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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信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正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并明确提出要“把掌握信息产业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的突破口”。这使得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信息产业发展中的关键要素。“十一五”期间,如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正确处理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的关系等问题将是产业发展中亟待研究的课题。前不久,全国信息产业科技…  相似文献   

2.
(一) 十年改革是我国企业立法富有成就的十年。相对于以往,无论在立法的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化: 第一,企业立法开始冲破传统的立法框架和模式,在立法指导思想方面初步实现了“国家主体”向“企业主体”的转变。这集中体现为企业立法对全民企业商品经济主体性质及企业法人地位的确认。  相似文献   

3.
道德向法律的转化——论诚实信用制度的法律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彦 《中国律师》2006,(9):94-95
“诚信”一词,近年来不绝于耳。2002年被国家确立为诚信年,当年年初,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明确指出,加强证券市场诚信建设,强化市场参与主体的诚信责任;2002年年初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还正式提出:“要建立全国企业和个人的诚信体系,使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和个人充分享有守信的益处和便利,使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声誉扫地,付出代价。”其后至今,诚信这个词成为国人使用率和点击率最高的词语之一。  相似文献   

4.
在市场经济中,离开了意思自治,主体就不可能对自己的活动实现自我意识、自我控制和自我调节,也就谈不上主体的能动性,市场的法律应当确认主体在市场中享有广泛的意思自治。 市场经济的平等只能是机会均等,不是“结果均等”,“结果均等”的实际就是“吃大锅饭”,妨碍竞争,影响效率,破坏经济发展。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不可动摇的原则。 以所有制性质为基础确立企业的类型、地位和待遇标准,适用不同的法律,享有不同的待遇,给予外商投资企业种种优惠待遇,使其经营条件远远优于国内企业,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相似文献   

5.
于峰 《中外法学》1994,(3):78-79
<正> 在立法上,我国刑法中受贿罪的主体构成,经历了由刑法颁布时“国家工作人员”这种一元化的自然人到《补充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再至《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这样多元化犯罪主体构成的变化发展过程。 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赃款、赃物没收,公款、公物追还。”该法第8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仍然规定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  相似文献   

6.
基于宪法人格尊严和经济自由的基本权利,国家对用户数据处分负有保护义务。从私法赋权角度出发,《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个人信息携带权”的新型民事权利,但普遍性地要求企业实现用户数据可携带将扭曲市场竞争、阻碍创新,难以符合比例原则,故“个人信息可携带权”并未明确其义务主体和实施条件,仅具有宣示意义而难以发挥实质保护功能。在不宜“一刀切”地划定用户与企业权利边界的前提下,可顺应市场规律引导市场力量自发地保障用户数据自由携带: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上,将用户数据携带行为明确为企业数据财产利益保护之例外,在用户授权的前提下,经营者正当且必要地获取他人控制的用户数据,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此引入第三方市场力量化解用户与平台之间技术力量对比悬殊的问题;在市场公平竞争监管中,为弥补反垄断执法的局限性,在数字市场构建事前管制制度,强制“守门人”企业与第三方平台建立数据互操作性环境并为用户提供持续、实时的数据携带服务,重启企业在平台开放层面的竞争。  相似文献   

7.
将职务犯罪的主体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使职务犯罪的主体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家工作人员这一概念从内涵到外延都已不适应这种变化,有必要重新界定职务犯罪的主体及职务本身的含义。企业虽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之分,但均是市场经济主体,其成员均为企业工作人员,当处于企业中相同的职务地位时,便享有相同的权利,同时应履行相同的义务;只要以单位组织的名义进行活动,则应视为法律上的“公务”。因此,应由公务员取代国家工作人员而成为职务犯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8.
一、对“从事公务”的理解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及受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 ,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从事公务”的内涵 ,不同于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内涵。国有公司、企业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各国有公司、企业相互独立 ,存在着彼此间的利益冲突与需求 ,与国家整体利益、社会的公共利益在一定的场合下也有冲突。因此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内涵 ,它既不具有代表国家整体性管理活动的特征 ,但又体现了代表国家对某一国有经济实体为追求经济效益的实现而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的特征。…  相似文献   

9.
自从国家将企业定位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之后,企业背负起了“大力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历史重任。一时间,各种激励企业自主创新之措施、政策纷纷出台,似乎“万般皆下品,唯有创新高”。然而企业不是国家的“孩子”,我们要建立的创新体制更不是中国式教育模式,企业要重视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不是父母强加于孩子身上的期望,而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的根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各有各的生存和发展秘诀。作为一个个独立的市场主体,企业会根据市场规律,自主决定生存和赚取利润的最佳方式,而这个方式不一定是将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到国家推崇的创新中。这…  相似文献   

