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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面对国际国内能源严峻形势,节能降耗、合理利用能源,成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而迫切的战略任务。为了依法促进能源节约,完成国家“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的约束性指标,安徽省十届人大  相似文献   

2.
作为全球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正面临着十分复杂的能源形势和安全问题,因而制定一部《能源法》是十分必要的。《能源法》应当将保障能源供应与安全、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益、降低能源消耗、保护环境作为其立法宗旨。《能源法》应当定位于能源领域的综合性立法,主要对涉及能源安全、能源效率、能源管理、能源环境保护等全局性的问题和其他单行能源法不予调整的问题加以规范,发挥宏观管理和对各单行立法加以协调和拾遗补缺的作用。由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组成的《能源法》起草小组起草的《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如果能够进一步听取意见,去粗取精,相信能够成为一部科学和实用的《能源法》。  相似文献   

3.
清洁能源补贴是政府在追求环境与贸易平衡中的积极行为,体现了一定的发展权思想。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在法律和政策机制上对清洁能源产业进行补贴,并效果显著。基于贸易博弈的原因,清洁能源产业也正成为反补贴之诉的"重灾区",中国尤为明显。作为应对之策,中国除了要在推进WTO清洁能源补贴立法改革的问题上建言献策之外,还要完善自身法律并采用更为科学的补贴方式。  相似文献   

4.
本文在160例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判决书基础上,描述统计了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与民事处罚强度,重点讨论了刑事与民事处罚强度之间的关系以及惩处强度与犯罪主体特征、对象特征、危害特征和审判过程特征的相关关系。结果显示,尽管"从重处罚食品安全犯罪"被一再强调,但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处罚强度明显偏低,且近年来呈现下降趋势。相对于犯罪的非法营利,对食品安全犯罪附带民事处罚的力度过轻;导致多数案例的犯罪预期收益高于预期成本。  相似文献   

5.
张燕  马越  陈胜 《行政与法》2012,(3):73-76
发展生物质能源是当今世界各国改变能源消耗、控制环境污染的主要途径。传统发展模式的单一性使得各国迫切需要寻求发展生物质能源的新路径。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和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新机制,其独特的市场主体结构、多元的融资渠道和规范的监管体制都将为解决生物质能源发展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供契机。本文通过分析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机制,结合生物质能源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促进我国生物质能源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6.
随着传统能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的加重,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成为各国政府刺激经济的重要手段。欧盟一直是环境保护和防止气候变化的倡导者和主要推动力量,在相关法律和政策方面比较侧重于解决环境污染、全球气候变暖等方面的问题。欧盟的可再生能源法律与政策中包括许多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技术性法律法规与政策等。而在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虽然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已经取得初步成绩,但我国作为能源消耗大国,能源问题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可再生能源法律与政策仍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7.
《政府法制》2014,(6):10-10
《北京晨报》2014年1月27日刊登时评人西向东文章:第一,美国“春运”一分为二:感恩节,圣诞节。相当一部分人一年只团聚一次就够了,二取一.中国一年只有一个时间段。仅此一项,美国比中国春运的相对强度下降20%.(假定仍有80%的人一年团聚两个节日)。  相似文献   

8.
万全 《刑警与科技》2007,(12A):26-26
目前,建筑耗能已与工业耗能、交通耗能并列,成为我国能源消耗的三大“耗能大户”。“现在我国每年新建房屋20亿平方米中,99%以上是高能耗建筑;而既有的约450亿平方米建筑中,只有4%采取了能源效率措施,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为发达国家新建建筑的5倍以上。根据测算,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到2020年中国建筑能耗将是现在5倍以上。”  相似文献   

9.
始于六十年代的"低强度冲突理论"(LowIntensity Conflict Doctrine)在八十年代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并在里根时期成为美国军事战略思想的主流。低强度冲突论者认为传统的美国军事战略,旨在进行核战争和大规模常规战争的思想已经过时,美国军事战略的重心应转向应对新形式暴力—低强度冲突。冷战后,限制战争的因素日益增多,低强度冲突成为当前冲突的主要形式,低强度冲突理论也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  相似文献   

