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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份“故意伤害致死案”的卷宗,两份按满鲜红手印的“民众联名请愿书”。到底是故意伤害致死,还是正当防卫?、这看似平淡无奇的案件,如若处理不当。可能会放纵一个罪犯,更有可能给群众造成这样的误解,合法保护自身的权益也会犯罪。发生在黑山县无梁殿镇:大民村的一起刑事案件,让人们对“正当防卫”这个法律上的字眼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相似文献   

2.
故意杀人犯罪伴随行为,是指犯罪人在故意杀人犯罪过程中针对被害人实施的,除故意杀人行为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具体来讲,这个概念包含三层含义:  相似文献   

3.
石玉 《政府法制》2010,(11):12-13
近日,河南省尉氏县(开封下辖县)警方涉嫌将该县锦被岗村村民刘卫中“顶包”成杀人疑犯一事,引发关注。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关于杀人罪的规定是概念法学的产物,也是类型化不足的典范,其主要的表现形式在于其过于简单的罪状而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包括罪状与刑罚不匹配以及立法模式零乱等。由于这些缺陷的存在而造成的量刑基准混乱的现实,严重损害了罪刑法定原则,从而导致实践中出现大量同罪不同罚的现象。杀人行为类型化既有其理论上的根据又有实践上的依据,类型化就是区别化,是概念式思维的补充。杀人行为类型化的意义在于它能使量刑的基准细化,弥补行为评价的不足以及有效消减死刑适用条款等。杀人行为类型化的哲学依据是相对意志自由;类型化的标尺是犯罪效应。杀人行为类型化的思路是首先将杀人行为区分为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两种;故意杀人行为又根据责任阶梯分为:普通故意杀人、加重故意杀人及减轻故意杀人;减轻的故意杀人又依据行为类型分为:挑衅杀人、应请求杀人、帮助自杀、教唆或者逼迫他人自杀等。本文还讨论了各种杀人行为的认定规则。  相似文献   

5.
江梅 《法律与生活》2012,(21):33-35
20年前,因为一点儿小事,解伟民一怒之下致人死亡。从此,他踏上了逃亡之路,浪迹四方……20年后,在警方不懈的追捕下,他落入法网,应验了那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千古名言。  相似文献   

6.
2004年8月25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湘衡检刑起字(2004)第58号起诉书。起诉书指控:  相似文献   

7.
“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对“见死不救”行为的处罚涉及刑法学中的不作为犯理论。从我国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出发 ,可以说 ,在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面临迫切的现实的危险 ,被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存在具体的依赖关系 ,行为人具有消除上述现实危险的义务而不履行其义务 ,结果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的时候 ,行为人的不履行义务的不作为和作为之间具有等价性 ,“见死不救”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  相似文献   

8.
常铮 《法律与生活》2010,(11):19-20
公民的生命权是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但在生活中,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杀人行为,还有“自杀”,甚至“相约自杀”的行为。  相似文献   

9.
张伟 《江淮法治》2014,(2):27-27
正女童摔婴事件一出,很多专家在网上呼吁降低《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笔者认为这种以暴制暴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  相似文献   

10.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在司法实践中界限模糊,为正确加以区分,本文通过分析两者容易混淆的几种状态及形成原因,总结出客观行为分析法、动机诱发源分析法、认识因素分析法,并结合几种加害行为加以具体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1.
在被绑架人将自己与他人调换以后,从而因绑架人的杀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这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本文将从犯罪构成的角度分析,将几种讨论的观点做统一分析,得出相对正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12.
丛未 《政府法制》2008,(5):40-40
北京一名成绩优异的高三女生玲玲因疑自己报不了名而选择了服毒自杀.由于抢救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法制晚报》1月7日)  相似文献   

13.
黄应生 《中国审判》2009,(10):76-78
本案被告人李官容故意杀人犯罪形态的认定的确值得探讨,似乎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难以完全驳倒对方,可以箅是一个难案、疑案。本案难点和疑点主要体现如下:  相似文献   

14.
根据目前学界上关于犯罪的价值问题观点不一,本文认同于志刚教授的观点,不支持犯罪有益论,并且针对其中的犯罪促进了生产力这一个命题有点自己的看法,采取结合现在学到的犯罪行为的种类进行分析,在各个种类的犯罪中都分析出了犯罪促进了生产力的悖论。最后总结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由小偷促进了锁完善的观点具有片面性;犯罪浪费了大量资源;善与恶的斗争的功能而不是单纯的犯罪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相似文献   

15.
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是我国犯罪理论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行为人的罪过形态在量刑上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传统犯罪理论中,故意与过失是截然不同的心理态度。刑法对泄漏军事秘密罪的立法规定,没有区分故意与过失在量刑上的不同,具有有一定的合理性,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需要重新审视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的区别。  相似文献   

16.
故意杀人罪是死刑适用最为集中的一个罪名,侵犯的是刑法保护的最重要的法益。规范认定该罪的"情节较轻"有助于限制死刑的适用。我国刑法未规定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具体标准。因为在一般情形下法定刑的幅度往往与量刑情节无关,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什么情形属于"情节较轻"的标准也比较模糊,导致了量刑畸重畸轻的情况。"情节较轻"认定的标准是:行为人必须具有法定减轻的情节;行为人实施杀人的手段不是特别残忍;行为人是基于可宽恕的动机实施杀人行为;从行为人的认罪以及悔罪态度上分析可以得出再犯可能性较小;从法律效果的角度考量,从轻处罚可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7.
贪污贿赂类自洗钱犯罪认定,以贪污贿赂犯罪事实成立且本犯占有、支配贪污贿赂所得及其收益为前提。洗钱行为本质特征是掩饰、隐瞒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掩饰、隐瞒不是洗钱行为方式。应厘清刑法第191条规定的5种洗钱行为,贪污贿赂犯罪本犯采用转账等方式使用犯罪所得及收益进行小额日常消费,形式上符合洗钱罪规定,但无处罚必要性。洗钱罪是故意犯罪,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不是洗钱犯罪目的,贪污犯罪本犯认识到其行为能够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即具有自洗钱犯罪故意,行为人动机、目的不影响主观故意认定。  相似文献   

18.
罗槐茂 《犯罪研究》2000,(6):42-44,12
官官相害案,顾名思义,是指发生在官场上的血案,其作案者、被害人都是特定主体——大大小小的“官”。当前,此类案件呈上升趋势。对此,江泽民同志2000年1月在中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指出:“近年来,在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谋官害命或报复杀人案已有10余起。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例,难道还不需要引起各级党委和领导同志的高度警觉吗?”在刀光剑影下,此类案件的主角到底是哪些人?为什么他敢这么做?这类案件频发的社会原因是什么?我们应采取哪些  相似文献   

19.
所谓“手机短信犯罪”,是指通过手机短信这一载体,从事诈骗、售假、贩黄、造谣等活动的违法行为。2004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37.1%的参加调查者收到过谣言,69.8%的人收到过无聊信息,39.9%的人收到过骚扰信息,33.4%的人收到过黄色短信,45.7%的人收到过其他不良信息。以广州市受理的有害短信息报警为例,“六合彩”类的短信息占报警总数的55%,虚假中奖类短信息占总数的35%,短信息干扰他人生活的占6%,办假证类占2.6%,其他性质的约占1.4%。  相似文献   

20.
20年前,因同事携公款潜逃,他的命运随之逆转,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被无端怀疑为谋财害命的元凶,遭关押28天。九年后,当“亡者”重现人间后,他仍背负着“故意杀人”的嫌疑被取保候审11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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