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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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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调解的契约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调解的契约化是私法领域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司法调解处于合同领域和诉讼领域的交汇处,所以它的契约化是当前我国私法领域中强调合同自由和诉讼当事人主义的必然发展趋势.司法调解的契约化发展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司法调解原则金字塔式结构体系的形成,自愿原则处于金字塔之顶端,保密、对等、诚信三项原则的共同运作以保障自愿原则的实现;二是司法调解中主持人的多元化引起法官角色的重整,以保障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愿自由交换.  相似文献   

2.
秦旺 《广东法学》2006,(3):57-61
调解主持人在诉讼调解中充当中间人角色,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起着斡旋、说明、建议等重要作用,虽然司法实践中对于调解主持人是否应处于主动地位存有争议,但调解主持人对于调解能否成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没有异议的。为了准确把握广州法院系统调解主持人的基本现状,发现问题、寻找对策,进一步提高广州法院系统的调解效率和水平,通过召开两级法院法官专题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对广州法院系统调解主持人的基本状况、存在的问题有了比较全面的把握,并就如何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形成了初步意见。  相似文献   

3.
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是一种特殊的非诉程序,其设置的初衷在于挖掘行政调解的制度潜能,提升专利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整体合力.厘清司法确认的对象、选择可行的管辖法院、明确司法审查的内容和司法确认的效力、保护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等内容是构建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几个关键问题.我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应对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做出原则性规定,有关行政和司法部门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进一步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程序的有机衔接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4.
司法调解,是指在县(区)或乡(镇)司法行政机关主持下,依法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疑难、复杂的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司法部已将完善司法调解制度列为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十五”期间的重要工作。其中,建立司法调解程序便是一项紧迫的任务。我国对人民调解程序早有规定,但对司法调解程序则还没有相关规定。为此,笔者拟对司法调解程序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笔者认为,应该以听证会为基础建立司法调解程序。 以听证会构建司法调解程序的必要性 以听证会构建司法调解程序,是完善司法调解制度的制度需要,也…  相似文献   

5.
李炳烁 《法学杂志》2016,(12):52-58
随着我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和类型的多元化,调解制度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其适用范围和力度有了显著提升.现阶段司法调解的强化既是司法机关积极回应社会诉求、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种努力,同时也是实现社会治理、争取更大自主空间的过程.但是司法调解的实践运行也存在着调解过度使用、当事人合意的异化和权力技术的滥用等不规范问题.提升司法调解的规范化水平,需要重申调解自愿原则,同时实行适当的调审分离,加强对调解过程的监督与制约,规范法官释明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6.
调解优先的司法政策并不意味着调解万能,其意义在于进一步促进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并适应社会需求,在刑事、行政领域引进协商性因素。在民事诉讼中,调解优先符合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处分权优先于公共利益考量,除法律明确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外,调解与协商和解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法官的义务和责任,一般不能因公共利益而否定或限制调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制约、当事人处分权与法院职权的结合、相应的救济机制等,可以保证调解的正当性和效益。同时,诉讼调解必然以判决作为后盾,调判结合并非选择性安排,而是司法诉讼制度的必然。从实务角度出发,准确把握调判结合的原则和尺度、规避调解风险至关重要。从长远的发展而言,调判结合仍可进一步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多元功能和价值。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由此,当事人庭外和解制度被适用于我国司法实践中。最近  相似文献   

8.
司法调解作为一种常规的纠纷解决机制,影响其解决纠纷的因素是多元的。本文以实证研究为视角,对当事人的关系距离、司法环境以及法官的偏好与特质、案件的类型等社会变量进行法社会学研究。司法调解的选择与适用是有客观规律可循的,盲目地适用司法调解进行纠纷解决并不见得比适用判决方式更为有效和合理。在司法政策上,目前各地法院调解结案率的要求缺乏科学性基础。在法律技术上,我国应确立司法调解民事纠纷解决适用的法定范围并建立转介调解制度。司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应客观评估司法调解的真实价值,科学定位其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角色。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在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的制度上,存在着两种选择:和解和调解。在法律规定的数量上,调解的份量明显重于和解;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大都重调解而轻当事人自行和解。和解不被重视的原因是因为和解制度的不完善,当事人  相似文献   

