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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我国司法解释规定在医疗侵权纠纷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是对一般举证责任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的修正,在我国医疗侵权纠纷中适用该规则既有其合理性,也有其弊端。笔者认为,要完善我国医疗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应当建立专家举证制度,实行举证责任轮换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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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侵权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陈明国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6,8(5):106-114
举证责任分配是证据制度的核心,其基础理论为“法律要件说”,由此而推导出“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举证责任倒置是对“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修正,与侵权行为法相伴而生,其适用条件是由法律严格限制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这样规定并不妥当,理由也不充分,缺少法律基础,对医学发展不利。要完善我国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应当从明确医疗侵权行为的专家责任性质入手,建立专家举证制度,实行举证责任轮换,构建分散医疗风险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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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过失的证明及举证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医疗过失就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未尽必要注意义务的疏忽和懈怠。对医疗过失进行分类,可以借鉴法国对医疗过错的分类方法,分为医疗技术过失和医疗伦理过失。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实行完全的过失推定,是有局限性的,应当改进。对于医疗技术过失,应当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原告举证,但在原告举证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缓和,实行有条件的过失推定;对于医疗伦理过失,则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实行完全的过失推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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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拟对医疗纠纷的相关概念及医疗纠纷损害之诉的涵义和法律特征进行界定,将两大法系举证责任分配理论和我国医疗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理论进行分析比对,并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损害之诉举证责任分配理论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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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医疗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医疗纠纷的概念首先应明确何为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定义 )。医疗纠纷 ,是指由于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单位双方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产生的原因以及法律责任的认识不一致而向有关部门提出的控告。也就是说 ,医疗纠纷是发生在医患之间的 ,针对医疗活动的争执。从这个意义上看 ,医疗纠纷是建立在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法律关系基础上的 ,在医疗活动中发生的民事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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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在医疗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医院就因果关系与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此种举证责任分配有其合理之处,但亦存在一定缺陷。通过完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适当减轻医院在举证方面的负担,是平衡医患之间利益,实现医疗行业良性发展的可行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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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是技术性医疗损害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之一,原因力也是确定责任划分和责任大小的重要事实要件.从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一直到侵权责任法,关于因果关系及原因力的举证制度几经变迁,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对医疗损害责任因果关系要件的举证责任有些让人无所适从,因此,需根据最新实体法的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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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医患双方举证能力相差悬殊,故举证责任分配有别于一般民事案件。《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实行双倒置的举证责任,即医疗机构对不存在医疗过错及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联系承担举证责任;患者仅对存在医患关系及存在损害后果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的分配非常明确。《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该类案件的举证责任发生了很大变化,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对举证责任产生了不同的认识,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困惑,甚至有观点认为《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一章的立法不完善。本文结合现行卫生法规和处理该类案件的体会,就《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责任的规定提出看法,并对制定司法解释对举证责任加以明确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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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日公布并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对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作了新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举证责任的新规定在医务界引起较大的震动,也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我刊编辑部于2002年5月21日召开“医疗纠纷举证责任研讨会”,上海法学界、司法界、医务界等各方专业人士40余人出席会议。现将若干与会代表不同观点的研讨发言和文章汇编如下,以供研究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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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闻侵权中媒体的举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闻报道权的一个重要来源是知情权,采访是知情权在媒体行为上的直接体现.公共官员是知情权的义务人,因此新闻法应当规定官员接受采访提供信息的义务.我国法律没有规定采访必须通过公开方式进行,因此可以理解为允许偷拍偷录.但是,有两个前提:第一,是为了公共利益;第二,手段必须合法.无论原告是何种身份,都应由作为被告的媒体承担证明报道真实的责任,但是,其举证不应采用"法律真实"的原则,而应当采用"来源真实"和"确信真实"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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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是立法和司法解释第一次明确了医疗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倒置。 一、设定举证责任倒置的现实因素 (一) 信息不对称状态。这里的信息主要包括专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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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前的新闻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担一直颇有争议.通过对法理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应由被报道方承担新闻侵权构成要件中客观要件的举证责任,报道方承担其中主观要件即"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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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在内涵上的两层含义即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和分配范围两方面论述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现状,并根据法律要件分类说提出完善我国民事举证分配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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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性骚扰案件的可归责性证明分为两个阶段被控骚扰行为对加害人的可归责性证明以及被控骚扰行为对雇主的可归责性证明。前者是两种类型性骚扰案件证明的必经阶段;后者则仅存在于受害者雇员主张敌意环境型性骚扰时。前者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后者则有所不同。在敌意环境型性骚扰发生的场合,雇主责任是一种推定责任,要求雇主对其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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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作为最终妥善解决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所发生争议的有效司法途径,对于保障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掘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要求争议的及时、公正的解决,加快诉讼程序的进行,诉讼中的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责任的合理分担,就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了。当前,我国劳动争议诉讼仍然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但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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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可能对判决结果产生重大影响,关乎到能否有力地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因而成为医学界与法学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我国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医疗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本文中,笔者将主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对“医疗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影响以及今后立法趋势等方面做出阐释与论述。 相似文献