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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和德日犯罪三阶层论的学术对垒已成为目前我国刑法学界的主要争鸣态势。刑事审判的民主性决定了犯罪构成理论应具有通俗化、大众化的特性。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说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体现了民主法治的精神。德日犯罪成立理论有着复杂深奥、晦涩难懂的品性,广大民众对这一理论难以理解,是一种与现代民主法治相违背的理论。现代民主法治呼唤大众化、平民化的犯罪构成理论。  相似文献   

2.
刑法文化的历史变迁积淀出三大犯罪构成理论,他们各具鲜明的特色并根植于不同的法律文化背景。我国许多学者对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颇有批评。深入剖析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对其理论架构进行理性思考,可以看出,在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中,犯罪成立条件、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基本特征这三者属于同等意义的概念,并密切呼应。犯罪的基本特征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基本特征的具体化。我国犯罪构成理论表现出形式与实质的统一、立法与司法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一种四要件齐头并进、平行并举、有机整合的对犯罪成立的判断。作为一个理论体系,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有它的可取之处,并且具有相当的司法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3.
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中存在客体要件虚置,缺乏逻辑性等不足,因此,有必要将犯罪构成要件修正为客观要件、主观要件、主体资格要件和非正当要件四个必要条件。其中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内涵与我国传统犯罪构成中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内涵完全一致;主体资格要件也相当于我国传统犯罪构成中的主体要件,解决的是行为主体是否有资格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非正当要件考察的是行为在形式上已经构成犯罪,但若有正当的事由,则不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4.
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之辨正与改造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是刑法理论关于犯罪既遂判断标准的通说,这一通说基本上是可取的。“未完成罪不齐备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这一命题符合我国犯罪构成理论。既遂罪的犯罪构成与未完成罪的犯罪构成之间的差异是不容否定的。犯罪构成是犯罪停止形态理论的基石。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只需要解决犯罪既遂的形式判断问题,而根本无需考虑犯罪既遂的实质判断问题。在进行犯罪构成符合性判断时,应当对犯罪构成进行实质解释。对于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应提倡犯罪构成客观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  相似文献   

5.
犯罪既遂的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构成的基本原理直接影响对未完成形态犯罪之构成特征的理解。探讨犯罪构成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关系,有利于我们获致正确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通说的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与我国犯罪的构成理论、未完成形态犯罪负刑事责任的根据相冲突。犯罪既遂的标准应该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齐备。  相似文献   

6.
论犯罪对象的体系性地位——兼论犯罪构成体系性特征对各构成要件要素定位的影响李洁犯罪对象的体系性地位问题,按传统的犯罪构成四大要件的理论,一直是犯罪客体要件中的内容,但近年来有些学者在试图改变中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尝试中,把犯罪对象放在客观要件中。犯...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理论中违法性判断应当独立。缺乏独立的违法性判断,一方面造成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内部矛盾重重,其功能也被夸大;另一方面还导致违法性判断被形式化。实质上,对某一行为进行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并不涉及价值判断,并且违法性判断的功能也不同于主观罪过。在此基础上,将违法性判断独立成为一个要件不仅可以为正当化事由提供理论依据,还是犯罪行为类型化的要求。当然,与违法性判断独立相配套的要求就是对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进行改良或者引进德日三阶层犯罪成立理论。  相似文献   

8.
"构成要件说"以是否全部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准,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未遂应作为构成要件的修正形式来对待,犯罪既遂是齐备《刑法》条文对某种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仍然属于犯罪,其构成犯罪是由于符合了修正的犯罪构成要件。《刑法》分则规定了既遂犯罪的刑罚标准,未遂犯罪是符合了修正的犯罪构成要件才按照总则的刑罚标准处罚。修正的犯罪构成理论有助于正确把握未完成罪及共犯的犯罪构成区别于《刑法》对单独的实行犯所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的特点。  相似文献   

9.
因为能够处理好自身与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关系,且能够吸纳正当化事由,四要件犯罪构成的可取性应予肯定。而在肯定四要件犯罪构成的可取性之后,我们还应消除因“基本逻辑错误”“基本立场错误”和“基本前提错误”而对犯罪构成所形成的新的疑虑,且应赋予犯罪构成以“司法学顺序性”或“方法论顺序性”。进一步地,当把认定犯罪的方法逻辑和司法效率结合起来,则四要件犯罪构成的“内序”应确定为“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最终,四要件犯罪构成应重申的“核心要件”便是“犯罪主观方面(要件)”,而这是由“犯罪主观方面(要件)”与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相互关系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10.
犯罪结果是犯罪构成的重要要件,但它是必要要件还是选择要件刑法理论界的认识并不一致,各种学说之争长期存在着.然而这一问题的正确解决对犯罪构成理论的深入发展,对准确定罪量刑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一、必要要件说与选择要件说之争犯罪结果是犯罪构成的重要要件在刑法学界的认识是一致的,没有异义,但对它是必要要件还是选择要件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并在多方面进行了长期争论.必要要件说认为,犯罪结果同犯罪行为一样也是犯罪客观方面的必要要件,是任何一个犯罪构成中都必须具备的必要要件,犯罪构成中缺少犯罪结果就不构成犯罪.在其深入发展时,出现了两种错误以至  相似文献   

