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王眉 《今日中国(中文版)》2007,56(4):52-53
近5年来,54岁的律师朱少平始终关注中国死刑审判改革的每一步进展。现在,他终于看到了变化。自2007年1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下放到地方高级法院的部分死刑复核权,从此,中国所有的死刑判决将由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相似文献
2.
2005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2006年下半年对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这是保障死刑案件的质量和被告人人权的一个重要 相似文献
3.
4.
死刑案件作为最后一道关口,死刑复核权的收回无疑是我国刑事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而律师的参与,无疑会使死刑案件更加公正、公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行使的一年则让人有喜有忧,一方面死刑复核程序越来越严谨;另一方面,律师介入死刑复核程序,依然困难重重。许多法学专家为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仍在发表看法,提出建议,他们希望刑诉法等相关配套法律尽快完善。本版块刊发的一组稿,就向读者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相似文献
5.
刘英杰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56-58
随着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决定收回死刑复核权。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一直以来关于死刑复核权的争议与质疑似乎尘埃落定。然则,收回是一句话,如何收回, 复核程序又将如何完善,又是学界与司法界不得不直面的复杂问题。本文拟针对当前死刑复核程序之弊端提出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之构想。 相似文献
7.
8.
9.
10.
11.
12.
13.
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是司法改革中的热点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的各项准备工作都在进行之中。近日,本刊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著名刑法学家胡云腾教授。现刊出,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4.
15.
16.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