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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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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兵 《法学研究》2013,(4):4-18
祛除国家所有权的法律神话,遵循解释论立场的研究范式,中国语境中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是一个法规范系统。该系统包含基础性规范、确权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及管制性规范四个单元,分别由宪法文本、物权法文本和特别法文本予以载明。具备转介功能的引致条款把各单元串联成一个整体。在现代法秩序中,所有权绝不是由某一个部门法“独家经营”的法律概念。就所有权类型的理论反思而言,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蕴含着宪法所有权与民法所有权的双阶构造,纯粹私权说与纯粹公权说均难谓恰当。就自然资源使用的法律调整机制而言,应回归公物与私物二元区分的大陆法传统,并对“非对物采掘类”与“对物采掘类”自然资源作类型化处理,由此形成不同的规范配置。  相似文献   

2.
论及自然资源物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入手进行研究可以更加清晰的认识自然资源物权的特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集体,国家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要方式是出让自然资源利用权,集体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主要方式是发包自然资源利用权,集体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应以集体成员利益为本。应赋予自然资源用益物权更加独立的地位,需要处理好自然资源用益物权人与所有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资源担保物权的客体是可以转让的自然资源用益物权,自然资源担保物权的主要形式是权利抵押。  相似文献   

3.
论自然资源所有权宪法设立的缺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康纪田 《行政与法》2005,(1):110-112
宪法关于自然资源都属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规定存在三大缺陷:抽象的“自然资源”因不能支配而不可能设立所有权;部分自然资源如阳光、空气等不稀缺而不需要设立所有权;国家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在自然资源上设立所有权违反了一物一权原则。宪法的失误,造成了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难以实现和资源资产严重流失的被动局面。因此,需要从宪法的高度将自然资源转化为自然资源资产后,再设立所有权,其意义重大而且可行。  相似文献   

4.
宪法意义上的国家所有权相对于社会主义目的而言只是手段,是为确保政府履行消除剥削、维护社会公平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实现的义务而赋予政府代表国家对国有土地、自然资源、财产上的利益进行合理分配的资格,是一种体现平等主义的义务性所有权、抽象所有权和私法类型的权利,政府原则上不享有收益权。政府只是这里的名义所有权人,真正的所有权人和受益人是全体国民。根据对我国宪法文本的解读,政府有义务优先将国有土地、自然资源和财产用于公共财产、公用事业建设和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政府并无随意处置这类国有财产的权力。目前人们对国家所有权客体上的利益的无序争夺,很大程度上源于国有化之后政府并未按照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完成对国有土地、自然资源和财产利益的初始分配任务。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定主义:在自由与强制之间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对物权法定主义的传统解释导致了物权法的僵硬性 ,不符合社会经济的现实需要。不同物权类型的性质不同 ,在法律体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相同。可以把物权分为基础性物权与功能性物权。前者主要包括所有权、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典权和自然资源使用权 ;后者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让与担保和留置权等。当事人设定功能性物权的根本目的是利用物的基础性权利 (如所有权 )来担保债权的实现。在法律上 ,对于基础性物权应当坚持物权法定主义 ,而功能性物权则可由当事人自由创设。  相似文献   

6.
我国国有自然资源立法确立了由国务院自然资源部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基本框架,并形成自然资源所有权的自然资源部代表行使和省市政府代理行使的双重机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关于所有权行使方式分为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和地方政府代理行使的规定,亦应作如上理解。自然资源部委托省市政府代理行使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构造,在性质上非属行政委托,而与私法代理规则、用益物权原理相契合。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代表行使和代理行使两种模式虽在构成上存在差异,但效果上均适用民法意定代理规则。这不仅可以实现国有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也能发挥地方政府能动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7.
程雪阳 《法学研究》2015,(4):105-126
中国现行宪法中的“国家所有”一词,不仅是经济学上的一种所有制,也是法学上的一种所有权.在法律地位、权能构造和权利外观上,国家所有权在宪法上和民法上并不存在差异.但在功能上,基于宪法第9条第1款关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规定,国家所有权确实有特殊性,它不能为国家或政府的“私利”存在,而必须“为公民自由和自主发展提供物质和组织保障”.宪法第9条第1款和第10条第1、2款,赋予国家获得特定自然资源所有权的资格.具体的自然资源是否属于国家所有,依赖于法律对宪法上述条款的具体化和立法形成,在法律没有完成这项工作之前,特定自然资源属于没有进入物权法/财产法秩序的社会共有物,不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对于这种共有物,国家可以基于主权以及由主权衍生的行政管理权来设定开发和使用规则,但不能作为所有权人获得相关财产性收益.  相似文献   

