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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作为一项新的改革举措,主要是建立在检察长领导下,由主诉检察官独立承办案件,对事实、证据的认定和所作决定负责的办案工作机制,赋予主诉检察官一定的诉讼决定权,以克服工作环节多,权责不分、效率低下等问题。但是,任何权力的行使必须接受相应的监督,对主诉检察官权力的行使也是如此。为了防止主诉检察官对权力的滥用,在让主诉检察官充分行使权力的同时,必须加强对主诉检察官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四川省沪州市检察机关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称道。由于监督措施得当,近几年来所办的4000余件案件中,均未发现主诉检察官在办案…  相似文献   

2.
今年以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主诉检察官监督制约暂行规定》,以确保主诉检察官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杜绝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树立检察机关和主诉检察官良好的社会形象。该规定包括办案督查、案件回访、联系会议、延伸监督、社会公示、提醒监督、思想工作、警示教育、干部讲评、考核奖惩等十项工作制度,并据此成立了由检察长挂帅,分管副检察长、纪检组长和起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主诉检察官督查小组,负责对主诉检察官的监督制约。制度实施以来,主诉检察官的工作热情、办案质量和精神面貌均有明显提高和改善。□京口区…  相似文献   

3.
根据各地对主诉检察官试点所积累的经验,笔者认为,应赋予主诉检察官六项职权: 第一、提前介入权。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的侦查活动,这是主诉检察官行使监督权利的最重要的表现。提前介入侦查活动,便于从速从快地配合侦查部门办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缩短办案时限。同时,也有利于在庭审过程中有理、有力、有节  相似文献   

4.
一、主诉检察官制度的主要内容主诉检察官制度是主诉检察官在检察长(包括分管副检察长)和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法相对独立地办理案件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办案制度。主诉检察官制度由主诉检察官的资格和任免、考核和培训、奖励和惩戒、权力和责任、保障和监督等基本内容组成,主诉检察官的权力和责任、保障和监督是其主要内容。(一)主诉检察官的权力原有的办案方式,公诉人承办案件,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案件层层审批,环节多,效率低,责任不明,责和权不相对应。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本质是按诉讼规律来管理公诉活动,用司法手…  相似文献   

5.
1999年9月,为了响应高检院提出的检察制度改革的号召,我院经过严格的考核和评议,任命了首批主诉检察官。为确保主诉检察官能够公正执法,有效地防止司法腐败,我们在赋予主诉检察官相应的权力的同时,也特别注意了对主诉检察官的制约和监督,实行了四查、四重监督和综合考核制度,也正是因为这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存在,才有效的保障了我院主诉检察官责任制的健康发展。四查制度1.自查我院规定,主诉检察官每办理一宗案件,在案件办理终结并收到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后,本人必须填写《主诉检察官办理案件情况检查表》。该表中列明了侦查机关(含本院自侦部…  相似文献   

6.
近几年来,公诉部门的改革一直走在检察改革的前列,特别是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实施,使公诉工作日趋专业化、规范化,公诉部门办案人汇报案件工作的方式方法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现就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办案人如何汇报案件总结点滴体会,和大家共同探讨。 我们认为,对于不同的汇报对象,汇报案件的侧重点也不同。 1.主诉组。当前基层院一般由一名主诉检察官带2-3名助手组成一个办案组。其中助手也办一部分案件,但主诉检察官要在权限范围内对办案组的所有案件从事实、证  相似文献   

7.
一、侦诉一体的概念和特点 侦诉一体是指担负着代表国家和法律履行指控犯罪职能的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工作与侦查机关的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罪重证据工作的有机结合。其特点表现为: 第一,侦诉一体以主诉检察官为主体,以主诉检察官在立案时既对侦查活动予以监督、指导、调控为形式。 主诉检察官制是指以主诉检察官为主,以其他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为辅组成办案组;由主诉检察官对所承办的案件直接向检察长负责的一种办案模式,这种办案模式有一个特点:一是从案件管理体制上看,主诉检察官制改变了以往的…  相似文献   

8.
笔者认为,二者之间不应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一方面,审查起诉部门行政负责人只领导部门的日常行政工作,而不能对主诉检察官的办案进行干涉;如果其对主诉检察官已经做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要求主诉检察官进行复议,但  相似文献   

9.
《内蒙古检察》2000,(2):19-20
主诉检察官制度又称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它是指在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领导下,主诉检察官依法相对独立地办理案件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办案制度。目前,从全国试点工作反馈的信息表明,该制度的实施淡化了办案管理工作的行政色彩,明确了检察官的职责,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案件质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该制度确立了以主诉检察官为核心的业务工作运行机制,强调了个人在业务工作上的主观能动性,有助于激发检察官的个人潜力,  相似文献   