10.
适当性原则是比例原则审查"目的手段关系"的第一阶段,要求手段必须有助于目的实现。面对"假想式因果关系"和主观性解释立场的质疑,立法事实论的引入有重要意义。适当性原则的立法事实论证呈现多元的审查强度,并且,个案中影响立法事实审查强度选择的具体参数有学理类型化的可能性。需要从推导方向、论证侧重、判断基准"时点"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适当性原则类型化审查强度的司法操作。  相似文献   

11.
追求和谐:传统与现代的链接——以传统法律文化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和谐,是传统中国所竭力追求的目标,也同样是现代中国孜孜以求和维护的目标。从法律文化的视角言之,古今中国不仅在追求和谐的终极目标上具有一致性,而且在实现和谐目标的手段上也具有契合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只有在继承传统并超越传统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相似文献   

12.
丁泓宇 《法制与社会》2013,(24):244-245
东盟是当前中国能源进出口的重要来源地,能源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要目的地,实现中国-东盟能源安全合作有利于保障我国的能源安全。能源投资是实现能源安全合作的主要方式之一,中国需要加强对东盟能源的投资,但是目前仍然存在许多投资壁垒、投资风险、中国海外能源投资保护的法律缺陷等问题,对此应当借鉴其他能源投资法律规则、完善中国-东盟能源投资海外保险制度等。  相似文献   

13.
中国参与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机制创新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国际能源合作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国内外也有学者通过政治学、经济学、外交学对国际能源合作加以探究的,但从法学的视野进行探讨的,目前还很少见.中国应该在积极推进世界能源组织(WEA)的统一法律规则构建的基础之上,加强对中国参与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机制问题的探究,坚持中国参与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原则,寻找出中国参与国际能源合作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14.
从维持性创新走向破坏性创新是能源革命的路径依赖,建构鼓励或适应破坏性创新的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同样是能源革命的路径依赖。破坏性创新将带来一系列经济社会利益的改变,突破了帕累托改进的经济逻辑,法律惟有实现革命才可能真正满足破坏性创新引发的能源革命。建立在维持性创新基础上的中国法律面临着抉择。从维持性创新走向破坏性创新是技术过程、市场过程、政治过程,同样也是法律过程。  相似文献   

15.
王明远 《现代法学》2007,29(6):155-166
《可再生能源法》为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特别是产业化发展带来了曙光,但是我国政府能否凭借这一法律为可再生能源产业撑起一片亮丽的天空,则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我们应当从内容和形式上对我国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我国是一个能源消耗大国,又是—个石油、天然气资源十分丰富的国家。众多大型油田、炼油厂、油库、加油站形成采、供、销运转体系。但油品是易燃易爆产品,如何确保能源产、供、销供应链上各个环节的安全十分重要。高科技安防监控技术是保障油田、油厂、油库、加油站安全的有效手段。[编者按]  相似文献   

17.
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重要标准。本文指出了行政合理性审查在本质上涉及行政权和司法权二者的关系,分析了当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合理性审查强度把握不准的现象,并认为实现行政合理性原则审查强度的类型化将十分有助于规范司法实践操作,提升法院把握与行政权关系的能力。接下来,本文指出行政机关的裁量空间、法院的分工和能力、限制权益的类型和效果以及法律的价值取向是影响合理性审查强度的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在具体的案件中,审查强度的选择往往是不同因素之间比较和权衡的结果,运用类型化的研究方法,可以在这些因素与具体的案件之间建立联系。本文认为,合理性原则的审查强度可以分为宽松的、增进的和严格的审查强度三种类型,从而为法院确定个案审查强度提供了参照样本和规则。  相似文献   

18.
解读一:政府机构被列入节能法监管重点明确规定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定本级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该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解读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评价内容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省、自治区、直…  相似文献   

19.
中国与东盟的能源合作已从现实和制度层面展开,也存在一定法律基础,可考虑借鉴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模式,构建南海能源共同体,保障南海能源的公平分配,以此促成南海争端的最终解决。  相似文献   

20.
建立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是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中国与中亚国家间的能源合作、保障新形势下中国的能源安全。建立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双边协定、区域安排和以《能源宪章条约》为核心的多边条约。建立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还应遵守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及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等国际法基本原则。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合作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保障中国—中亚油气管道稳定运行、加快推进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建设,开展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和推动中国—中亚国家能源合作政策的对接等。进一步推动建设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加强机制建设以及增强合作法律文件的“硬”性因素,是建立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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