10.
何敏刚 《中国司法》2003,(10):52-53
人民调解是一项上升为法律制度的民间调解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调解员是在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作为第三人依法对纠纷进行调停。新时期民间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等特点,人民调解的内涵和外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但纠纷和调解活动同人类的其他活动一样,仍然是心理活动外化的结果,调委会调解的根本目的还是使双方当事人的需求得到最大化,达成调解协议即是双方当事人心理共同达到平衡点。因此,使当事人获得心理平衡是一系列调解活动的基本原则。为此,我们提出温馨调解,改变以往司法调解中心“法庭式”的庄重严肃,推行温馨和谐“家庭式”的街道、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温馨调解需完善5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1.
诉讼外调解协议司法审查实践呈现出过分信任调解的浓烈理想主义色彩,对调解协议效力的普遍认可及对当事人挑战调解协议效力的基本抵触导致司法审查的结果过分地偏离实质正义.因而,对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已普遍遵循的所谓"司法不变更原则"的正当性基础进行证伪是克服当前调解协议司法审查形式化的重要前提.当代中国法院尚未积累足够的经验以确立具体判断标准,从理论上阐释诉讼外调解协议司法审查中的自愿性判断标准可以为其提供重要的审查指引.  相似文献   

12.
人民法院调解制度,作为我国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与完善,已成为我国民事诉讼中一项法律制度。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新的形势对法院调解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法院调解也有其内在的不足,这就要求我们认真研究分析、解决法院调解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法院调解制度,使法院调解制度与当事人自行和解、人民调解制度达到相互协调配合和补充,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3.
诉前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立案审查时,认为该纠纷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经由当事人同意暂缓立案,而将案件转交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进行调解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诉前调解有着方便、高效、节约司法资源等优势.然鉴于我国立法目前并未对诉前调解制度加以明确规定,该制度在应用于实践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本文拟从诉前调解制度的实施背景、以及该制度较于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劣、及在实践中存在的缺陷并尝试就该制度的完善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4.
正确适用仲裁调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仲裁调解是指仲裁程序启动后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 ,或者仲裁员征得当事人的同意 ,在仲裁庭主持下 ,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它是仲裁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仲裁法第51条、第52条对仲裁中的调解作了规定 ,确立了仲裁调解制度 ,成为我国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仲裁调解是把调解溶进仲裁程序中而形成的。这种调解 ,既体现了仲裁的优点 ,又体现了调解的优点 ,强化了解决纠纷的功能。这种调解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双方当事人同意 ,可以随时开始 ,只要一方当事人反对调解 ,又可随时终止。仲裁和调解可以交叉使用。这种调解…  相似文献   

15.
作为独立的争议解决程序,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否具有约束力?司法实践中有看法认为可以反悔。本文从合同法的基本制度——“合同自由”的理解运用,结合英美合同法相关规则——“合意解决”、“待履行和解”及“替代合同”的比较研究,得出结论: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应可以通过司法裁判机关的确认得到强制执行,当事人并不能随意反悔。  相似文献   

16.
目前的民事案件调解优先政策在实践中容易引发强迫调解问题.近期的司法实践表明,新《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先行调解制度不但无助于解决该问题,还存在将其进一步放大的风险.通过对法院调解的V字型历史趋势以及调解过程中法官与当事人地位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强迫调解的根源在于我国法官对于调解本身掌握了过强的主导权和控制力,这种权力与近年来法院面临的客观困难相结合形成了法院的调解偏好,中国社会纠纷的现实状况又给调解制造了大量的客观障碍.法院的调解偏好与调解在中国社会的现实障碍相冲突,才引发了强迫调解.在无法彻底放弃调解优先政策的现实条件下,应改革现行的法院调解考核机制,增加评价指标,将案件具体情况与当事人自然状况作为考虑因素共同纳入考核体系.  相似文献   

17.
我国目前的调解类型分别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也存在一定缺陷,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司法ADR模式诉前调解制度是国外非常成熟的一种的调解制度,它的作用是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制度不可替代的,有其独立的价值.本文主要探究我国引入司法ADR模式诉前调解制度的合理性,为其日后在我国建立铺路.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开始和解结案,这与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具有相似性.民事法院调解是我国的一项成功制度,本文通过对二者的分析认为在刑事和解的立法中可以借鉴民事法院调解制度中相关内容,如原则、程序等,从而构建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9.
陈娴灵 《法学论坛》2008,23(2):122-125
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能够及时化解社会纠纷,诉讼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一项重要制度,与其他形式的调解相比,具有独特的优势.在实践中,这种独特的优势往往受制于调解协议性质及诉讼调解协议的效力而不能充分发挥.为此,一方面,必须以新的视角审视诉讼调解的内涵及价值;另一方面,必须看到,调解协议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在法官等调解主持人的主持下达成的,其内容不仅限于实体权利义务,也包括对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处分,具有准强制执行力的特性.  相似文献   

20.
本文通过对一个司法调解个案进行剖析,解释其间法官与当事人的调解策略的生产机制。调解策略是行动者在结构中的位置潜在隐含着的行动方式,并且法官与当事人基于一种支配与误识的关系形成策略的契合,如此,才使得该个案以司法调解的方式结案。由此必须对该个案所涉及的法庭所在的司法场域的结构与法则,进而对司法场域由以获得合法性的政治场域进行分析,才可能真正发现调解的生产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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