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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正在进行举世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利改税工作已经实行;个体工商户由于发展越来越多,营业额也大幅度增加,这表明了我国经济繁荣的一面。但是,也不能不看到,由于我国税收管理制度还不健全,违法偷税、抗税的行为也比从前更严重了。在这种情况下,认真加强国家税收工作,依据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与偷税、抗税的不法犯罪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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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划清偷税、抗税行为和偷税执税罪的界限。偷税和抗税行为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才能构成犯罪。依据刑法规定,是否“情节严重”,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重要界限。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弄事责任:(1)偷税抗税数额较大。(2)一贯偷税漏税屡教不改的。(3)手段恶劣,如伪造假证明、毁灭凭证进行偷税的。(4)偷税抗税并有殴打、侮辱、谩骂税务工作人员的。(5)组织煽动、唆使纳税人偷税抗税。(6)因偷税抗税造成严重后果的。二、长期拖欠税款是否能构成抗税罪长期拖欠税款的情况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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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国家财政的命脉。当前,偷税、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十分严重,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却是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在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工作中,为了严厉打击偷税、抗税犯罪行为,对偷税、抗税罪的几个问题加以探讨是有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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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对偷税抗税淝罪及有关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措施,是积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资金的重要源泉之一。目前我国税收收入已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调控作用越来越重要。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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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律手段惩治偷税、抗税等犯罪活动,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年初李鹏总理在接见第十六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代表时指出,“现在国家财政有困难,而国家财政的一个主要来源是税收”,他希望人民法院要“支持国家的税收工作”。但是,近年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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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税罪,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抗税罪的概念经历了外延从大到小,内涵从少到多,本质特征从笼统到明确的过程.国务院1986年颁布的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37条第4项规定,抗税是指纳税义务人拒绝遵照税收法规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即只要公开拒绝履行纳税义务,均为抗税行为.其外延甚为广泛.1992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将抗税进一步解释为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取公开对抗或者其他手段,抗拒履行纳税义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抗税通常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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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个主要手段,也是国家积累四化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国营企业试行利改税的办法以后,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增长。目前国家通过税收取得的收入已占财政总收入的百分之九十左右。同时,税收又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杠杆,通过税收的调节作用,可以促进生产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在经济收入上调节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在对外经济往来中,税收还是维护国家主权的重要工具。因此,严格执行国家税收制度,对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促进四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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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税收已占国家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九十,成为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也是调整国家、企业和个人分配关系的重要手段。因此,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就必须对偷税、抗税等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而刑法第121条关于偷税、抗税罪的原有规定,却不能适应这种愈加迫切的客观需要,主要表现在:法定刑过低;罪状太笼统;犯罪主体的规定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只规定自由刑,不能真正有效地防止和打击这类犯罪活动,等等。 面对偷税、抗税犯罪日益猖獗的严峻形势,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偷税罪立案标准过低以及打击不力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查院于1992年3月26日发布了《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司法解释,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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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税收是贯彻国家经济政策,调节生产、消费、收入的重要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利改税后,税收已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0%左右。但是,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全国国营和集体企业偷税漏税面达50%以上,个体工商户偷漏税面达80%以上。1985年—1987年,全国共查出偷漏税款105亿元,1988年全国查出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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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6条对抗税罪的犯罪构成及其处罚作了明确规定。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一规定,近年在司法实践中提出了许多问题。本文试就其中若干有争议的疑难问题加以探讨。 一、单位是否可以成为抗税罪的主体 笔者认为单位不能构成抗税罪的主体,理由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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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偷税抗税问题愈来愈严重。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就国家方面而言,除了管理制度不健全之外,《刑法》对这类犯罪的规定过于简略,刑罚失轻,导致司法机关对其打击不力是一个重要原委。为适应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需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对《刑法》的相关内容作了重要补充和修改,使惩治该类犯罪的立法进一步完善。本文试就《补充规定》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