8.
赖冬水 《法制与社会》2010,(14):269-270
《宪法》第九条是有关自然资源法律问题的宪法性规范,主要内容包括自然资源的权属、利用和保护三个方面。它是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二元结构制度的根源。本文通过对《宪法》第九条的文本分析,剖析自然资源的性质,界定它的范围,厘清宪法规范上的所有权和民法规范上的所有权存在的差异,从而发现当前自然资源法律制度设计的不足并提出修正的建议,保障全体国民在自然资源上所享有的不可剥夺的福利。  相似文献   

9.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三层结构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涌 《法学研究》2013,(4):48-61
宪法上规定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不是专属于公法的所有权概念。它包含三层结构:第一层结构是私法权能。在这一层面上,它与物权法上的所有权无异。第二层结构是公法权能。其主要包括国家对于自然资源的立法权、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第三层结构是宪法义务。国家应当为全体人民的利益行使其私法权能和公法权能。公共信托理论是描述国家作为自然资源所有人的宪法义务的法律理论,应当引入中国,或者对中国宪法第9条作公共信托理论式的解释,确立国家与人民在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结构中的地位。在中国的现实中,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最为薄弱的层面是其宪法义务。 “自然资源人民基金”的模式和尝试对中国有借鉴意义。宪法规定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具有“不完全规范”的特质,直接转化为物权法上的物权存在困难。在目前宪法控制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民法解释学可以发挥控制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肆意扩张和扭曲的准宪法功能。  相似文献   

10.
杨朝霞 《法学论坛》2013,(3):102-112
环境公益不同于由多个人身和财产私益所构成的环境众益,它是指环境基于其生态服务功能而提供可满足人类多种需求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产品所承载的公共性利益。当下法律框架下民事制度、行政制度和诉讼制度保护环境公益的不足,为自然资源物权和环境权的创设以及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萌生了现实上的需求。环境权、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和诉讼信托理论,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权利依据,奠定了理论基础。实际上,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包括公益性环境权诉讼、自然资源所有权诉讼和环境权信托诉讼三大类型。至于起诉顺位的设置,应依实体权利依据的不同而作相应安排:以自然资源所有权为基础,环保机关为第一顺位,检察机关为第二顺位,公民和环保组织为第三顺位;以环境权为基础,公民和环保组织为第一顺位,环保机关为第二顺位,检察机关为第三顺位。  相似文献   

11.
对自然资源社会属性的明确和从理论上对其价值来源的合理解释,加之我国现行相关立法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规定,决定了将自然资源作为我国重要的国有资产类型,无论在理论上和还是在立法实践中都有充分的依据。但对于我国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权益的实现与保护,现行相关立法存在明显的观念误区与功能局限。对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权益实现与保护的立法规范,应以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功能强化与完善发展为基础,同时在立法中在实质意义上确认并促进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身份的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12.
在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中,所有权制度不仅是其重要内容,也是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虽然我国宪法和法律对自然资源所有权作出了规定,但是在具体实践中仍然存在缺陷。本文通过对其分析,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13.
自然资源在环境保护视野下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而且具有生态价值。在现代环境法中,自然资源国家主权不仅强调国家对其管辖范围内之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享有所有权,并且该所有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划归私人所有和集体共同所有,而且强调国家对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负有管理职责并拥有管理权力,而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享有环境利益。  相似文献   

