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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有组织犯罪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世界范围内的有组织犯罪令人触目惊心。我国大陆虽然还未发现大规模的黑社会组织,但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已经出现并日趋严重。所谓有组织犯罪,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按照纪律和等级永久性地结合在一起,为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利益,采用恫吓、暴力和贿赂腐蚀的方法而实施的犯罪行为。有组织犯罪与贫穷、政治腐败有着根深蒂固的联系。只有消除贫穷与腐败,才能根除有组织犯罪  相似文献   

2.
中国犯罪学的基本内容可以分为四个方面。(一)犯罪表现研究犯罪表现研究是犯罪学的基本内容之一。它包括:(1)犯罪行为和犯罪现象简析。其中有:犯罪行为和犯罪现象的概念和本质;犯罪行为和犯罪现象的结构;犯罪行为和犯罪现象的形态;犯罪行为和犯罪现象的分类。(2)犯罪实施。包括:犯罪实施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情势;犯罪实施需要的个人条件;犯罪实施的空间、时间;犯罪实施的模式和结构;犯  相似文献   

3.
有组织犯罪概念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当前有组织犯罪已构成对社会极为严重的威胁。何为“有组织犯罪”?国内外学者纷纷探讨、各抒己见,然而迄今在世界范围内尚无精确、统一的定义。本文在评析国内外学者对有组织犯罪概念界定的不同观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刑事立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中各种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实际情况,从动态和静态两个视角,运用耗散结构理论对有组织犯罪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界定,认为有组织犯罪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基本目标,采取暴力和贿赂为主要手段,具有组织机构的层次性、组织功能的分解协调性、组织指令的规范性和组织成员的稳定性,组织形成由低到高的有序性,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组织整体系统  相似文献   

4.
一犯罪的成因何在?犯罪行为是如何生成的?自犯罪学产生以来,这一问题始终是犯罪解释论中的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从历史发展的进程看,在探讨犯罪行为的生成过程方面,人类社会在研究方向和研究视野上经历了由以伦理价值为基础的情感性和思辨性认识到以实证调查和经验观...  相似文献   

5.
上海地区有组织犯罪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夏健祥 《政法学刊》2001,18(1):59-62
自90年代起,我国大陆的有组织犯罪又开始死灰复燃,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本文首先讨论了有组织犯罪不同阶段上的特点,着重分析了上海地区有组织犯罪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对有组织犯罪在上海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认为我们必须对反黑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有充分的认识,不断研究斗争动向,调整斗争策略,通过实践,逐步摸索出一套在我国经济较发达地区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有效措施和方法.  相似文献   

6.
审查逮捕的质量和效果体现在准确与高效上。随着“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进行,检察机关受理的流窜犯罪、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团伙犯罪等重特大案件不断增多,这些案件往往因案情复杂、证据繁杂而难以及时理清案情并快速审查完毕。如何把握要领、迅速对案件进行全面而高效的审查,是实现快速批捕的关键。实践证明,“五个一”的审查方法是一种较为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找准一个切入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审查逮捕的犯罪行为可以是数罪中的一罪,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任何一个犯罪行为。因此,当案件…  相似文献   

7.
林峰 《中国检察官》2021,(16):12-15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涉黑组织成员实施具体犯罪行为的时间决定了该宗犯罪是否产生追诉时效中断的后果。涉黑组织成员实施的个人犯罪因在追诉期限内又实施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而产生追诉时效中断。涉黑组织成员在组织存续期间实施的具体犯罪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而产生追诉时效中断。如果涉黑组织成员在涉黑组织实际成立之后实施的具体犯罪在1997年刑法修订生效时已超过追诉期限,则不会产生追诉时效的中断。在追诉时效中断的情况下,具体个罪的追诉期限应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相似文献   

8.
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除了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一般特征外,在犯罪主体、组织形式、犯罪行为方式、非法控制程度、经济实力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除了犯罪主体的个人原因外,主要是由于在社会转型期,留守儿童存在社会化障碍,社会闲散人员的文化生活匮乏,弱势群体的广泛存在、利益主体的多层次性导致价值观多元化;同时,国家机关公信力下降,社会管理出现局部缺失,这些现象刺激了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产生和发展。  相似文献   

9.
民营企业涉黑犯罪异军突起是企业性质和相关制度洼地共同作用的结果。总的来说,影响民营企业涉黑犯罪的制度洼地主要是指有组织犯罪治理政策、二元公司制度以及民营企业治理机制的不足。结合洼地效应的研究,企业的本性是企业制度的出发点.难以成为相关制度治理的对象。但是,企业治理结构和道德的缺陷、有组织犯罪治理政策的不足以及区分国有、民营的二元公司制度应当通过相关制度的衡平、治理来完善。考虑到民营企业涉黑犯罪行为的性质,相关制度的完善也需要充分考虑到民营企业以黑护商,以犯罪组织的反应替代国家反应不足的行为的规制。在此基础上,民营企业涉黑犯罪治理的研究也将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科学推行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0.
如果一个犯罪行为开始于旧法施行期间,结束于新法生效之后,应该适用哪个法律?对此,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理论界通行的观点,应该适用新法。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该款虽然是关于追诉期限起算的规定,但它表明了立法意图,即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实施犯罪行为开始到行为终了为止这一过程中,行为人都是处于犯罪的状态,犯罪行为什么时候终了,犯罪状态什么时候结束。既然一个犯罪行为终了于新法生效之后,表明他的犯罪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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