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黎玉 《中国司法》2011,(10):53-57
诚信是对律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生命线。加强律师诚信建设,必须依靠健全的规章制度规范律师执业活动中的信用行为,把加强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与完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全社会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管、监督、保障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全方位地加强律师诚信制度建设,用制度来保证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受损。  相似文献   

2.
《中国司法》2005,(3):1-1
为期一年的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已基本结束。以“三项教育”和“三个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主要是指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采取措施着力规范律师和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规范律师的个人执业行为,集中查处违法违纪律师和“散、乱、差”的律师事务所,努力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是司法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新形势下…  相似文献   

3.
《天津律师》2004,(3):53-54
我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集中教育整顿第一阶段活动中.认真学习司法部和市司法局的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法规和规章.结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展开律师执业讨论.发现存在的问题,使律师对此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了更深刻地认识,真正将此次活动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4.
《天津律师》2005,(1):12-13
我市律师行业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来,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积极行动.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水平。2004年10月20日.在司法部、全国律协举办的“全国律师执业规范知识竞赛”中.万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楠、汪力、津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莹和天允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辉组成的天津律师代表队荣获冠军。  相似文献   

5.
刘军 《中国律师》2004,(11):16-17
教育整顿的目的是提升律师行业的诚信水平,树立“执业为民”的崇高理念,北京市律师协会在9月下旬开展的一系列宣传活动,为在全国开展的教育整顿增加了丰富的内容。9月24日—27日,为了迎接全国第一个律师宣传日,北京600余家律师事务所的2400名律师为广大市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200余名新律师在这一有纪念意义的日子里庄严立下自己的誓言;17支律师事务所代表队的50名选手在“北京律师执业规范知识竞赛”中大显身手;11名女律师来到30公里之外的北京市女子监狱为在那里服刑的姐妹们送上一份特殊的礼物。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整顿,律师的精神面貌有了很大变化,“首都律师”的风采让人们眼前一亮。  相似文献   

6.
诚信是对律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生命线。建立律师诚信制度,必须依靠健全的规章制度规范律师信用行为,用制度来保证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受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要根据本地区、本所律师失信行为的多发环节和部位,有针对性地加强诚信制度包括业务制度和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诚  相似文献   

7.
《中国律师》2004,(10):6-14
2004年6月4日下午,由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北京律师执业观座谈会”在十月大厦召开。来自全市律师事务所的30余位律师代表汇聚一堂,各抒己见,回顾我国律师制度恢复25年来的发展路程,归纳和总结北京律师业发展的经验教训,结合自己执业的亲身体验和对律师所管理的实践经验,阐述各自对律师执业观的看法和认识。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刘桂明应邀参加座谈会。这次会议是在全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背景下召开的。5月中旬,北京市律师协会在全市律师中开展了“树立正确执业观大讨论”的活动,旨在通过对树立律师正确执业观的思考和研讨,使全市律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律师的社会责任,树立崇高的职业使命意识。北京市律师协会将本次座谈会作为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学习动员阶段的总结,以期引起全市律师对律师行业发展的深层次探索。  相似文献   

8.
华鹏 《中国律师》2004,(10):5-5
本刊讯(记者华鹏)2004年9月10日,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转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依法查处极少数律师违纪违法行为,是纯洁律师队伍,保障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要严格执法,加大查处案件工作的力度,对于涉嫌行贿法官并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属实的律师,要一律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在教育整顿期间顶风违纪并查证属实的要从重处理;经他人检举揭发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从严处理;对管理混乱的律师事务所该停业的要停业,该吊销执业证的要吊销执业证。今年4月以来,司法部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分阶段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相似文献   

9.
为了加强律师公证行业的诚信建设,树立律师公证员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海南省司法厅2002年8月以来开展的争创诚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诚信律师、公证员活动,进入评选阶段后,经过自我申报、逐级审查推荐、司法厅组织考核、征求公检法和服务对象意见,主要由社会有关人士组成的评委会公开评选,又在海南日报进行为期20天的公示,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结果有12家律师事务所,5家公证处,41名执业律师,8名执业公证员被评为诚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诚信律师、公证员。名单如下:一、诚信律师事务所1、海南大华园律师事务所2、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3、海南外…  相似文献   

