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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刑事和解与刑法理论相契合,与法治环境相融合,与多元化的利益需求和和谐社会的构建相吻合,并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以及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存在功能上的互补。据此,刑事和解制度具有普遍正当性。死刑案件中的刑事和解与"以钱买命"存在的本质区别决定了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刑事和解与司法腐败没有必然联系。刑事和解是限制死刑适用的有效途径。"重罪不和解"的观念存在正当性缺失。据此,死刑案件中的刑事和解具有特殊正当性。在刑事和解制度被法律明文规定之前,死刑案件中的刑事和解应被视为限制死刑适用的酌定量刑情节。  相似文献   

2.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国家对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受到严重损失但没有得到充分补偿的被害人及其亲属,通过法律程序给予一定物质补偿的制度。自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伴随被害人保护运动的兴起,国家应当对犯罪被害人进行补偿已经是世界各国的潮流和发展趋势,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这种法律制度。本文从理论依据和现实需要两方面出发论证在我国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3.
刑事和解平衡了被害人、加害人与国家刑罚权的关系,有利于报应公正和犯罪预防和实现,具有正当性。对犯罪人的惩罚应当参考对被害人的实际损害,应当强调刑事和解对犯罪行为人的人格改造以及对被害人的精神康复,刑事和解应当具有公平性。通过建立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保障刑事和解的平等性。  相似文献   

4.
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当刑事被害人不能从罪犯那里获得实际赔偿时 ,就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对刑事被害人加以补偿 ,国家补偿便是其中的途径之一。文章探讨了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根据、世界趋势、价值评价等问题 ,借鉴国外经验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提出了建立我国刑事被害人制度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5.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根据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根据,不仅是该制度正当性的说明,也是该制度具体内容建构的依据.目前较为通行的国家责任说、社会保险说等理论存在缺陷.经过历史的考证和制度的分析,应将刑事诉讼中人权的均衡保障理念、恢复性正义理论和公共援助论作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根据.  相似文献   

6.
张峰  孙科浓 《法学》2012,(8):152-160
在国家——被告人二元化刑罚观下,被害人的利益主张和诉求隐退在国家背后,渐渐被"遗忘",实证考查发现,刑事被害人财产权益保护现状堪忧。要切实保护被害人的财产权益,必须转换视角,确立被害人——被告人——国家三元结构。事实上,被害人财产权益保护问题涉及国家、司法机关、犯罪人及其亲属、被害人及其亲属等多方主体关系,被害人利益的保护是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目的。因此,努力的方向是完善追缴退赔制度,谨慎推行刑事和解制度,建立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7.
构建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之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孙谦 《法学研究》2007,29(2):53-62
恢复社会正义理论、权利的公力救济理论、利益权衡理论与效益价值理论等是构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之基础。在我国,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刑事立法应当在遵循取得公理和公平待遇,以犯罪人赔偿为主、以国家补偿为辅,国家补偿的有条件性,国家补偿程序的公正性,补偿的力度与损害的程度相适应等原则的前提下,就接受补偿的主体范围、补偿的对象和限度、补偿的决定机关、补偿程序等问题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8.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立法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司法价值取向调整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立法的影响 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不仅仅是一个立法完善和机制健全的问题,在何种程度上重视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障,最终取决于法律对利益冲突所作出的不同选择,这是一个价值取向问题.  相似文献   

9.
被害人过错的界定,需要把握被害人行为的不正当性、被害人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关联性以及犯罪行为的针对性.据此展开,判断被害人行为是否构成被害人过错,被害人行为违反某种善良的社会规范是规范条件;被害人主体适格性是主体条件;利益关联性是事实条件;时间关联性是紧密性条件;犯罪行为的针对性是对象条件.国外有关被害人过错的立法例对我国有借鉴意义,被害人过错影响量刑有其刑事法学、文化传统以及自然法哲学方面的正当性与合理性.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被害人过错这一酌定量刑情节需要法定化.  相似文献   

10.
冯智锋  高峰 《法制与社会》2012,(24):258+264
以救济的根据和性质为标准,对刑事被害人的救济可以划分为“刑事被害人救助”和“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两种模式.只有在“国家依法补偿刑事被害人”已经成为社会主流需求的时候,对国家课以补偿刑事被害人的法律义务才具有合理性、可行性.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先实行“国家救助”、后实行“国家补偿”,应当成为逐步建构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的理智选择.因此,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应当遵循救助先行,补偿从缓的原则,即先建立全国统一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经过几年过渡期限,再推行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本文对此略作探析.  相似文献   

11.
2007年是中国犯罪学研究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进一步繁荣和发展的一年。本年度犯罪学研究有三大热点:即犯罪学与刑事法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总体来看,在2007年,中国犯罪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和现实主义倾向越来越明显。  相似文献   

