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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现今,随着我国私家车拥有量的迅猛上升,小区车库车位纠纷也逐渐升级。关于小区车库车位的归属,开发商与业主各执一词,业界学者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物权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此的规定,由于过于笼统模糊,在实际操作中仍需继续细化。  相似文献   

2.
《民主与法制》2014,(9):63-63
某住宅小区由北京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该小区共有52个地下车位,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并没有就车位的归属作任何约定。在业主全部入住之前,开发商以至少9万元的价格卖掉了35个车位,剩余的车位被物业公司租给了业主以外的人员,导致业主入住后没有车位停车,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曾代表业主多次要求把车库归还业主,但开发商一直拒绝返还。请问,小区的车位是开发商所有还是业主共同所有,应该由谁使用?  相似文献   

3.
阿计 《人大建设》2007,(12):25-27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是物权法中颇为拗口,也是无数业主最为关心的章节。从不同性质的产权划分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功能,再到车位、车库归属等小区热点问题……物权法的触角深入小区矛盾的方方面面。  相似文献   

4.
新建小区中配建的社区办公用房到底属于谁,开发商的、小区业主的,还是政府的?这个问题在物权法实施后,有必要进行厘清与界定,否则会引发各方权利主体的纠纷与矛盾。 一、产权归属纠纷的产生提出 按照物权法第73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小区业主认为社区办公用房也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5.
正住宅小区的车库属于小区业主,还是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人认为,小区地下车库是小区配套公用设施,其面积已经分摊到每个业主,应当无偿地交给业主使用。也有人认为,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并未把地下车库面积列为公摊面积,车库应当属于开发商。住宅小区的车库到底属于谁?请看本期争鸣。  相似文献   

6.
开发商对独立车库享有原始所有权,可以通过出售或出租转让其权利。开发商不能将本小区属于法定比例的车库、车位出售或出租给小区以外的第三人,也无权将业主共同所有的车库、车位出售或出租。小区全体业主享有属于其建筑物范围内的地面停车位、首层架空层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和楼房顶层停车位的共有权。  相似文献   

7.
《人大论坛》2011,(4):34-37
2011年1月1日起,海南省正式实施《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条例规定:“物业依法交付业主后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全额交纳。”尽管这一新规出台并施行近两个月,但“取消空置房物业费优惠”后却是几家欢乐几家愁,关于空置房到底该不该交纳全额物业费的争论。却一直没有停息。因为全国许多地方的城市小区,未入住的业主物业费有...  相似文献   

8.
策划人语:利益之争,法律调整。物业公司是服务企业,是业主雇来为自己服务的。这本无异议,但现在的结果却常常有着奇怪的轨迹:由于物业公司长期有专人管事,而代表业主的业委会倒是业余的,权力的主次很容易颠倒过来,“公共仆人”就变成了“当然主人”,想辞退也赶不走。随着我国的《物权法》和新修订的《物业管理奈例》的颁布施行,相信物业纠纷双方的权益都会有法可依,依法确保,法律效用是最好的试金石。  相似文献   

9.
正近年来,小区治理过程中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呈上升趋势,"失控的物业""失控的业主委员会"频频出现……减少物业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处理小区治理中的重大问题,是制订《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初衷和目的。8月1日,随着《条例》施行,深度参与《条例》起草工作的北京市京典律师事务所潘宏欣律师,从法律层面解析《条例》的诸多亮点。亮点一,  相似文献   

10.
车库、车位是业主专属享有,还是共有,抑或是由开发商所有,不取决于“其面积已经分摊到每个业主”,而取决于其规划性质.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显然,业主对住宅小区的车位享有共有权的,只能是在业主共有的道路等场地上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是一部明确物的归属,保护物权,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基本法律。本文从“物业纠纷”角度诠释《物权法》。近年来,随着中国住房制度的改革,从福利分房转向个人购房,随之而来产生了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目前,对于解决物业纠纷尚无法可依,物业管理条例执行起来有难度。遇到纠纷,只能通过《民法》或者《刑法》等的相关规定,《物权法》的出台则解决了这种状况,将很多详细的规定纳入法律的框架中。  相似文献   