10.
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在律师党建工作中如何体现、如何贯彻、如何落实,这是新形势下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紧迫的课题。一年来,律师党建工作在集中教育整顿中得到了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加强反过来促进并保证了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在集中教育整顿中得到了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11.
信息广角     
江苏省司法厅全面加强全省律师诚信体系建设针对当前全省律师队伍现状,省司法厅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加强律师诚信体系建设:(一)完善律师执业公示制度。做到五个上墙,即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内容、收费标准、投诉电话号码、行风监督员名单及执业律师姓名、执业证号要贴在律师事务所显著位置。(二)完善律师诚信状况披露制度。制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综合评价机制,建立诚信评审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诚信信息。(三)完善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制度。凡律师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的,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填写《收案登记表》或《…  相似文献   

12.
编者按:由北京张涌涛律师事务所、上海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唐人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组建的“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于1998年6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问: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是由哪些律师或哪些律师事务所发起的?发起人的大低价况?答:国法律师集团事务所不是由律师个人发起的,而是由北京张涌涛律师事务所、上海万国律师事务所和深圳唐人律师事务所三个律师事务所经过近一年时间的酝酿、讨论,发起组建的。北京张涌涛律师事务所是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执业机构,以金融业务为其专长;上海万国律师事务所是合作制律师执业机构,以证券业…  相似文献   

13.
做律师工作17年,经历了多次的整顿活动。但今年在律师队伍中进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必要性显然重于以往任何一次。这不仅是因为这次活动的背景更因为这是律师走向市场,律师事务所市场化以后,中央领导同志最为关注的一次教育整顿活动。按照州局及所里的学习安排,本人极积参加了所里组织的集中学习,结合自学完成了要求学习的全部内容。现在,根据上级要求谈谈学习体会及感受,并与大家进行交流。过去,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现在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已不再具有行政色彩。虽然,也有不少带着公务员身份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但客观地说,他们并不…  相似文献   

14.
孙雪莲 《中国律师》2006,(10):91-92
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是律师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尽管经过了连续两年的集中教育整顿和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其间律师党员队伍还进行了半年的保先教育,有力地整肃了律师队伍行风行纪,但要有效遏制律师违法违纪现象,减少针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投诉,把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操守的律师队伍引入21世纪的法律服务市场,还需要付出艰苦的  相似文献   

15.
全国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已经开展近四个月的时间。几个月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广大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教育整顿活动正朝着既定的目标推进。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二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精心组织;三是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四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从总体上看,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展顺利,发展健康,一些地方已初见成效,出现了新的气象。应该说效果明显,开局良好。当然…  相似文献   

16.
一、关于“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法》中不再规定律师的执业组织形式。律师的执业组织形式应由律师自己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形式可由其他法律调整,如公司制的事务所,应由公司法调整,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应由合伙法调整。《律师法》可以在执业资格一章中规定开业资格,真正把住执业和开业的“入门”关,将执业组织形式交给律协去管理和指导,以执业责任为核心,而不是以执业组织为核心,搞好律师的行业管理。二、关于“律师执业条件”考虑这一章增加开业条件的内容,成为“律师执业条件和开业条件”。将律师执业条件和在不同形式的执业组织即…  相似文献   

17.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已于2007年10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律师法》充实了律师执业许可和执业行为规范的内容,强化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的监督管理措施,调整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监管职能的层级配置,完善了律师协会的管理职责,加强了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  相似文献   

18.
《中国律师》2002,(8):7-7
北京市律师协会于2002年5月27日在国家图书馆音乐厅召开全市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工作会议。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庆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布置了关于贯彻执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工作,代表律师协会与各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承诺书》;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骆鹏向北京市各律师事务所表示将提供热情、周到的保险服务,并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颁发了律师执业保险证书和铜牌;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兼全国律协秘书长贾午光、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杨艺文对开展律师执业保险活动表示肯定和支持,要求全市律师乘执业保险的东风,努力提高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  相似文献   

19.
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律师业务的迅速发展与行业队伍的急剧扩大,也带来了律师的责任风险。以保险方式转嫁律师职业责任风险,就形成了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在我国,探讨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开办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必要性  当事人因受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其过错而致经济损失时,有权要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赔偿损失。这在经济比较发达、法制比较完善、律师行业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是屡见不鲜的。这种赔偿数字有时十分巨大,甚至危及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尽管各律师事务所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提高律师的素质和执业质量,但律师执业失…  相似文献   

20.
为了落实司法部开展的“律师管理基础年活动”,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增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使当事人满意,宜昌市司法局今年在全市律师事务所推行律师法律服务情况反馈制度。制度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案件时,必须向委托人发放《律师法律服务情况反馈表》(以下简称《反馈表》)。《反馈表》详细列举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律师执业应当禁止的行为,供当事人监督,要求当事人在《反馈表)上对律师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后寄送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并在律师事务所留存的《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