10.
一法制环境对市场发育是多方面的,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来讲,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影响市场发育: 一是通过对市场主体自主权的赋予来影响市场发育。市场是否发育,首先要看主体能否到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就应该承认企业是市场的主体,而市场主体——企业的经济主体资格有赖于法制环境的认可,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权利只有在法律认可后才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企业只有被赋予相应的“四自”权利才谈得上行使“四自”权利。二是通过对市场经营活动的导向来影响市场发育。市场主体一旦获得了相应的自主经营权利,就会主动参与市场交换,形成一系列的市场经营活动。由于市场主体素质的  相似文献   

11.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其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贪污罪概念、特征认定承包经营企业中贪污罪主体范围存在“三论”。一是“唯承包者身份论”。就是主张以承包经营人员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或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的身份,作为认定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的依据,局限于过去刑法典狭小规范,而忽视新的扩大主体新特征;二是“唯企业性质论”。就是主张以承包经营企业是否是全民或集体所有制性质,作为认定贪污罪主体的范围,局限  相似文献   

12.
企业是人们在市场活动中的一种组织形式,许多主体与企业发生法律关系,在企业中享有利益,成为企业中的利益主体。企业内部的利益主体包括:投资者、经营者、企业内部的员工。在企业外部相关利益主体包括:交易关系第三人、一般社会主体和国家。企业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营利性市场主体,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企业法所处理的是围绕财富的创造、实现、利益的分配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和不断深化,企业按照“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展商品经济.在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经济规律作用下,作为市场经济活动最重要主体的企业,必然发生两极分化.一些经营不善的企业难以维持,寻找生存的出路;一些经营得法的企业迅速发展,产生强烈的扩张欲望.于是出现一个企业“吃掉”另一个企业的情况,即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这一个新的法律现象.这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对这一现象的性质如何界定和程序如何明确,便成为理论界和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企业兼并的性质企业兼并是指具有民事法律主体资格(通常指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包括企业和  相似文献   

14.
舒晔 《法人》2006,(4):82-85
初级市场远不及中国繁荣的印度,在货币与资本的高级市场上却创造了奇迹。相比中国和东亚其它国家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印度以“市场为主导的金融”,更有利于本土企业创新和壮大,也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持续动力  相似文献   

15.
刘杨  刘静 《中国律师》2013,(11):71-73
企业间借贷.从字面理解是发生在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与普通借贷除主体外并无其他不同。但是,由于金融管制和计划经济的痕迹,我国法律将借贷主体分为自然人、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并据此将借贷合同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借贷,其属于“民间借贷”;第二类是金融企业与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借贷,其属于“金融借贷”;第三类是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企业间借贷。其中“民间借贷”和“金融借贷”都适用《合同法》(或《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但企业间借贷因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6.
垄断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反竞争的行为,各经济主体利用自己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限制和排斥竞争,从而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反垄断法是现代国家调整市场经济的一项基本法律,是经济法体系一个重要的基本构成。在西方国家,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宪章”,“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石”,并长期居于经济法体系的核心地位。作为经济法的核心,反垄断法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竞争行为,维护市场新秩序,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建立并完善市场经济以及加入国际世贸组织参与国际竞争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制定反垄断法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7.
物权主体论纲   总被引:26,自引:1,他引:25  
尹田 《现代法学》2006,28(2):3-11
国家享有以及行使国家所有权,均表现其作为公权载体的性质而非作为私权载体(法人)的性质。不论是农村“集体”还是城镇“集体”,在物权法上都没有其主体地位。法人应为其财产的所有权主体,非法人团体不具有独立财产,不得享有财产所有权和他物权。物权法上的物权主体应为自然人与法人,国家作为具有公权性质的国家所有权的主体,在物权法上具有不同于自然人与法人的特殊主体地位,而集体与非法人组织,均非物权主体。  相似文献   

18.
肖智川 《政法学刊》2004,21(1):37-40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和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犯罪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实施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行为人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标准以“10万元以上”为宜;犯罪主体限于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才可构成;犯罪主体方面必须是故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该罪犯罪主体的适用范围应该扩大到集体、民营、中外合资、外资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相似文献   

19.
重庆“股田制”改革力图赋予农民更为完善的土地权利,但国家的紧急叫停表明了国家在农地制度上的态度,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仍然是农村的基本经济、经营制度。但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产权主体缺位,土地承包经营权内涵模糊,土地流转不畅等问题,在新一轮的“土地改革”中,赋予农民土地产权主体地位和建立完善的流转市场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20.
经济法主体范畴是经济法主体内涵和外延的界定,本文在剖析经济法主体的特性的基础上,以利益为切入点,从国家,市场,社会,企业四个层面去总结和构建了经济法主体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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