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新修改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有效满足了设区的市的立法需求,充分调动起各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立法法》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范围作了明确界定,体现为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这一规定出台后,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将上马地方性法规项目提上议程。在实践中,却  相似文献   

2.
正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出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赋予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这对完善我国立法体制,促进地方治理法制化建设,无疑会产生深远影响。但从地方立法权行使的实践层面观察,仍有几个问题待廓清。一、关于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边界地方立法权作为一种重要的公权力,必然要遵循职权法定原则。奥地利法学家凯尔森甚至认为,一个并不作为国家机关而起作用的个人,被容许做法律秩序所并不禁止他做的任何一切事情,而国家,即作为一个国家机关而起作用的那个人,却只能做  相似文献   

3.
<正>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2015年新修订的立法法的重要内容。立法法修改后,原49个较大的市地方立法权一举扩容到全国284个设区的市,力度不可谓不大。同时,立法法也明确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虽然原立法法对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也设定了前置批准程序,但因为立法法修改后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审查内容及标准相较之前发生了明显变化,立足于省、自治区人民代  相似文献   

4.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2条第二款规定将立法主体扩大至设区的市,据此,本文以76个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为样本就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立法进行了理论研究与实证考察。目前,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立法主要存在立法的地方特色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复立法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因此,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应遵循科学性原则,重点考虑执行性法规与创新性立法的比例关系、正确处理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与地方规章的协调关系;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应当遵循不重复上位法的法治原则。  相似文献   

5.
正完善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制度,应以提高立法质量为目标,围绕明确界定审查批准的标准、明确法制(工作)委员会为报批法规的指导与审查机构、明确报批法规不予批准方式之外处理办法的具体程序展开。一、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机制比较立法批准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立法监督方式[1]。2000年《立法法》颁布实施后,全国22个省和5个自治区相应分别制定和实施与《立法法》相配套的  相似文献   

6.
关于地方性法规,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有明确的规定。依照我国1982年宪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1986年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又增加规定了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概括起来,地方性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发布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属于法律范畴的规范性文件。  相似文献   

7.
<正>为了进一步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能力,强化立法队伍建设,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5月3日至4日组织召开会议,对四平、辽源、通化、白城等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进行点评。点评会由法工委主任鲁晓斌主持,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各市(州)人大相关同志,被点评法规的市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共70余人参加会  相似文献   

8.
为了进一步促进地方性法规制定活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提高地方性法规质量的长效机制,日前,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地方性法规质量标准及其保障措施(试行)>,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指导原则、法规质量标准及其保障措施提出了若干具体意见.  相似文献   

9.
<正>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立法层级而论,二者都属地方立法。不过,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权限划分并不十分清晰。换句话说,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对应同一法律调整对象,什么情况下应制定地方性法规,什么情况下应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立法实践中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在此,笔者结合新修改的立法法就这一问题谈一点个人看法,以求教于大家。首先需要厘清二者的概念。第一、从立法主体来  相似文献   

10.
正地方立法体例是指一部法规的表现形式和结构安排,立法体例的选择对体现地方立法特色有独立的价值体现,从立法形式上表现了地方立法的针对性[1]。在地方立法实践中,地方性法规常用的体例,主要有条例、规定、办法等。一些地方性法规对体例的选择作了规定,属于对国家某项法律的部分内容做具体实施规范,或者在国家没有专项规定的情况下,根据本地实际对某一方面社会关系做比较全面、系统规范的,称条例;属于全面实施国家某项法规的,  相似文献   

11.
应当说,法律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两者立法权限的规定,原则上是清楚的,但在实践中又往往界限模糊,不易区分。为了更好地促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应有作用,有必要对两者的立法权限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2.
加强科技立法,运用法律手段来促进和保障科技进步、经济繁荣、社会发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我省自七届人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后,在加快地方科技立法步伐、制定地方性科技法规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主要情况和初步体会是:一、制定地方性科技法规的进展情况目前,我省已经制定的地方性科技法规和与科技进步有关的法规3件,正在调研、草拟和论证的3件。这6件地方性法规,是按照以下思路安排的:1、从省情出发,突出重点,先制定对全省科技和经济发展关系较大的法规。  相似文献   

13.
地方性法规在制定过程中 ,在不同的程序阶段 ,其文件形态有所不同。过去由于没有统一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常委会作法不一。现在立法法已经实施 ,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 ,应将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的文件形态 ,加以统一规范。1.地方性法规草案。这是地方性法规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即第一次审议时的文件形态。地方性法规草案是随同地方性法规案向人大常委会提出 ,是地方性法规案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的机构和人员为 :常委会主任会议、人大专门委员会、人民政府。没有…  相似文献   

14.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法步伐的加快,地方人大常委会近几年制定了一些地方性经济法规。从这些法规来看,符合正确的立法原则,体现市场经济的规范要求,有利依法治国的具体实施,显示出应有作用与效力。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地方性经济法规制定技法问题有其一定的意义。其一,找准切入点。要制定好地方性经济法规,应当认真研究立法的基本目的与原则,尽可能地确定一个统领主线,并将其贯通于法规之中。其二,注重可行性。必要性与可能性,往往成为地方立法中的一对矛盾,对此一方面要遵循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原则,保持相互之间的一致,另一方面又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便于法规操作切实可行。在我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起草当中,曾出现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对要离任的企业负责人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一种认为对要离任的企业负责人先离任再审计为宜。而上述两种意见都有一定道理,前者无疑具有严肃性,后者考虑到了现有管理体制的客观因素。对此,经过广  相似文献   

15.
翟峰 《人大研究》2007,(1):33-34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国各级人大常委会进一步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正自2000年《立法法》的制定到2015年《立法法》的修改,地方立法的批准制度从初立逐步走向完善,在赋予了设区的市立法权的同时,也保留了立法批准制度。2000年《立法法》中与地方立法联系最为密切的立法批准制度相关条款在实施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并没有在修订后的《立法法》中得到完全解决。例如,立法批准制度的存废问题和审查之后处理方式规定不明,实践中各省做法也存在不足之处。本文对法案报批审查后的处理方式进行分析探讨,以期为地方立法精细化研究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7.
正地方立法制度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保障,地方立法权是地方立法制度的关键领域。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修订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毋庸置疑,这是地方立法制度发展的里程碑,也是提高地方治理制度化、法治化,从而全面  相似文献   

18.
基于效力位阶差异性探究党内法规制定权限的科层化事项配置,旨在厘清制定不同层级党内法规的权限事项表达要旨,进而明晰相应的事项冲突弥合规范。凸显整体框架性之中央党内法规的制定权限事项更多地强调了全局性、原则性与基础性,应依循效力范围合法性原则,就其专属权限事项范围予以方向型、制度型和问题型之界分。侧重领域结构性的部门党内法规与侧重层级区域性的地方党内法规分属不同位阶,但其制定权限事项在配套规定、职责履行和特殊授权方面存在一定的趋同性,应围绕该类趋同事项就各自的专属权限事项范围予以类型化界分。不同位阶党内法规亦有可能就非专属的同一类事项作出不同规定,而生成相应的显性或隐性事项冲突。可依循上位规定优位、新规定与特别规定优位、共同上级干预这三项原则来具体设定相应的事项冲突弥合规范。  相似文献   

19.
甬政办发[2011]24号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2010年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审议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我市地方性法规要求市政府及其部门制定配套规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自2003年至2009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中,还有11件地方性法规的16个条款规定的配套规定尚未制定。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请各部门就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制定情况开  相似文献   

20.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