14.
论他物权的设定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利明 《法学研究》2005,27(6):78-88
我国物权法理论主要是以所有权为中心展开对物权变动的讨论,而忽视了他物权设定的特殊性。他物权的设定与所有权的移转存在着诸多区别,原则上他物权应通过物权设定的合同加公示方法才能设定。不动产他物权设定的模式一般应采取登记要件主义。  相似文献   

15.
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作为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本文首先从法律的规定上分析我国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接着对目前该制度的缺陷进行说明,最后对如何改革和完善这一制度在分析评述目前学界的三种思路之后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相似文献   

16.
历史经验中并不存在廓除制度社会背景影响的,对国家所有权与私人所有权的平等保护.将以自由主义为基础的私人所有权规则"平等"适用于国家所有权,将有害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功能区分,有害于国家保障民生之责的实现.平等保护的前提条件是,在非经营性视角下,以法律上的公产制度为核心,国家所有权面向满足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条件、实现国有财产利益社会公平分享进行制度建构.  相似文献   

17.
基于我国自然资源自身的特点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行使的实际情况,"统一代表行使+委托行使"模式成为重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行使模式的现实选择,大体呈现出"代表行使—统一代表行使—委托行使"的层级结构。委托行使模式作为代表行使特别是国务院统一代表行使的具体实现方式,以集中统一行使为前提,以将国家所有权界定为私法所有权和实现国家所有权行使与监管权行使的真正分离为基础,横跨公私法两个疆域。委托行使在法律上的实现不仅要求国家所有权穿越公私法的分界线到达私法所有权的彼岸,而且需要使委托关系超越公私法律关系,成为一种新型法律关系。委托行使模式目前可通过委托协议来建立,将来应当通过自然资源特别法完成相应法律构建。  相似文献   

18.
刘畅 《法制与社会》2012,(5):57-59,67
我国以自然资源为主体构建起来的风景名胜区一直以来广受门票费用过高以及违规开发严重的诟病。面对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我国法学界的学者们则从自然资源之上的国家所有权以及这些风景名胜区作为公物时的管理与利用的制度本身所存在的缺陷进行了探讨和论述。本文认为,我国的物权法制度受德国法影响甚深,且德国行政法上的公物制度也较为成熟。因此,通过对德国森林国家公园的所有权制度以及其作为公物时的管理与利用制度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能对完善我国以自然资源为主体构建起来的风景名胜区的所有权以及公物利用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9.
本文所述是一宗房屋买卖纠纷。被告主张其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根据“所有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房屋的诉讼请求不应支持。而笔者认为,原告要求返还房屋即“恢复原状”是一种物的请求权,由于适用“所有权优于债权”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在标的物上存有债权,那么,本案中适用“所有权优干债权”的前提条件缺失。同时,若本案适用“所有权优于债权”,将有违公平原则,将极大地助长拥有财产一方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威胁交易的安全和稳定。因此,本棠中潘某不能以“所有权优于债权”为由对抗吴某请求返还房屋的权利。  相似文献   

20.
陈仪 《法学》2012,(6):89-97
割取死亡鲸肉的行为未被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分则所明文禁止,依《野生动物保护法》总则和《物权法》关于"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这种行为可认定为盗窃国家财产的行为。美国《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对此类行为亦予以禁止,但其理由却非基于国家所有权,而是基于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国家所有权与物权法理论有诸多难以相容之处。野生动物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实为一种公法上的所有权,与私法上的所有权不同,故应适用不同于私法规则的公法规则。国家对宣示为国家所有的公共自然资源并不拥有独占和排他的权利,在以禁止、许可等方式限制公众利用公共自然资源时,不应以市场化方式运作,而须考虑公共利益。也不得在法律未明文禁止的情况下,以"盗窃"财产为由处罚利用公共自然资源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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