11.
近几年来,犯罪构成理论逐渐成为我国刑法学界争论的重点.学者们围绕着应对我国传统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进行改革,还是应彻底改换为大陆法系三阶层式的犯罪构成理论这一关键问题,展开了空前激烈的争论.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对这两种理论进行细致地论述和比较,以确定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到底是应走改革之路,还是走改换之路,才会更为合适和...  相似文献   

12.
论违法性理论的应然位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危害性概念与我国现有的犯罪构成体系之间存在着紧张关系,其根源在于社会危害性(实质违法性)被理解为犯罪的一个特征.我国现有的成立犯罪的理论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四要件体系一社会危害性"双层结构,但应将社会危害性的概念置换为法益侵害的概念,并且将之理解为犯罪成立的一个阶层(违法性阶层).此外,还需要醇化构成要件的概念、析出责任阶层.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应改造为"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的三阶层体系.  相似文献   

13.
中止犯若干问题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由于各种原因,各国中止犯在立法方式、法律性质、成立要件及刑事责任方面差异甚大。我国有必要参照国外中止犯的相关立法与理论,采取中止犯与未遂犯混合规定方式并将预备中止犯非犯罪化,增设准中止犯,在采取必减免制的同时增加中止犯与既遂犯的转化性规定。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形式与实质高度统一的犯罪构成理论之下,犯罪构成既是犯罪成立意义上的,也是犯罪形态意义上的。将两种功能同时统一于犯罪构成的前提下,引入西方修正的犯罪构成理论会导致犯罪成立标准的双元化问题,这与我国一元的犯罪构成理论存在矛盾。基于此,在坚持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的唯一标准的前提下,应对修正的犯罪构成理论予以否定。  相似文献   

15.
传统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只包含积极的构成要件,并将成立正当防卫与符合犯罪构成置于相互对立的地位,不利于分析、判断具体犯罪的成立与否。其实,正当防卫并不排斥事先做好防范、准备的情形,在防卫行为中亦可并存有伤害的意思。借鉴德日刑法学递进式"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理论,结合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应该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排除犯罪性的行为(违法阻却事由)和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情节并列作为消极要件纳入我国的犯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6.
我国目前的犯罪成立体系存在着价值上忽视对权利的保障,结构上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相脱节等缺陷。因此,有必要在价值上将我国犯罪成立体系的社会保护机能与权利保障机能相统一,在结构上将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相整合,并将积极的认定犯罪要件与消极的否定犯罪要件相结合,形成新型的犯罪成立体系。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犯罪防控的诸多措施与机制中,基层公安机关即基层派出所的犯罪治安预防以其最贴近社会面、最贴近社会底层而在犯罪防控体系中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基层公安机关除了常规的警务日常管理工作与治安案件处置外,其针对犯罪而采取的治安预防工作不仅能使地区发案率下降,而且一旦发生恶性案件,日常良好的防控工作也会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快速反应的基础以及协作刑侦部门破案的高效率性。目前,基层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机制与犯罪防控基本要求的不匹配现象仍然存在,怎样使基层公安机关在犯罪防控工作及在协助刑侦部门案件侦破工作上做到基础扎实、反应快速、协作高效,减少社会恶性案件的频繁发生,并提高配合刑侦部门的侦查工作的能力,是摆在基层公安机关尤其是公安派出所面前的难点与重点。  相似文献   

18.
在犯罪构成理论的研究中,其与犯罪阻却事由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备受瞩目的重要论题。直接原因是,在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中,犯罪阻却事由处于一种"流离失所"的状态,导致一种尴尬的关系于斯产生。从这一关系的重要意义出发,梳理二者关系在传统理论中遭遇到的实然之困局,此基础之上,提出这一对关系应然之走向——在改造犯罪构成理论的基础上,将犯罪阻却事由纳入到犯罪构成理论中去,以此完成这一论题在犯罪构成理论研究中的使命。  相似文献   

19.
转化犯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名称,是对犯罪行为发生转变后罪数形态的概括。转化犯的提出拓展了刑法罪数形态的理论,对司法实践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我国有关转化犯的刑事立法存在一定的缺陷,需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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