12.
《民主与法制》2013,(20):66-66
编辑同志: 开发商在建成小区后,保留了一幢楼房作为商场。后鼎盛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大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管理位置包括开发商所留用的商场。由于开发商未缴纳物业管理费,鼎盛物业公司认为,开发商作为合法业主,应当受到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如约缴纳物业赞,并且该幢楼是开发商于小区建设时统一立项开发建造,  相似文献   

13.
法信 《公民导刊》2006,(4):52-52
备受关注的《物权法》草案将在明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请审议,“赶早不赶晚”。近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代表在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透露上述信息。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物权法(草案)》进行了四审,因没有被提请今年的全国人代会审议而引起不少猜测。网上不少评论认为,北大法学院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在网上发表公开信质疑《物权法(草案)》,使得这部法律的立法进程延迟。对于这种猜测,乔晓阳予以驳斥。  相似文献   

14.
《民主与法制》2011,(20):66-66
开发商在建成小区后,保留了一幢楼房作为商场,后鼎盛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大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以上开发商所留用的商场,由于开发商未交纳物业管理费,鼎盛物业公司认为,开发商作为合法业主,应当受到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应如约交纳物业费,并且该幢楼是开发商于小区建设时统一立项开发建造,并统一办理房产产权证的。  相似文献   

15.
由于物业公司服务差、物业服务费贵。目前不少住宅小区尝试、施行业主自治——由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小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我国法律规定了业主的共同利益可由业委会来共同表达和维护。法律法规也并未禁止业主大会或业委会自治管理本小区物业,但并未授权业委会收取物业费,也没有对业委会的诉讼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当业委会欲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催收物业服务费时,却遭遇重重障碍,导致新生的业主自治濒临夭折的危险。  相似文献   

16.
<正>甬建发[2017]135号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业和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为加快推动物业行业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建设,建立健全物业行业基本管理秩序,引导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和良性循环发展,有效保障广大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着力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  相似文献   

17.
《小康》2016,(12)
正小区垃圾胡乱堆放、卫生死角灰尘沉积杂草疯长、物业收费不透明、公共绿地种上"私房菜"、业主随意砍伐小区树木……这些问题是城市小区的"通病",社区管理如何介入小区已成为热门话题。邻里相望,鸡犬相闻的美好愿景,在城市的钢筋水泥里渐行渐远,邻居被称为"熟悉的陌生人"。物业小区若想长久祥顺和谐,在"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以及社区管理三者之间如何寻找出平衡点是关键。现状:小区纠纷谁来调解?5月9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鸿业新天地小区5号楼某业主擅自将楼下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物业管理纠纷包括物业服务公司侵犯业主利益的纠纷、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纠纷和业主违反管理规约的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具有群体性、多样性、复杂性和非对抗性的特点。物业管理纠纷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立法上的原因,也有人们对物业管理认识上的原因。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理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关系,实行建管分离;提高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制度。  相似文献   

19.
据媒体报道,到11月底,位于北京市宣武区马连道的依莲轩小区,业主为停车与物业公司激烈冲突已持续近2个月了。许多业主每天将小区的两个出入口堵住,并造成门口的道路一时瘫痪。冲突造成许多业主每天回家不方便,同时也造成周边一些道路的堵塞。在维权行动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几次差点爆发肢体冲突,使得这片本来很和谐的社区充满了火药味。"维权,这个话题,似乎已成为商品房永远的痛。今年以来,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的纠纷不断,口水战、大字报战,此起彼伏,短兵相接、肢体冲撞也不再新鲜。一时间,沸沸扬扬,买房人“维权”之声四起。"据中消协不完全统…  相似文献   

20.
盈励 《当代广西》2005,(14):13-13
物业管理纠纷困扰着许多小区居民和物业管理公司。而收费 不透明、超标乱收费、服务与收费价值不符等是业主反映最强烈的 问题。新的《广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此有了更为明确的规 定。将物业费花得明明白白,业主有章可循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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