10.
近两年,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建立后,极大地调动了检察官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办案的效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质量出现一些不尽人意的问题。因此,在健全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同时,有必要对办案质量督导工作进行改革,建立办案质量督导制度,加强对办案质量的指导和监督,以确保办案质量。  相似文献   

11.
主诉检察官制度实行以来,各级检察机关都制定相应的办案责任制,主诉检察官依法办理了大量案件,对于强化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通过几年的实践看,主诉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的责任制还应进一步完善,正确处理好责、权、利三者的关系,真正发挥主诉检察官的“主诉”职能。 一、保证主诉检察官的数量和质量。稳定主诉检察官队伍 一般旗县检察院,年受理案件为80-150件,  相似文献   

12.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我国检察机关各项改革中具有实质性意义的改革。主诉检察官制度赋予主诉检察官在审查各类刑事案件及出庭支持公诉中独立处理案件事宜的权力。但在漫长的检察工作实践中,主诉检察官会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诱惑和压力,难免要出现办错案,甚至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的现象,这就无法回避放权与滥用职权的矛盾,因此对主诉检察官行使检察权的监督和制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胡侠 《中国检察官》2000,(4):14-14,13
主诉检察官办责任制改革使办案效率和质量提高,办案人的责任心增强,公诉人的庭审形象相对好转。责、权、利的相对“回归,”使一些检察官有了脱颖而出的舞台和在专业领域实现自我价值的成就感。但是主诉检察官所面临的执法环境却不容乐观。本文试对执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探讨。 一、现有相关法规的冲突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检察官对案件只有  相似文献   

14.
丁猛 《中国检察官》2011,(17):64-65
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在公诉部门实施了主诉检察官办案机制。主诉检察官办案机制的实施打破了用行政办法管理案件审查的旧模式.改变了集体讨论、集体负责的旧框框,形成了以主诉检察官为案件负责人,责、权、利相统一的新的办案工作制度.从而提高了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心,减少了办案程序,提高了办案质量。  相似文献   

15.
①加强行政领导监督。主诉检察官在检察长和部门领导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于决定不起诉案件、建议撤销案件、决定撤诉案件、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案件和人大交办案件,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再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于主诉检察官已经作出决定的案件,与公安机关或自侦部门在案件定性上有争议或分歧大的案件,办案组内部意见不一致或争议较大的案件,复杂疑难的重大案件,主管检察长和部门领导有  相似文献   

16.
根据高检院开展检察改革的统一部署,自1999年下半年起,我们在全市各级院普遍开展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我们感到,在完成对主诉检察官的选任和放权等工作,使其能够按有关规定据权办案后,必须及时建立符合诉讼规律和公诉活动特点的监督保障机制。因此,我们从2000年初起,决定建立全市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督导化管理机制,并在市院起诉处成立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督导科。所谓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督导,是指市院授权市院起诉处对全市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改革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指导、监督和保…  相似文献   

17.
王富强 《中国检察官》2001,(4):11-11,13
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是近年来检察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在起诉工作中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对于推进公诉制度的改革,进一步调动公诉人的办案积极性等,均有着不可否认的推动作用。但是亦应看到,在实践中,主诉检察官制度亦暴露出一些问题与缺陷,对上诉检察官缺乏必要的监督与制约便是其中之一。本文就通过建立对主诉检察官的评价机制以加强对其监督制约略抒管见,以就教于同行。  相似文献   

18.
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的法定代表是检察长,主诉检察官是由检察长授权、受检察长委托独立办理具体的个案,直接对检察长负责。因此,检察长对主诉检察官独立办案的领导、监督和制约尤为重要,这是保证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康发展的关键。作为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是代行检察长职责管理、领导和监督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的具体承担者。根据宪法、刑事诉讼法、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高检院关于主诉检察官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分管检察长在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中的领导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事务方面…  相似文献   

19.
自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来 ,主诉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随之带来的高效办案、职责分明等优点得到充分体现。但主诉检察官责任在运作过程中 ,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地方 ,各主诉检察官之间的办案水平、组织协调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质量等的差异性日见凸现。如何改变这种状况 ?我院的做法是 ,制定一个统一的量化考核标准 ,以正确评价主诉检察官的工作实绩 ,使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到实处。一、办案质量的量化考核主诉检察官的业务能力直接关系到办案小组的工作质量。根据上级检察院关于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细则 ,起诉科具…  相似文献   

20.
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施行激发了主诉检察官的责任意识,使案件高质量的完成有了基础。当前主诉检察官制度存在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缺乏一定的竞争机制,不利于主诉检察官制度的长远发展。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未来建构在于建立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引入竞争轮换机制,建立一定职务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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