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 毫秒
1.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要件对区别合同诈骗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间接故意能否成为合同诈骗罪的故意形式、如何理解非法占有目的的含义、非法占有目的在实践中的认定,以及合同诈骗罪的所谓“事后故意”问题,应当根据刑法理论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2.
"非法占有目的"是刑法分则中二十五个罪名的主观要素,但只是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上述三种犯罪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司法实践中,上述三个罪名的"非法占有目的"要进行特别证明.因此,研究"非法占有目的"司法推定的法律根据就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司法推定的法律根据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总结,以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3.
"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合同诈骗罪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在无直接证据证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时,为了实现刑法的社会保障功能,需要依据确定无误的基础事实,根据刑事逻辑推理原理对犯罪目的进行主观推定。同时,为了使主观推定的结论从盖然性走向必然性,推定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反驳权,并确立主观推定公开原则。  相似文献   

4.
合同诈骗罪的立法价值取向及其误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诈骗罪,由于立法将其归类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而成为刑法理论界的研究热点,也使司法界陷入对此罪进行认定和量刑的困惑之中。目前,在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数额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等等方面,无论是刑法理论研究还是司法认定在认识上都陷入种种误区。实质上,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个特殊类型,既然诈骗罪的本质是侵犯财产所有权,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本质也是侵犯财产所有权。因此,将其重新归于第六章——侵犯财产罪,才是科学的立法价值观的体现。  相似文献   

5.
"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一种主观的超过要素,认定时通常采用司法推定的方式,但是由于规范本身的混乱、矛盾,我国现有司法推定模式在实践中面临诸多困境。要完善"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推定模式,就应当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合理择取,保证基础事实的客观性、确定性与可靠性;第二,改变以"结果型"为主的推定模式,采用以"行为型"为主的推定模式,注重主客观相统一;第三,加强、完善司法推定程序方面的制度设计,保障司法推定的规范化开展。  相似文献   

6.
非法占有目的是刑法在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中予以明文规定的构成要素,由此,该主观要素成为需要予以明确证明的主观违法要素。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沿袭以往对非法占有目的证明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进行了列举式的说明。就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而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是构成犯罪的两个相互并列且缺一不可的必要要件。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明实际上是一种事实推定,应当避免落入客观归责的窠臼,允许提出反证。  相似文献   

7.
合同诈骗罪是刑法中确定的一个新罪名,也是实践中常见并难以认定的罪名。正确理解合同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为目的”是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关键。  相似文献   

8.
随着金融领域的高速发展,金融犯罪活动也日趋严重.但是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对金融诈骗罪的概念和基本构成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从而导致个案的判定过程中的争议和困惑.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明确的认识,进而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和减少其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相似文献   

9.
随着金融领域的高速发展,金融犯罪活动也日趋严重。但是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对金融诈骗罪的概念和基本构成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从而导致个案的判定过程中的争议和困惑。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明确的认识,进而采取相关措施避免和减少其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相似文献   

10.
盗窃罪的主观方面除了犯罪故意之外,还应包括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占有目的作为盗窃罪超过的主观要件,不仅有着与其他财产犯罪相区分的机能,而且有着区分罪与非罪的功能,其基本含义是意图以所有者的地位永久性地支配、利用他人的财物。对非法占有目的的具体认定应采用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的推定方式确定,除此之外,还应借助与其关系密切的"使用盗窃"、"毁坏目的"的区别中辨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相似文献   

11.
“非法占有为目的”是行为人构成金融诈骗罪的必备要件。对于刑法有明确规定“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金融诈骗罪,司法机关负有举证之责,而对于其他6种罪名则无需举证,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禁止性行为,即认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  相似文献   

12.
童伟华 《新东方》2015,(2):65-70
集资诈骗罪在适用中存在严重的客观化归罪和重刑化、人治化倾向,从社会经济政策、定罪的模糊性以及刑罚的公正和功利来看,废除集资诈骗罪这一罪名及其死刑是明智的选择。集资诈骗的本来属性应是诈骗而不是非法集资,将集资诈骗行为适用普通诈骗罪易于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有利于实现罪刑均衡,也有利于规制集资诈骗行为。  相似文献   

13.
集资诈骗罪主观构成条件必须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相关司法解释中推定依据存在不足。吴英的行为不属于"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或"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情形,不能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司法实践中,推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把是否存在逃避返还资金的行为作为推定的前置条件,还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资金用途、集资方法。  相似文献   

14.
合同诈骗活动,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鉴于此刑法对该罪作了专门规定。为了更准确地理解刑法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更加正确地适用法律、有必要对合同诈骗罪作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5.
16.
集资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是使用诈骗方法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方法应达到足以使一般人产生错觉的程度,对募集行为或企业远景进行夸张性描述,没有超过公众的容忍度,一般不宜认定为诈骗行为。单纯由于投资失误或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严重的资不抵债,致使大量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也不宜认定为占有集资款的故意。  相似文献   

17.
在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犯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其犯罪构成主观要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于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就合同诈骗与金融诈骗犯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标准及其适用中存在的几个难点问题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8.
目前,无论从理论还是司法实践来看,对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依然存在众多疑难之处.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界定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调整,以实现一定经济利益为目的,能够直接体现和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双务合同.对合同诈骗罪"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理解,必须符合刑法所限定的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基本特征;对"单位"的认定应正确把握刑法的立法原意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该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不应成为其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19.
文章通过对合同诈骗罪等三种合同违法行为的分析,特别是对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民事欺诈行为的比较,有助于在合同法理论与实践中更全面准确地把握这三种性质截然不同的违法行为,为依法处理合同民事经济纠纷、制裁合同行政违法行为与打击利用合同进行刑事犯罪活动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20.
赵相昌 《前沿》2003,(5):82-85
本文主要探讨了合同诈骗罪的概念、构成要件 ,以及如何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和一般经济纠纷之间的界限 ,目的在于为正确认定合同诈骗罪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