12.
"赔偿从轻"是普遍的司法实践,但其因仅仅关注经济赔偿、脱离刑事和解的大框架而被诟病为"花钱买刑"。以恢复性司法为视角,赔偿与量刑的关系需要重构。赔偿从轻原则应当尽量创造犯罪人与被害人面对面接触的机会、应当以犯罪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为前提、应当以修复犯罪人、被害人与社区之间破损的关系为内涵,司法机关同时应关注对被害人心理健康的修复。  相似文献   

13.
Historically, victims once had an active participatory role in the criminal justice process and were responsible for not only initiating but also for prosecuting offenders. In common law countries, victims were gradually sidelined and by the 20th century, their role was reduced to that of a witness to a crime against the state. The exclusion of victims from the criminal justice process is a major source of dissatisfaction for victims as many of them want to participate in the criminal justice process. This has fuelled initiatives with restorative justice that claim to more fully include victims than conventional criminal justice. This paper examines three different approaches found in the literature on how to let victims participate. One view is that victims should leave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and that criminal justice should be replaced by alternative, restorative justice schemes in which victims are granted full recognition and respect for their dignity. A second approach is to integrate restorative practices such as victim-offender mediation in the criminal justice process. The third approach is to integrate victim participation and respect (so-called restorative values) in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These three approaches are discussed and compared with one another. The paper closes with recommendations for criminal law reform.  相似文献   

14.
关于刑法意义上的公务,要分别从内涵与外延上予以把握。根据公务的统治性、管理性、服务性特征,可以从内涵上将公务划分为"政府公务"与"社会公务",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公务仅指政府公务而不包括社会公务。关于公务的外延,则须根据公权力特征和公共性特点来分析,基于"反面说"理论的要求和公务执行依据的内容,刑法中的公务仅限于国家公务而不包括集体公务。  相似文献   

15.
于敏 《中国法学》2007,26(5):107-120
强制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及时、妥当地救济受害人,抑制交通事故,保障机动车事业正常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关于海峡两岸的强制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我国现行法律亟待完善,台湾地区则走在世界的前列。为与国际接轨,统合两岸措施,将能极大地促进法治国家建设,利国利民。  相似文献   

16.
刑事技术、刑事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作为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和阶段的产物,因其自身技术手段应用的结果被理论与实践模糊与混用而衍生弊害,影响了"侦查的科学化"、制约了"审判的科学化",甚至阻碍了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深化。对其模糊而混用的成因与流变进行追溯、考察发现,对它们在技术涉及的范围、可靠程度及其结果的功能上的差距,应当予以区分。在深化司法鉴定制度改革过程中,除应对刑事技术、刑事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在理论上作出初步界分外,还需要建立司法鉴定技术准入制度及淘汰制度、刑事技术鉴定向司法鉴定的转化机制以与之调适。  相似文献   

17.
被害性与被害预防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被害预防是犯罪预防的重要一环,被害预防应该从被害性分析着手。被害性即指人身上所存在的足以导致犯罪侵害的一切特性,它与犯罪心理紧密相关。从犯罪人犯罪前的心理状态分析,犯罪人选择作案对象有一定规律,这种规律决定了被害性。被害人就其有无过错可分为两类,不同的类型具有不同的被害性,被害预防应从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进行。  相似文献   

18.
以犯罪人为中心的刑事政策使被害人权利遭到严重忽视,尤其在经济上难以获得充分赔偿,易于导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建立刑事被害人社会补偿制度,将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纳入社会保障法体系范畴已被世界多国选择.我国应引入社会补偿制度,重新审视国家与社会、救助与补偿之间内涵与区别,明晰刑事被害人社会补偿制度的性质,构建补偿对象清晰...  相似文献   

19.
赵恒 《北方法学》2020,(2):92-107
最高立法机关将缺席审判程序引入《刑事诉讼法》,既应遵守国际共识,又须彰显中国特色。改革者宜遵循"凸显权利属性、淡化义务属性"的思路,尊重被追诉人明示或者暗示放弃出庭受审权利的意愿,进而采取二元化的方案。其一,针对简单轻微犯罪案件,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为契机,允许被追诉人以签署具结书的形式放弃审判在场权,实现书面审理与缺席审判的"合二为一"。其二,针对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慎重地权衡国家公共利益与被追诉人利益的关系,采取"四步走"的规划,最大限度地实现制度反腐的法治化。同时,完善缺席审判程序立法规则还要明确"五个区别",涉及弃权自愿性审查、被追诉人诉讼权利、审理活动、司法救济途径、被害人权益等方面。  相似文献   

20.
认真对待刑事推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劳东燕 《法学研究》2007,29(2):21-37
对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中44个推定的实证分析表明,刑事推定在放松控方证明要求的同时又将存疑风险转移到被告人身上,背离了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直接危及无罪推定原则所保护的价值与利益。对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不应作纯程序的解读,有必要将其与实体意义上的惩罚权相联系。对刑事推定的规制,本质上属于对国家刑罚权的限制,只有在满足相应的实体与程序条件时,才允许适用有利于控方的刑事推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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