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划定是整个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得以顺利开展的首要环节和关键之点。我国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规定应以概括式、正面列举式、排除列举式相结合,兼取实质标准和形式标准,赋予当事人选择权。应该明确规定简易程序适用的法院,重新界定实质标准,完善适用范围,赋予当事人异议权,增加法定排除范围。  相似文献   

2.
立法与司法解释对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界定过于原则,应予以扩大并列举细化;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加大监控力度,以防止审判人员变相地超审限办案;简易程序有必要进一步予以简化;应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尽量多适用法院调解这一替代性纠纷解决措施;在简易程序中有必要赋予当事人更多的民事程序选择权.  相似文献   

3.
刑事简易程序是以被告人部分权利的牺牲为代价的,这就决定了简易程序就像一把双刃剑,在保障了被告人一部分权利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损害了其另一部分的权利。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保护存在诸多问题,结合相关国际条约及其他国家的立法规定,应从明确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赋予被告人程序选择权,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建立公诉人出庭制度等方面加强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告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4.
民事简易程序中的程序选择权之赋予是彰显程序主体性地位的重要方式。民事简易程序中当事人程序选择权有助于促进诉讼效率和寻求发现真实与程序利益保障之间的平衡点。我国民事简易程序中应建立一种科学的、选择和限制并立的当事人程序选择权。  相似文献   

5.
民事执行和解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执行和解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执行权利人和执行义务人为顾及各种实际情况之需要,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条件、方法、范围等内容达成的协议。根据不同的标准对执行和解可作不同的划分,各国或地区民事执行法对其适用范围的规定也各不相同。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在性质上具有私法行为的性质,同时兼具诉讼行为的性质;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执行和解效力、救济程序等规定得不甚明了,给司法实践造成了诸多不便,因此,明确民事执行和解的适用范围、效力和救济程序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6.
刑事审判设置简易程序,是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益的有效途径。我国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增设,是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是当代审判价值的必然昭示。 一、适用范围之限定 刑事简易程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独立审判程序,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  相似文献   

7.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在第一百六十二条创设了小额诉讼程序,从而使其成为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并列的三大民事诉讼程序之一。它言简意赅地概括了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和审级制度,而过于原则性的规定使其具体操作性不强,因此需要在日后制定司法解释时予以补足。  相似文献   

8.
效益与公正是刑事简易程序的两大价值目标 ,两者有一致性 ,也有冲突性。协调效益与公正的关系 ,应从刑事简易程序的设置初衷和本质入手 ,寻找两者的最佳平衡点 --效益优先 ,兼顾公正。为完善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效益、公正机制 ,应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并设置多样化的简易程序 ,同时在立法中规定最低公正标准 ,使刑事简易程序最低公正价值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9.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为上海唯一一家试点法院立足高效便民理念,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繁简分流作用,在行政审判实践中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遇到不少问题,如启动程序复杂、适用标准不具有可操作性、程序转换不明确等。通过分析,当事人对简易程序公正性的怀疑是目前简易程序试点中遇到问题的根本原因。建议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立法在适用范围上对案件类型的列举进一步细化,并设定兜底条款;程序启动上规定法院有决定权;庭审规则设定更加细致、规范。  相似文献   

10.
目前我国的《行政处罚法》在立法方面存在着对行政处罚设定权的规定不加限制,未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列入听证的范围,简易程序的举证责任规定欠缺,以及行政处罚时效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途径就是要对行政处罚设定权加以限制,扩大听证的适用范围,完善简易程序中的举证责任的认定以及完善行政处罚时效的条件,增加时效的种类,规定确定的追诉时效起算方法。  相似文献   

11.
作为民事诉讼的事后纠错程序,再审程序的人性化对于尊重当事人追求公正的需求,维护国家司法权威具有特殊的意义。但我国民事再审程序人性化的缺失,不仅妨碍了再审价值的实现,而且极易导致司法权威的失落。因而重视并构建人性化的再审程序是司法文明建设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成为受理民事再审申请案件的主要管辖法院,民事申请再审作为独立诉讼程序正面临着重重困境。能动司法理念的提出,为解决民事再审工作困难指明了出路。中国语境下"能动司法"与美国"司法能动"有本质的区别,对"能动司法"的适度限制是"能动司法"意涵中的应有之义,通过能动司法制度建设,具体包括服务性、主动性、高效性的制度建设,解决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中案多人少、涉诉信访压力大、各地裁定再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相似文献   

13.
将契约制度引入民事诉讼是民事诉讼私法精神的回归,是转型后民事诉讼制度再构建过程中必须植入的一种"基本元素"。民事诉讼的契约化与市场经济的契约自由和私权自治理念相契合,在市场经济社会的条件下,当事人主导的诉讼模式将成为必然的选择。民事诉讼契约制度不仅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辩论原则和当事人平等原则的应有之义,具有深刻的伦理基础,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主体性,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且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建立司法权威性,同时,亦有利于和谐法秩序的构建。其对于民事诉讼法的发展而言预示了一种必然的趋势。  相似文献   

14.
民事执行是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检察监督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规范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与方式,完善程序设计,建立检法协同工作保障机制,积极构建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使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发挥其应有效用。  相似文献   

15.
社会信用评价是社会主义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必要对社会信用评价的目的、针对对象、具体程序、使用范围、救济措施进行认真研究。现阶段,于陌生人背景下的民商事交往以及行政机关的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在内的行政管理呈现出了信息失衡的情形,大大增加了民商事交往与行政管理的风险和成本。为此,有必要通过建立社会信用评价体系的方式延长博弈链,变陌生人社会为“熟人”社会,从而有效降低民商事交往和行政管理中不必要的风险与成本。社会信用评价的对象、程序、使用范围、救济措施等应当以此制度目标为出发点。  相似文献   

16.
试论民事执行听证在我国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的民事执行程序在公开性和透明度方面还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因此设立一种适用于执行程序的公开、制衡的运行机制很有必要。民事执行听证正是这样一种制度。在我国,从运行环境、制度契合、可操作性多方面来看,设立民事执行听证制度都是有可能的,但在建立该制度时,必须作好原则、主体、适用范围、证据规则和具体程序等制度要素的设计。  相似文献   

17.
新《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作出了较大的变动,对公诉人不出庭、简易程序体系不清等长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革,但仍留下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新法还扩大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改变了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和审判期限,这样的变动在实施中又会产生诸如滥用简易程序,降低诉讼效率等新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发挥新《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作用,在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证公正,必须解决残留的旧问题和新产生的问题,并对简易程序设立变通的证据规则、量刑程序和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18.
民事判决既判力理论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之一,我国在这一理论方面的研究还比较少.同时,既判力理论又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理论,对于其客观范围的界定就是一个较困难的议题,而且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又与诉讼标的理论、"争点效"、一部请求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其范围也随着诉讼标的理论、争点效、一部请求的不同认定而宽窄不一.  相似文献   

19.
在现代社会,以悬赏方式追求某种结果或者寻找遗失物品的现象非常普遍,因悬赏广告而产生的关系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它涉及悬赏广告发布人和响应人之间权利义务的确定.<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对公开悬赏允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将其作为一种与合同、不当得利、侵权行为等并列的债的发生根据进行规定,这种做法颇值我国民事立法借鉴.通过对俄联邦民事立法关于悬赏允诺的介绍,使我们在了解俄联邦民事立法规定的同时对其立法进行吸收和借鉴.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只是粗线条、浅层次、轮廓式地规定了对行政行为的审查标准,这已经很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而且与国际上的通行理论和做法很不一致,差距较大。我们应该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理论和经验,发展合理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并行的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理论,促进我国行政诉讼实践的进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