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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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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层法官司法知识的开示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苏力 《现代法学》2000,22(3):9-13
基于时中国基层司法的调查和研究,本文试图概括地总结中国基层司法中经常运用的一些在现有的法律知识体制中末于以足够重视的知识和技术,并予以初步的理论分析。本文认为,由于中国基层法院法官所处的特定制度空间(初审法院)和时空位置(中国基层社会),他/她们所需要的知识和技巧不仅与理想型法官不同,而且与上诉审法官也不同。在这种余件下,中国基层法院法官实际上经常并非自党地创造和运用一些知识和技术。这种知识和技术有助于实用主义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并且从现代的其他学科知识看来也具有一定的学理上的正当性,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也有可能被滥用。这种从司法实践来的知识,尽管来自基层,缺乏实践者的自我反思,但仍然具有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需要当代中国关注现实的法学象的重视和研究。  相似文献   

2.
基层法官司法知识的开示(续)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苏力 《现代法学》2000,22(4):12-17
基于对中国基层司法的调查和研究 ,本文试图概括地总结中国基层司法中经常运用的一些在现有的法律知识体制中未予以足够重视的知识和技术 ,并予以初步的理论分析。  相似文献   

3.
32个先进人民法庭中广义上的法官是基层司法的主体,各人民法庭法官的数量与构成情况及其影响因素各有不同;法官的年龄普遍较年轻,性别上女性比率上升,其中有2个有特色的"女子法庭";法官根据法庭要求或个人追求均注重学历的提升;法官在工作中不断接受旨在提高职业素质、已形成制度化的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并各有成效。这些先进人民法庭的法官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如整体素质高,单位及个人均重视专家型法官的培养,法官学习内容与法庭特点相适应,社会变迁使男性、阅历等传统的优势式微等。同时法官队伍建设中也可能存在过度追求学历的形式主义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官充当着社会治理的重要角色,而实现良善的治理效果却是以"治理"法官为基础的.在现代社会对法官的治理主要是通过知识规训、体制规训、道德规训等多个层面来进行的,而我国传统家国式的治理模式,行政与司法合为一体,法官不仅没有获致应有的权威性,而且治理法官的机制也存在着诸多弊端.因此,当前我国应该通过多重规训机制的综合来逐渐调和司法职业化与生活化、法官精英化与法院官僚化之间的现实冲突.  相似文献   

5.
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法院的财政保障构成了司法成本的主要问题。从长远的观点看应建立中央统一的司法财政与决算制度。此外,为了有效遏制司法腐败和从根本上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渐进和配套的制度改革,将法官从一般公务员系列里独立出来并给予相对高的报酬仍应作为司法改革的一个努力方向。  相似文献   

6.
曾赟 《政法论丛》2021,(3):69-79
法官绩效考核的终极目标是提高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效果的信用程度,从而建立起一种有信用的司法.为客观、科学发现信用司法建设路径,基于全国法院1988-2017年30年的司法数据资料,采用因素分析、回归分析方法,客观检验了法官绩效考核办法中有关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四方面指标设计的有效性和计算标准的正确...  相似文献   

7.
赵天睿 《法学杂志》2016,(3):105-114
客观认识法官身份中兼具的行政属性和司法属性的来源,充分理解司法管理、司法行政、司法审判与法官身份之间的关系,进而发现法官思维中行政思维对其司法思维的不当干扰的根源,才能真正解决长期以来法官行政思维对司法审判的影响.应理顺法官的行政、司法二元身份造成的二元思维模式,使其既能有效运用行政管理的高效率,又能保障司法的公正性.用司法的内在视角审视司法的行政行为及其行政思维,即为司法行政思维;用行政的内在视角审视司法行为及其司法思维,即为行政司法思维.无论是司法行政思维还是行政司法思维,都是由法官独特的身份所赋予的司法和行政的内在权力结构与外在权力张力之间的关系,缺一不可,但绝不能混同.解决当下司法困境的出路在于重新配置法官的行政与司法身份,确立“法官中心主义”,改变以往行政为主、司法为辅的行政管理模式为司法审判为主、司法行政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8.
法官能动司法,使判决在符合形式公正的基础上,充分合理地运用自由栽量权,使判决合情合理,符合社会正义的要求。但这也给了法官作恶的可能,因此要通过以恶制恶和以善制恶相结合的方式给法官以制约,防止法官恣意,以更进一步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董淼 《法制与经济》2009,(8):25-25,27
成文法固有的滞后性要求法官在个案中的裁判必须建立在追求公正、幸福的价值观上,以一种保障人民幸福的胸襟重新诠释裁判的目的,这是法官创造性司法的根基所在,为此,法官应有具备哲人的智慧,能工巧匠般的技艺以及诗人的气质。  相似文献   

