵害了国家对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就构成了本罪的既遂,是否使用并非本罪既连成立的必要条件。挪用超过三个月在案发前归还的,亦只能作为量刑时的酌定情节,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本罪法条的“未还”二字易生歧义,建议在刑法修订时删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