10.
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司法的法律评价与社会评价、司法的普遍正义与个案正义、司法的刚性与柔性、法官的主动与被动、司法认识的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等悖论关系,是法官在审判工作中不得不面临的难题。当前,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的一个重点,就是要培养法官平衡上述悖论关系的能力,理性地把握社会转型时期司法的特点,回应社会转型时期当事人对司法的特殊需求,从而实现司法的功能。  相似文献   

11.
法官助理无论在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已是一项比较成熟的司法制度。我国虽在1999年已将其摆上改革议程,但截至目前尚未真正建立。因此,我国应加快构建法官助理制度,并由此推动司法权运行机制和法官职业化的全方位改革。  相似文献   

12.
罗本琦 《现代法学》2002,24(4):86-90
当代中国实现司法公正只能以司法系统为改革的突破口 ;以国家权力为主要推动力 ,逐步实现国家推动向社会自觉过渡 ;从法官队伍精英化、公正观念社会化和司法制度理性化入手 ,为实现司法公正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13.
社区法官制度是人民法庭在辖区内的社区(村或居委会)设立法官工作室,指定法官驻点社区、就地化解纠纷的制度。社区法官解决的主要是民生纠纷、群体性纠纷和简单经济纠纷;社区法官主动处理非诉纠纷,法官与社区调解人协同解决诉讼纠纷。社区法官制度有利于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增强司法的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社区法官制度的发展进路是:建立社区法官助理"网格化"制度,以社区法官助理为平台整合基层解纷资源,完善联动机制,建立社区法官助理系统激励制度。  相似文献   

14.
李大勇 《现代法学》2014,36(5):29-38
司法政策作为国家处理司法问题的一种导向或立场、态度,是司法机关所制定的对司法活动进行指引和规范的规则,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司法活动以及司法机关的角色所表达的基本观点和态度。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实际上是徘徊在法律与司法政策、政府与民众、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进行利益衡量、价值衡量的过程。司法政策内在本质上兼具了政治性与司法性的特质,外在表现为灵活性、平衡性、统一性、开放性、动态性。司法政策具有指引、补充、协调、创制、试验等功能。由于缺乏稳定、成熟的司法哲学作为支撑,过于强调或突出司法政策对司法实践的作用,会影响法律的权威地位,易对法治建设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制定与实施司法政策的核心命题就是要处理法律与司法政策的关系,目前已形成司法政策代替法律、司法政策改变法律、司法政策补充法律这三种模式。  相似文献   

15.
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定位之我见──以行政诉讼为视角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林莉红 《现代法学》2000,22(2):55-58
司法权的行使具有极为被动的特征,而行政权则具有主动性和扩张性,由此产生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必要,诉讼中,行政权与司法权既有基于法律规定的相互渗透,也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超越。对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进行定位分析还涉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审理根据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非职业法官是当前法律移植和比较法研究的一个热点。以美国和德国为样本的比较法社会学研究表明,非职业法官的类型选择与司法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运作中面临的问题以及现实需求密切相关,司法权力结构则深刻地影响了非职业法官在审判中的表现。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完善也应当具有一种全面的视角,既要认真对待当前的现实需求,也应充分考虑改革的空间、司法权力结构的影响以及相关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7.
司法独立和法官职业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现代法治的核心目标“法律至上”地位和“以权制权”的建立入手,指出司法独立的重要性,并进一步阐释了司法独立的实现有赖于法官职业化的实现,进而概括了法官职业化的内容:法官的技能、法官的职业伦理,法官的自主性与自治性,法官的任职资格等及其与司法独立的关系,并从制度建构的角度对中国的法官职业化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8.
公丕祥 《法律科学》2010,28(3):40-55
在当代中国,坚持自主型司法改革道路,是中国司法国情状况的必然要求,体现了鲜明的自主品格与中国特色。自主型司法改革是社会主体从本国国情条件出发对司法改革方案、进程、目标和路径的自主选择,体现了司法改革的“中国中心主义”。坚持自主型司法改革,实际上就是坚持司法改革的中国经验,坚持司法改革的中国道路,坚持司法改革的中国模式。只有正确认识固有的司法国情条件,才能科学选择司法改革的中国道路。  相似文献   

19.
社会抚养费制度作为计划生育政策推行和保障的一项重要措施,其法律性质为何依然争议不断。通过分析近年来有关社会抚养费的司法判决可以发现,实践中仍然有不少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将征收社会抚养费作为一种行政处罚对待。从社会抚养费的规范依据和理论基础来看,将社会抚养费当成一种行政处罚均难以成立。社会抚养费应当属于超生对社会所造成负担的一种经济补偿。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对象、标准、程序和对权利限制的制度都有待重新评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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